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
看板PhotoCritic
标题[分享]吴哥窟
时间Wed Feb 20 10:31:04 2008
http://0rz.tw/973DS
讲了那麽多理论,也要来实际操演一下,免得别人说我光说不练
如果你看到这些图觉得似曾相似,也请不要怀疑,这就是典型的商业明信片影像操作
手法而已(详参各大贴图网站),至於『真相』为何,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观众
是否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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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布希亚和德勒兹关於拟像的解释,大烂你在批判章光和文章时对拟像的解释
显然有很大的误解,拟像并不一定要非来自於真实界,而是说拟像本身的真实
性不需要参考真实界,透过他自己的编辑方式,将不相干的事物组合起来成为
一个新的意义,而这意义是不需要参照真实界的,那就是拟像。最典型的代表
就是电影,没有人会否定他是透过真实场景的拍摄而来的,但是透过剪辑师的
剪接与特效师的合成,他形成了一个自给自足的空间,而无须参照现实界来宣
称他自己的有效性
第三种类,是「模拟」(simulation) 的拟像,原始起源以一种幻觉式的形式 (une forme illusoire) 再度出现。这种模式就是二进位的数位密码,这样的数位密码以设计好的程式将所有的物体投射出虚拟的存在 (l'existence virtuelle)。布希亚称这个时代(即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是「过度真实的」(l'hyperreel),这种「过度真实」是一种存在的形式 (forme d'existence),或一种准存在的形式 (forme de quasi-existence),在这样的「过度真实」中,「存有物」(l'etre) 跟「外观」(l'apparence)
之间的差异已被废除,这样的「过度真实」其实是靠封闭的符号系统自己结构起来,且所有的这些符号完全都没有参考到外在的现实 (realite exterieure)。
以上大致在《象徵交易和死亡》此书第 77 页。
「拟像确切是一种魔鬼式的影像,毫无相似性;或不如说,它相反於图像(icon),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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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性置於外部,且以差异而活。如果他生产一种相似性的外部效果,那就如同是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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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usion),而不是内部原则;他本身就是建构在一种错乱上,他将其构成系列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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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其观点的发散性内部化了。」---G.Deleuze,?勒兹《差异与重复》p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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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像绝非像不像的问题,拟像也不是假,更非真的相反。拟像是把那些发散、不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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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观点共构在一起,以某种装置(电影、绘画…等)使原本不相关的物件兜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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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此些物件原本距离很遥远,因装置而聚在同一场域,有邻近的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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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graphy is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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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1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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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fanchen:那你有获得吴哥窟五天四夜自由行的大奖吗? 02/20 11:17
2F:→ powerslide:手气不好,没抽到,不过这跟我谈论的东西有啥关连? 02/2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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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stfanchen:这个比较真实。 02/20 11:33
4F:→ powerslide:那个真实?是说照片不代表吴哥窟,还是参加抽奖没得奖 02/2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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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stfanchen:当然中奖才是实在的^_^ 02/20 11:42
6F:→ stfanchen:对了,你去年总共送了几张传票? 02/20 11:43
7F:→ powerslide:哈,可惜那不是本篇文要讨论的真实啊~ 02/20 11:43
8F:→ powerslide:甘您啥事?您这麽关心? 02/20 11:44
9F:→ stfanchen:因为我一堆朋友通通有收到@@'''''''' 02/20 11:51
10F:→ powerslide:那是你朋友自找的,检察官问过他们有没有和解的意愿, 02/20 11:54
11F:→ powerslide:不过他们不领情,那也怨不得别人了! 02/2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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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stfanchen:所以,聊天真的要小心,保持好态度与教养,不然被告都 02/20 11:59
13F:→ stfanchen:不知道@@ 02/20 12:00
14F:→ stfanchen:尤其对於具有专业法律训练背景的专业人士,更要提高 02/20 12:00
15F:→ stfanchen:高度的教养,凡事要说 请,谢谢,对不起,请包涵。 02/20 12:01
16F:→ stfanchen:我就是一直这样保持专业法律人士的基本要求,所以应该 02/20 12:02
17F:→ stfanchen:不会收到你寄送的传票????? 02/20 12:04
18F:→ powerslide:保持好态度与教养不是基本常识吗?难道您朋友要被告了 02/20 12:09
19F:→ powerslide:才知道自己的行为错误吗? 02/20 12:12
20F:→ powerslide:另外,不是只有法律专业人士会告喔,连小学生都会告, 02/20 12:13
21F:→ powerslide:所以我不知道您的论点基础何在?还是以为PTT的HATE版看 02/20 12:15
22F:→ powerslide:多了,就以为网路是『法』外之地? 02/20 12:15
23F:→ stfanchen:给未来的律师掌声。啪啪啪啪~~~ 02/20 12:26
24F:→ powerslide:感恩,不过我劝你朋友接受和解方案比较实际,不少人还 02/20 12:39
25F:→ powerslide:等着找他们算帐呢 :) 02/2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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