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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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打破恐同 教育立法应先行
时间Wed May 18 17:07:49 2011
如果你承认很多人要的是实质的权利
那麽问题就会在於实质的权利上 而不是婚姻是什麽
婚姻本身是什麽 并没有意义
是社会上公民的想像与个人实践赋与婚姻意义
问题不是你们可以结婚 我们不可以
而是你们结婚 跟我们不能结婚实质上权利保障是不同的
今天如果结不结婚实质的保障都差不多时
那麽婚姻到底重要嘛? 一点都不重要
因为社会多数人的想像 又不规范个人行使权利
今天异性恋结婚一定充满爱? 怎样怎样
即便你引用释字 但有谁说一定符合这些所谓婚姻的期待?
如果今天某夫妻说我不要生孩子了 谁可以请他们离婚?
在你的所谓共识下 不生育孩子(不是生不出)也是违反共识
你也无法处理这种状况对你的共识合理性与正当性的挑战不是?
同性不应该结婚 你还认为这种差别待遇是合理且正当?
他们同样对於所谓社会上婚姻的多数共识进行叛逆与抵抗
为何婚姻身分可以垄断某些权利 而这些权利把某些人排除?
不要说同志 其他同居的情侣该不该享有等同或近似於夫妻的权利?
你用某些价值来评量说婚姻与伴随之权利之所以受到保障
是因为婚姻具有某些意义 但是这些意义重要嘛?
为什麽这些意义可以是婚姻垄断这些权利的理由?
你不可能用有没有踏入婚姻来评断某些人是否具有某些德性。
况且这些你所谓婚姻的多数共识是检查身份不是检查德性与品格
今天如果有个同志伴侣愿意养育小孩 不管是去领养或是亲友的小孩
跟一个异性恋情侣打死都不要生养小孩 两组来对照
你觉得该不该允许两组婚姻成立?
社会共识一直都很虚假 允许默认异性恋可以不生养小孩 可以称为婚姻
却不能承认同志想要生养小孩可以成立婚姻
同样都是违反所谓社会共识却存在着差别待遇。
因为的确是有人可以结婚的 或者说理论上是每个人都可以结婚 只是结婚的对象是异性
当你可以结婚 只是必须是异性时 不就是对同性差别待遇?
那麽这个差别待遇合理嘛?
没有人说社会没有预设
而是社会多数人预设等於所有人要接受?
这就是一个基本又简单的问题
社会预设人右手写字 那有人用左手写字 这个与预设不符
但是这个反预设的事实 伤害什麽侵害谁的权利了嘛?
你当然可以主张同志想要的东西与多数人不符
但是同志要的东西跟多数人的私利有任何的冲突?
同志可以结婚或说民事结合还是干嘛 与保守人士何干? 有什麽权利被损害嘛?
同志要结婚还是干嘛与其他人的权利并无侵害
况且我本来就没有要谈Rowls或Aristotle
你要说我误解什麽?我还真的不懂
即便你要谈私利最大化
那麽同志婚姻在私利最大化的脉络下
该怎麽推论出反对你泛指的同志婚姻(?)或教授多元性别?
我也只看到你从头到尾在说多数决规则 所以由你们决定
这种没有推论过程的论断
我也说的很清楚 多数决是建立在保障尽可能多数人的自由与权利
如果多数决与这个冲突 那麽适不适用多数决就很难说
不可能片面由多数人来规范少数人的权利 给予差别待遇。
当然我猜你会说重点应该一夫一妻才是婚姻,因为文化怎样怎样
那麽我说不要用婚姻 改用同居伴侣法之类的名称你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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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teemocogs: 恩~ 我看了第三遍 决定推一个. 05/19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