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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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南韩扩大实施柔性上班制
时间Tue Mar 1 05:43:44 2011
南韩扩大实施柔性上班制 (转载自 国际经济情势双周报1722期)
南韩企划财政部10日表示2010年度实施的示范柔性上班制将自今(2011)年起
扩大推行於所有公营企业与准政府机关。
该 部 解 释 所 谓 柔 性 上 班 制 , 系 劳 动 者 与 业 主共同选择调整上班的时间
或场
所,使工作与家庭两全其美并提高人力运用效能的制度,包括短工时上班制(每
周上班未满40小时)、弹性上班制、在家上班制等。
该部特别指出为促进因家事、育婴等无法全时上班的女性人力的灵活运用而
推动的短工时上班制,经上年示范结果,普获满意,有助於创造就业。
故2010年以示范成果为基础参酌各方意见改进缺失,决定:
1. 改善员额管理方式:为扩大常态职短工时劳动者的采用,员额管理除现行人员
数外,还要包括总上班时间。例如现行员额100名(人员数)变更为全日制90
名+时间制20名(4小时/日)。
2. 增列短工时上班预备费:为防止因人事费增加不利经营评监而消极采用短工时
劳动者,得采取措施,编列预备金,以应晋用短工时劳动者追加费用之需。
除此之外并明确规定人事、报酬等待遇基准,以去除对短工时劳动者的差别
待遇,包括:
1. 上班时间:1日最少3小时,原则上每周15小时以上,35小时以下。
2. 经历采认:在职期间中,短工时上班期间在12个月以下时,100%完全采认,超
过12个月时,按上班时间比例采认。
3. 报酬:短工时劳动者的报酬原则上按上班时间比例支给,惟膳食费、交通费等
与上班时间长短不直接连动的津贴等则比照全日制上班同一基准支给。
4. 考核:采与全日制上班人员同一基准考评,并不得以上班时间短的非业务成果
的理由施予不利处置。
5. 奖励:从全日制上班转为短工时上班之劳动者,於短工时上班6个月以上後回归
全日制劳动者时按其意愿任命。
企划财政部为期划一性的上班型态能够转变为以成果为中心的组织文化,还
计划在短工时上班制之外另引进至少2个以上的在家、弹性上班等其它柔性上班制
度。
【黄定国,南韩企划财政部,201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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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看看
南韩在推的弹性工时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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