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fyy (猫眯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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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政策] 同志平权
时间Mon Mar 10 10:41:32 2008
※ [本文转录自 gay 看板]
作者: gofyy (猫眯之家) 看板: gay
标题: Re: [政策] 同志平权
时间: Mon Mar 10 02:28:03 2008
难得有人这麽认真地讨论同志平权的议题,并且从政策面进行关注。
让人惊艳!
不过,有部分的历史背景有误,仅以亲身参与的经验,稍做说明。
并就其中部分观点提出个人看法。
........喀飞
1.彩虹社区计画
「彩虹社区计画」是由同志谘询热线和晶晶书库为主要发起单位,同志谘询热线
是NGO机构,晶晶书库虽然是店家,但在社群内的地位同时也具有运动单位的性质,
因此,这个计画很难说是由商家发起。热线和晶晶拟订计画後,主动邀请公馆地区
对同志友善的商店加入,并由热线和晶晶为主要出资单位,寻求愿意刊登广告的商
家赞助部分经费,印制每月的彩虹社区活动地图,并将友善商家标示在地图上。
这个计画是在2000年7月开始起跑,比2000年9月举办的「台北同玩节」还要早两个月。
并不是原PO所说的同时举行。
「彩虹社区计画」的结束,是因为经费与人力不足,不是因为环保局。因为彩虹社
区的贴纸,是在友善商家的同意下,张贴於垫加自己的大门口,并非公共空间,不会
有违规广告物的处理问题。
2.陈水扁的同志政策
原PO所谓「2000年 陈水扁竞选总统的时候 曾承诺要让同志婚姻合法化」,
陈水扁从没有在公开的场合面对过同志的议题,
不管是,1996年10月,(台北市长任内)许佑生婚礼答应出席却又临时黄牛,
或是,1997年2月,新闻处长罗文嘉允诺「同志公民行动阵线」(由20多个同志团体
组成的跨团体联盟)举办同志活动却又临时喊卡,遭到抗议(1997年2月23日在台大
校门口举办抗议舞会),
或者是,2000年9月4日在没有通知媒体的情况下,偷偷在总统府接见来台参加「台北
同玩节—同志论坛」的两位美国同志运动人士,事後若不是同志团体主动发出新闻稿
总统府很想隐藏此事。
陈水扁向来闪躲同志,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对同志议题发表过任何政策主张或正式言论。
3.当兵与同志平权
美国采用募兵制,因此当兵的议题在美国的同志运动上,属於「工作权」的争取。
关注的是,如果同志不愿意隐瞒同志身份,要求美国军方不得以「出柜同志」为由
剥夺想当兵/已当兵同志的工作权。
台湾是徵兵制,符合当兵资格的役男,别无选择,只能乖乖地被徵召去当兵。
因此,当兵的议题在台湾的同志运动上,会讨论的是,如果有同志因为不适合当兵,
(因为性别气质带来的群体生活不适应而影响其精神状态等),
国家不应该强迫他去当兵。
两地因为兵制的不同,同志运动关注的面向也不相同。
放在一起比较,有点奇怪。
唯一比较类似的历史经验,是2001年5月2日,因为宪兵的选兵办法明文订出「同性恋
不能当宪兵」,而引发同志团体到国防部抗议军方「在条文中明白歧视同志」的事件。
4.萧美琴版「同志婚姻法」国民党立委反对意见
原PO「国民党团(放风声) 後要直接修民法亲属篇 所以否决该案」
这个时间顺序上并不是这样。
萧美琴提的「同志婚姻法」,是在立法院第6届第4会期第4次会议(2006年10月20日)
被赖士葆提案阻挡,连进入院会一读讨论的机会都没有,当时,反对的意见是什麽,
完全没有公开说明过。当时赖士葆等人是受到保守教会团体动员,企图以私下运作的
方式,让此法案消失。他们根本不希望这个法案被社会讨论,因此也不想面对质疑,
更没有在国会上表达过任何反对理由。
2006年10月30日萧美琴与同志团体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公开谴责阻挡的立委,当时
诉求的就是,阻挡法案应该提出说明。
所谓的「直接修民法亲属篇 所以否决该案」的说法,唯一出现的是在,2007年1月18日
性别及同志团体召开记者会,发表「2007十大违反性权新闻」,「同志婚姻法被阻挡」
是其中一项。记者会後,赖士葆被自由时报电话访问时,才出现此宣称的「理由」。
这段牛头不对码嘴的说法,只出现在2007年1月19日的自由时报报导,此外,没有任何
地方看到赖士葆的说词。
国会运作固然受到政党属性影响,但这个法案的阻挡,政党倒不是主要因素,宗教团体
的干预、强烈运作才是值得抨击的关键。
5.长老教会对同志的态度
原PO所称的「民进党基本盘 长老教会 也大力反对 所以後来也不了了之」
不知道是根据哪一项资料?
长老教会是台湾最大的教派,教会和会友的数量也冠全台。
民进党和长老教会渊源甚深没错,但是在同志婚姻法的国会运作上,主要是以天主教的
辅大神学院「生命伦理中心」为首的教会团体最为积极打压。这和以台语为主的长老教
会,在组成和教会体系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脉络。
长老教会因为组织庞大,神职成员众多,各自对於同志议题的支持度不甚相同。
但是,「同光同志长老教会」还是「约拿单团契」的草创时期,即是获得部分长老教会
牧师的支持,包括杨雅惠牧师曾是「同光」的牧会牧师,「同光」的聚会场所也曾经在
长老教会的某教会处所。
前几年,长老教会的总会,还曾经在开明派工作人员支持下,组成一个庞大的团队讨论
同志的议题,加入许多同志运动工作者、性别学者的意见,出版一本态度上较为开放的
研究报告。这算是台湾基督教界最正面对待同志的一项创举。
萧美琴本身也出自长老教会家庭,其父亲萧清芬牧师曾任长老教会大本营台南神学院的
院长。萧美琴曾表示,提出同志婚姻法後,许多熟识的教会长辈有些意见。这可以想像。
但是,如果说长老教会(以总会立场)表达大力反对,则未曾听闻。
6.「从教育着手有三个问题:师出难名 」
2004年通过的「性别平等教育法」早已经规定学校应该将「性别教育」列为必要的授
课内容。从教育着手改变社会歧视和偏见,不会师出无名。
也因为这个法律的通过,最近3、4年来,许多性别团体、同志团体而有许多机会进到
校园,和非同志学生在课堂上谈「认识同志」的议题。
同志谘询热线协会的教育小组光是在2007年一整年当中,已经马不停蹄在各级校园中,
对大专、高中/职、国中的学生和老师,进行了将近300场的「认识同志」课程。
当这些老师和年轻的学生有机会从课堂上认识同志,对於消弭歧视、创造性别友善校
园,其实将会有非常长远的影响。
这个工作,热线已经默默进行将近四年了。
7.同志团体是否考虑提倡「安全性行为」
这个工作不必考虑,已经有许多团体工作多年。包括同志团体。
8.「同志团体要和 多重性伴侣 除罪化 的支持者 一同推动 安全多p除罪化」
「多重性伴侣」法律上并没有这个罪,这是道德立场的命题,并非法律问题,
因此没有要不要「除罪化」的问题。
9.关於各国的同志婚姻法 或 伴侣法 的状况
香港有个网站有很详细的各国状况比较,从人权公约、法律思潮、不同位阶法律、
各种议题为分类,详细翻译各国的性别相关法律。
「性倾向平等资源网」
http://www.nuxingwang.org.hk/law/downlo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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