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ecies (M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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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打破恐同 教育立法应先行
时间Thu May 19 04:40:03 2011
我个人是念生物相关科系,
我认为同志婚姻就是一个法律问题,且源自於两个简单的问题。
1.何谓"结婚"?这边结婚指的是一个人类行为。
2.何谓"婚姻"?
每个人可能有自己的独特的答案,我相信争议点往往来自於对这两个问题的看法不同。
我个人的答案: 结婚就是两个人决定共组家庭,共同生活。
婚姻则是社会以及国家的法令对於这样的组合所赋予的定义。
在我的定义里,同志当然可以结婚,以台湾的法令来说并没有禁止男男,女女共组家庭,
台湾的社会道德也没有禁止同志之间的组合。同志结婚的自由并没有被压迫。
问题在於,现行的法令对於婚姻定义仅止於男女,对其他两种组合没有定义。
所以,同志婚姻运动应该是要推动立法,将婚姻的定义扩及女女跟男男的情况,
让这两种组合也能有法令带来的权力与保障,或者是一个社会的地位。
我个人觉得这也没什麽大不了。
然而,现在的问题就在於,不是每个人对於那两个问题的答案都一样,
有些宗教或是个人信仰认为结婚是一男一女的行为,
所以婚姻法令规范不应该纳入同志组合。
有些人认为"结婚"是到法院公证,或是去教堂互换誓词的行为,
所以,不能做就是对於人权的一种迫害。
在我看来,同志婚姻的争议,如果前提已经不一样,後面再怎麽讨论似乎都很难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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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ns:台湾的法令禁止同性结婚很久了 谢谢 05/19 10:46
2F:→ dans:大法官释字、内政部函字 google都找得到 05/19 10:46
3F:→ dans:第二就是 事实上我在蔗板就是在问你说的前提 05/19 10:47
4F:→ dans:究竟婚姻是什麽可不可以有个客观的基准点 05/19 10:47
5F:→ dans:很可惜某些人只会抹黑戴帽 05/19 10:48
6F:→ species:所以你的结婚定义就是人到法院登记婚姻关系的行为。 05/21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