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fanchen (BB)
看板PhotoCritic
标题[打屁] 骆驼盃摄影大赛
时间Mon Mar 24 14:21:47 2008
第一届骆驼盃摄影大赛。
参赛条件简单,没有任何门槛,唯有拍摄对象必须是骆驼。
在截止收件日期(四月三十日)後,我会将所有照片公开在网志中,
请大家一起投票,第一名的奖励很屌,就是与李美国吃吃喝喝一顿
,如果是外县市的朋友获奖,我会提供来回高铁票的车资。参赛照
片请寄:
[email protected] 主旨请注明:我爱骆驼!
http://www.wretch.cc/blog/haomei&article_id=958583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6.38.174
※ stfanchen:转录至看板 photo 03/24 14:24
2F:→ taroa:到底是怎麽回事 =,= 强力正片兄连记者都战上了啊…… 03/24 15:32
3F:→ DUpisces:这事件我真的要声援Poerslide兄 03/24 15:44
4F:→ DUpisces:那记者真的是太过分了 03/24 15:45
5F:→ DUpisces:我不知道那记者到底凭什麽可以口无遮拦的大肆放话 03/24 15:45
6F:→ DUpisces:不然我也要告他! 03/24 15:46
7F:→ DUpisces:现在被P兄这麽一搞,当事人终於收歛点了。 03/24 15:47
8F:→ stfanchen:不是一个记者,是一群网友. 03/24 15:50
9F:推 DUpisces:很感谢P兄此举真帮像我这样不懂法律的人出口气! 03/24 15:50
10F:→ DUpisces:我怎麽记得不是有个记者叫"大芋头"?好像不只一个。 03/24 15:51
11F:→ stfanchen:(引述部落格文章)同为这份不起诉处分书的严兄,只 03/24 15:53
12F:→ stfanchen:是贴了女儿画的骆驼图画,就莫名其妙的被告。 03/24 15:55
13F:推 DUpisces:那一开始那个大芋头咧? 03/24 16:03
14F:推 powerslide:BBCHEN言下之意是骂人「畜牲」、「闻屁眼」是合法的罗 03/24 16:03
15F:推 powerslide:既然对方敢骂,我就敢告,刑事不成还有民事,到头来看 03/24 16:05
16F:→ powerslide:比较有理。 03/24 16:06
17F:→ DUpisces:如果是一票人出言不逊,那被告也是活该。 03/24 16:07
18F:推 powerslide:BBCHEN你要是继续执迷不误,帮助他们散布具有公然侮辱 03/24 16:09
19F:→ powerslide:性的不堪入目字眼,到时我连你一起告,不要怪我没事先 03/24 16:10
20F:→ powerslide:没警告过你 03/24 16:11
21F:→ stfanchen:这个摄影比赛,没有涉及到骂人,很单纯的摄影徵件。 03/24 20:38
22F:→ stfanchen:他後来又将摄影比赛的活动徵件独立出来。 03/24 20:41
23F:→ stfanchen:你在国家地理杂志摄影比赛冠军的照片也可以投稿,因为 03/24 20:43
24F:→ stfanchen:他们有限制曾经得奖过的作品不能够参赛,相信一定可以 03/24 20:44
25F:→ stfanchen:顺利拿到冠军,因为你那张照片拍的挺幽默,构图很棒, 03/24 20:45
26F:→ stfanchen:是张经典的Nature主题,我认为当年如果投稿 03/24 20:46
27F:→ stfanchen:world press photo一定可以为台湾争光。 03/24 20:49
28F:→ stfanchen:另外,我认为好的教养就是说话要合於礼,得於体,所以, 03/24 20:50
29F:→ stfanchen:你list的那些字,我平常都不会用来指涉"人",这是很不礼 03/24 20:52
30F:→ stfanchen:貌的,谈论事情要心平气和,陈述个人意见要真诚。 03/24 20:54
31F:→ stfanchen:例如你国家地理杂志举办的比赛那张照片就很棒,是你颠峰 03/24 20:57
32F:→ stfanchen:之作,但是你後来post的照片我就觉得还好,甚至有些是 03/24 20:57
33F:→ stfanchen:看了没有感觉,很No Good! 03/24 20:58
34F:→ stfanchen:但是,我相信你不断实验的精神,很值得赞许,例如类似 03/24 20:59
35F:→ stfanchen:深山大道的那种风格,或者是学习许哲瑜的"所在"那种 03/24 21:00
36F:→ stfanchen:互文的表现形式,只是你将文字转成私人图片 等,这种 03/24 21:02
37F:→ stfanchen:方式与精神,真的很棒。 03/24 21:03
38F:→ stfanchen:最近,桃源创作奖徵件快到了,不要忘记要去参赛喔^_^ 03/24 21:03
39F:推 powerslide:既然你都认为这样很不礼貌了 那你些朋友被告也是理所 03/25 07:29
40F:→ powerslide:所当然了 因为这就是他们被告的原因了 03/25 07:31
