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s (邀棋前请先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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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打破恐同 教育立法应先行
时间Wed May 18 09:30:11 2011
※ 引述《stone1980 (塔里的男孩 @LA)》之铭言:
: ※ 引述《dans (邀棋前请先知会)》之铭言:
: : 中,这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认同的,也就是当一种为人所有之权力的本质所隐涵
: : 的价值观是为众人所认同的,它(这隐藏於权力本质中的价值观)就能正当化
: : 该权力,而成基本人权。
: 这不就是多数暴力吗?
: 如果你已经预设的多数人的立场、价值观的优先性
: 你又如何谈John Rawls的无知之幕与正义原则?
1. 本来就是多数暴力了 你这样讲我不知道该怎麽回你
2. 不是我预设立场或设定优先性 反同志婚姻本来就是主流了
3. Rawls的无知之幕下屏障道德只讲求个人私利
你连这都不懂才会认为我论述无知之幕必然考量你说的这些标准
: : 推 MoonMan0319:要先声明,讨论价值观不是定罪。只是要找出婚姻的意义 05/15 23:20
: : 婚姻的定位另可参照释字五五四:
: : 婚姻与家庭为社会形成与发展之基础,受宪法制度性保障 (参照本院
: : 释字第三六二号、第五五二号解释) 。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维
: : 护人伦秩序、男女平等、养育子女等社会性功能,国家为确保婚姻制度之
: : 存续与圆满,自得制定相关规范,约束夫妻双方互负忠诚义务。性行为自
: : 由与个人之人格有不可分离之关系,固得自主决定是否及与何人发生性行
: : 为,惟依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於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
: : 受保障。是性行为之自由,自应受婚姻与家庭制度之制约。
: : 我引用释字五五四并不是要证明婚姻就必须是『一男一女』
: : 而是说明婚姻在社会的期望下必须是一男一女
: 把法律规定等同於社会期望实在很危险
: 如果法律等於社会期望 为什麽我们还要修法?
: 在我看来社会现实、期望、价值观总是不段在改变改变
: 法律修编常常都是跟在後头的...
所以你就犯了oodh所说的『别人的意见不是意见』
很显然的地球上大多数国家都是抱持类似观点
使得同志婚姻不为主流
: : 如果真有那麽讨厌同志
: : 那应该倡导的是教育国小国中高中大学皆禁止
: : 而不是只禁止中小学
: : 我是保守人士
: : 我反对国小教授性别解放教材
: 我相信如果可以
: 真爱联盟的宗教人士的确会希望禁止同志在社会的任何角落出现
很明显的该网页只要求禁止中小学教育
你的相信过於空泛而不俱任何事实根据
基督教界对同志的争论绝对不比非信徒来的温和
因为同志议题直接冲击许多基督信仰下的宗教价值观
不只是同志是恶 亦有神爱世人与上帝於瞎眼人身上立的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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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天使 想参加相见欢吗? [02/05/2006 19:44:27]
To 小乐天使: 什麽是相见欢?? @@a [02/05/2006 19:44:41]
★小乐天使 相见欢就是 有很多天使 邀请自己的小主人 [02/05/2006 19:44:27]
★小乐天使 大家一起喝下午茶玩游戏= = 然後看断背山 [02/05/2006 19:44:41]
To 小乐天使: ............. [02/05/2006 19:44:45]
To 小乐天使: 你想推广同性恋吗 orz [02/05/2006 19: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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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3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