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phage (阿劫)
看板Policy
标题Re: [政策] 同志平权
时间Sun Mar 9 08:04:26 2008
其实这个问题在 gay 板常常讨论 有兴趣的板友也可以去晃一晃
我在
#17NHjCQ8 (gay) [ptt.cc] Re: [请益] 有关同志婚姻合法化
简单地题过,一个人可以从「婚姻关系」得到什麽?
1) 独占的性交权
2) 继承 保险受益
3) 共同处置财产
4) 决定对方的生死(手术同意 不急救同意 病房探视)
等等
那时候没想过的还有
5) 国宅配给
6) 税捐优惠
这些
当然还有比较有争议的
7) 共同扶养小孩
目前可以达到上面需求的就只有婚姻
而同性目前不能结婚
一对异性恋伴侣有上述需求的时候,只要去结个婚就可以了
当一对同性恋伴侣有同样需求的时候,该要如何呢?
我个人是倾向伴侣制度的立法
第一个是我觉得婚姻这种"天长地久"的关系基本上太过梦幻
我也不想追求,不过以上权利我还是想要有(独占的性交权除外)
而这种伴侣制度不单嘉惠同志,实际上可以照顾所有
"有上述需求但不想/能结婚的人"
比如说
a) 同志伴侣
b) 相依为命的老人
c) 不想结婚的异性恋伴侣
d) 三等亲内同居
甚至
e) 想组三人/多人家庭的人
而这些权利,对於顺利结婚的人,就像空气一样感觉不到
但社会上还是有无法结婚的人享受不了 而甚至攸关生死
这要靠立法
不论是立同志伴侣或修改民法
而从同志参政慢慢来似乎太牛步了些
需要各界的帮忙
说实在 同志并不是一个团体
否则以估计 10% 的人口 (230万!)
在立法院应该可以小有势力
就算保守再保守估个 3% 那也跟台联新党目前差不多强了
体制上还有一个点可以冲撞
就是释宪
民法似乎没有规定结婚要一男一女
就算有暗示 或许跟宪法的平等概念有冲突
那就可以层层官司至释宪
但目前应该还没有人进行
至於板大提的较具争议的部份我觉得可以暂且搁下
但是可以想想 目前法律并不禁单身认养
那同志伴侣认养又比单身认养多了些什麽考量呢
关於该不该单一伴侣方面
我个人是认为应该推广安全性行为
至於单一不单一,那应该还给个人选择
性是这麽美好的事,加以一堆道德甚至法律限制不是很杀风景吗?
後面的恋兽/物的部份我的脑袋还想不出来
也暂时搁着了:P
以上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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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1.3.210.212
※ 编辑: manphage 来自: 91.3.210.212 (03/09 08:29)
1F:推 kirkland:我目前只反对共同扶养小孩 03/09 10:49
2F:推 kirkland:还有那个10%太夸大了吧 03/09 10:52
3F:推 oodh:通奸除罪化後 婚姻不再能独占性交权了 结婚是一种社会契约 03/09 10:53
4F:推 oodh:藉由共组家庭让两个人变家人 登记伴侣只能保障法定权易 03/09 10:55
5F:推 oodh:无法满足同志在社会贡献自我实献 或归属感 上面的需求 03/09 10:56
6F:推 oodh:10%是学界常引用的说法 马英九也曾说过台北市260万人口,同志 03/09 12:25
7F:推 oodh:族群应该有26万 中国作的普察认为中国境内同性恋人数是三~四 03/09 12:26
8F:推 oodh:千万 03/09 12:27
9F:推 nplnt:推一楼 03/09 13:20
10F:推 Thompson:美国着名性爱专家金赛则在金赛报告指出 03/09 13:42
11F:→ Thompson:美国有37%的男性曾经在与男性的接触中达到不同程度快感 03/09 13:43
12F:→ manphage:也对 婚姻这种仪式性的东西应该还会带给许多人满足感 03/09 16:33
13F:→ manphage:不过独占性交权不仅刑法 民法也多有暗示呢 03/09 16:35
14F:→ manphage:我还满想知道为什麽反对共同扶养小孩? 03/09 19:23
15F:推 kirkland:因为我不相信同志是100%先天 03/09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