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boy (快乐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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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警广恢复使用MUST版权音乐
时间Tue Dec 2 14:08:52 2008
记者/王钰尧、王依婷、阮圣文
警察广播电台和中华音乐着作权仲介协会MUST之间的音乐着作权使用费纠纷,於11月6
日终於在智慧财产局的协调下签订了96年到98年度为期三年的合约。
警广与MUST之间自96年起MUST要把音乐使用费从33万涨至57万,双方谈不拢,到96年底
警广方面便依95年度的费用提交法院,至今年度MUST仍旧以涨价後的价钱要求警广付费,
因此今年的9月起,警广便宣布不再使用MUST提供的所有音乐,直至11月6日的协调会上才
终於达成共识,就是
96、97年度的音乐使用费依照95年度的33万元来计算,而98年度起将
由MUST所认定的节目制播费的1%来计算。
警广副总台长锺国城表示,11月能签署合约,也是由於时机成熟,在10月的时候爆出客
运听警广发生问题,才引起各方注意,而警广原先向立法院申请公听会,可能要等上一段
时间,但在媒体的报导下,马上就在10月28日举行,也引来立委的关切,要求智慧财产局
尽速解决,在11月6日於签下合约,96年照原来的价格付费,而97年度由於电台自7月就没
有使用该会音乐,因此扣除自7月的使用费用,警广也在98年度的预算书中编列了节目制
播费的项目,避免未来再有类似的纠纷发生。
锺国城指出,其实音乐创作人和公播媒体是互相的,好音乐也是需要媒体去流通的才能
广为人知,所以双方关系应该是共存共荣的;目前虽然和MUST的合约在6日就完成,但在
音乐的使用直到11月20日之後才恢复,对修法方面,警广也希望对智慧财产局提出几点建
议,仲介团体应提供明确的音乐曲目,也应对於目前仲介协会以刑逼和的现象做规范,才
能解决目前社会对於音乐版权收费的乱象。
http://mol.mcu.edu.tw/show.php?nid=1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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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appyboy:看来还是警广像MUST妥协 12/02 14:13
2F:推 hatako:唉.. 12/02 15:01
3F:推 OutOfHome:是啊 SIGH 这样对自由音乐不好 12/03 10:00
4F:推 jackysung:MUST的做法像士匪一样 给人的观感不佳 12/04 04:48
5F:推 diingyaubbs:MUS_ 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 12/05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