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
看板PhotoCritic
标题Re: 改标题: [讨论]纯摄影 v.s. 纪录摄影
时间Fri Feb 22 20:02:15 2008
→ stfanchen:一篇有意思的"自摸象":
http://0rz.tw/043GW 02/22 17:07
→ stfanchen:这个格主是今年台北美术奖的苏育贤^_^ 02/22 17:08
有兴趣的人请参看黄建宏老师对篇文章的批评
http://0rz.tw/8e3Jr
基本上对於这个问题可以从几个方面来思考
第一 自拍是不是有罪,对於身体自主展示的权力是操纵在谁的手上
第二 如果自拍是有罪的,否定人身体自主展示权力的,那算散布自拍的人是不是也
有罪,他助长了这种自拍的行为,并将他人的身体私密展现他人观看,违反该
身体所有者的意志
第三 承前二,不仅自拍是有罪的,而窥视他人自拍的也是有罪的,理由亦是违反了
身体所有者的意志,及身体展示的窥视禁忌
第四 既然前二者都有罪的话,那只剩下没看过,没散布的人才有资格指责自拍者
但这又回到第一个问题 身体自主的展示权是掌握在谁的手上
--
Photography is Dead.
http://www.wretch.cc/blog/powerslid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98.114
※ 编辑: powerslide 来自: 124.8.98.114 (02/22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