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cake (phoenix)
标题[讨论] 有关租购屋的政见建议
时间Sat Mar 8 01:11:48 2008
※ [本文转录自 catcake 信箱]
作者: dreamysky (老板~有炸虾吗??)
标题: 代请PO文
时间: Sat Mar 8 01:01:51 2008
声明:
我是Dreamysky,由於我在DPP的PO文被莫名劣退,以致於无法在政黑PO文
详情请至DPP版详究。感恩catcake帮我代PO。谢谢!!
为证明我是本人。我出生自19850415毕业於嘉义大学。
内文:
有关租购屋的政见建议
我有一套租住屋政策,请大家参考
目前有许多空屋参与拍卖,加上有许多国宅卖不出去
我觉得可以由政府接收这些拍卖屋(当然是有审查过的,并以拍卖价取得)
然後先提供给有意以政府低利贷款购买的民众
所谓低利贷款讲白一点就像,我跟政府签约我要买这栋房子。我可以选择以(某一利率+
总价)分40年承租加购买。等於说我一个月花X$跟政府租这个房子40年後,这个房子就是
我的。
如果没有人愿意购买,就开放承租,民众可以事先签好承租多少年,例如承租6年,6年快
到了则享有优先续约权。承租价会比购买价(就是我上一段说的方案),每个月要付的钱会
少一点。假若上一段我一个月交10000元,40年变我的。我这个房子则是可以以每个月
8000元的代价承租,六年後享优先续约,而且续约价格还会算上折旧,当然详细还要由
精算师去算啦
不论是购买还是承租都是以回本为优先
购屋利息所得,承租回本後尔後的获利都充当国库税收
同时这些承租或购屋的民众能享受不同等级的所得税抵扣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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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hsu:其实,国宅政策中承租和购买地上权的部份都行之有年哩。资格 03/09 09:16
2F:→ shhsu:条件、申请流程都算成熟。 03/09 09:18
3F:→ shhsu:法拍屋比较复杂,每个物件的条件不同,就政策执行面来看,是 03/09 09:20
4F:→ shhsu:不容易的,不算是个好的政策。 03/09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