42F:→ stfanchen:你什麽时候变成骆驼客?应该没有这个帐号才对! 03/25 10:34
43F:→ stfanchen:他这样说骆驼客那个人,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发生过什麽事 03/25 10:35
44F:→ stfanchen:对了,你部落格的音乐可以设定小声点吗?有点大声.... 03/25 10:37
45F:→ stfanchen:对了,刚刚有看了一遍,你拉那个人出来当骆驼。我有点 03/25 10:41
46F:→ stfanchen:看糊涂了......骆驼到底是谁? 03/25 10:42
47F:推 powerslide:再议状里有新证据,到时候您就知道了!这时候强言狡辩 03/25 10:45
48F:→ powerslide:是毫无意义的,只是徒增自己的无赖而已 03/25 10:46
49F:→ stfanchen:喔~那为何一开始你不去补强证据,要等到不起诉处分後, 03/25 10:49
50F:→ stfanchen:才补充新事证,这样会不会太晚了。 03/25 10:50
51F:→ stfanchen:如果还在侦察过程,实在不能在这里讨论,不过也很矛盾的 03/25 10:52
52F:推 powerslide:真是作贼的喊抓贼了!骂人者不反省自己的行为,反指责 03/25 10:54
53F:→ powerslide:告诉人提出证据太晚,这是什麽逻辑? 03/25 10:54
54F:→ stfanchen:的是你要上诉後再补充新证据,应该是详细收集证据一次给 03/25 10:53
55F:→ stfanchen:检察官才对。 03/25 10:55
56F:→ powerslide:都已经侦察终结了,还有啥公开不公开的问题,你在这里 03/25 10:55
57F:→ powerslide:贴文章又算什麽? 03/25 10:55
58F:→ stfanchen:抱歉,我不是读法律的,可能不清楚你们专业的流程,只是 03/25 10:56
59F:→ powerslide:看来BBCHEN很爱狡辩喔!拿诉讼上的攻击防御技巧来为当 03/25 10:56
60F:→ powerslide:事人的不正行为作辩解? 03/25 10:57
61F:→ stfanchen:在侦察阶段,你是告他们的,可以把证据准备好给检察官, 03/25 10:57
62F:→ powerslide:对於被告而言,其永远会主张证据不足的! 03/25 10:58
63F:→ stfanchen:这是一般的常识,你应该比我们都还要清楚才对。 03/25 10:58
64F:→ powerslide:对於原告而言,再未知审判长的形成心证之前,怎知自己 03/25 10:59
65F:→ powerslide:提出的用够不够? 03/25 11:00
66F:→ powerslide:你的常识包不包括「畜生」、「闻屁眼」是骂人用语啊? 03/25 11:00
67F:→ powerslide:还是你已经被那些记者同化了,以为这些都是正当用语? 03/25 11:00
68F:→ powerslide: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继续辩解,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谁是 03/25 11:01
69F:→ powerslide:在骂人,谁是被害者 03/25 11:02
70F:→ stfanchen:所以,你知道谁是骆驼,加油~把证据给检座。 03/25 11:03
71F:推 powerslide:我不知道谁是骆驼,但我确切知道这些人用骆驼在骂特定 03/25 11:04
72F:→ powerslide:的人!这样的说法够清楚了吗?当然,BBCHEN你选择游走 03/25 11:04
73F:→ powerslide:法律边缘我也不能奈你如何,但请小心不要阴沟里翻船, 03/25 11:05
74F:→ powerslide:让人抓到决定性的证据,到时候就百口莫辩了! 03/25 11:06
75F:→ stfanchen:喔~我只是转录一个摄影比赛,这样也有犯罪?是着作权法 03/25 11:06
76F:→ stfanchen:还是什麽可能的罪,请你帮我,看看哪里出错了,我立刻修 03/25 11:08
77F:→ stfanchen:改,谢谢你:)我就知道你最热心了^_^ 03/25 11:08
78F:→ stfanchen:其实,我觉得可以跟李美国一起吃饭实在很棒,他们的纸风 03/25 11:10
79F:→ stfanchen:车剧团,真的为台湾的小朋友带来很多欢乐与美好的回忆。 03/25 11:11
80F:→ stfanchen:请问powerslide大哥,什麽是心证?刚刚查一下,有看没有 03/25 11:37
82F:→ stfanchen:看得雾煞煞,你提的证据跟心证有什麽关系? 03/25 11:43
83F:→ infoto:本篇将列入观察,如果持续偏离主题,不讨论[骆驼比赛] 03/25 13:51
84F:→ infoto:将锁文处理,如果需要延长加赛,请贴点骆驼照片偷渡,感谢 03/25 13:52
85F:→ stfanchen:好吧,我找一下,看看有没有照片。 03/25 13:57
87F:→ stfanchen:"黑夜中骆驼的背影" 03/25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