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micooper (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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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司法改革座谈会 盼侦查保密与人民知权 …
时间Sun May 29 21:11:22 2011
简单的问题是,「侦查不公开」跟保障人权的关系是甚麽?
只要不公开就是保障人权吗?
从媒体的角度来讲,
资讯、会议和程序等资讯的取得与报导是新闻工作的核心
而新闻媒体的良好运作更是监督工权利保障人民知的权力的重要关键
因此记者不但应该也希望采访 警政新闻如案件发生、侦查、逮捕、送办等,
也包括法院的审判前、中和後等全部 流程,必要时也可以调阅司法纪录。
从美国新闻法沿革来看,
直到二十世纪晚期才承认司法新闻接近的重要性
从收视率亦可知观众喜欢收看这类新闻,引发了新闻和公平审判的争议,
记者可以报导部分或全部侦查或审讯资料吗?
全程审判又如何 ?
新闻自由与侦查不公开的分际该如何拿捏,或许才是讨论真材不公开最重大的意义。
我记得,目前检察官那边有一个行政命令
(抱歉,我尝试查过但我查不到,或许板友可以帮我补充?)
内容大概是遇到重大刑事案件时,检察官有裁量权决定公开与否及程度
这代表的是,职司侦查的检方有决定公开与否的权力。
这样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的话,像前面板友说的法院如何介入。
想发搜索令之类的由法院事先核可或许是可能的方式?
※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称孤)》之铭言:
: ※ 引述《mimicooper (mimi)》之铭言:
: :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501051&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 : 〔本报讯〕为广询民众对司法改革的意见,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於今天下午2点在新
: : 北市新庄区公所举行本年度第2场次的「司法改革民意座谈会」,会议由检察长蔡碧玉主
: : 持,邀请新庄、五股等区区长、财团法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以及媒体等各界代表,对於
: : 侦查不公开法制及检察业务提出意见讨论。
: : 此会针对「民众对侦查机关处理新闻现况之满意度」、「侦查机关发布新闻时,哪些要
: : 件『不能公开』或『能够公开』?」等议题探讨。现场来宾发言踊跃,期待检察官能在侦
: : 查不公开原则及保障涉案者人权下,与宪法保障人民「知的权利」间寻求平衡点。
: : 会议结束前,蔡碧玉也请现场来宾针对检察业务提出兴革意见,期望能达到意见充分交
: : 流之效。
: 我记得,之前我在上刑事诉讼法的时候,
: 提到目前司法程序有两点不足,
: 主要是(1)被害人权益,以及(2)法院在侦查程序的作用,
: 其中的(1)在侦办中,当事人的陈述机会如何?事後对他们的帮助又该如何?
: 另一方面,法庭上对於被害人的保护、陈述机会等其他司法权益是否能够受到保障?
: 这些是未来刑事诉讼上,以及被害人保护与补偿方面要注意的
: 至於(2)法院在检察官侦办过程中,是否能发挥司法人权的保护,
: 以及有没有什麽制度可以限制检察官最後起诉的权力?
: (毕竟哪怕是偷一块钱,也是被害人权益,是否可以获得立即性的公正审判呢)
: 在司法人权保护与真实发现外,诉讼经济与专业审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 我想,在证据法的规定以及「无罪推定」原则应该要落实在刑事诉讼法中,
: 而诉讼经济又不代表可以节约司法程序,而是在法庭辩论时尽可能集中审理,
: 在「侦办不公开」的基本要求下,法院在侦办过程中有监督检察官的责任,
: 这大概是目前算是比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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