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暴君称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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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新闻] 骂「娘炮」最重可退学 修法完成
时间Thu Jun 9 02:33:03 2011
这个法案的诞生,或许没有我所想像中的恐怖,
但是,这法案却有个问题很难解决:个案认定与目的性解释
当然就「过来人经验」我很支持这法案的生效,
然而短期而言,版主所说的问题却会十分的明显,
好比如何界定「性骚扰」,一直是个很难具体确定的名词,
至於「侮辱」的意思,与「毁谤」的意思也一直是个极具争议的问题,
语言暴力有很多种,诸如:骚扰、恐吓、传播、毁谤与公然侮辱等,
涉及「性」的问题又是很难解决的,法律必须要有「客观性」,
这已经是老调重弹了,却不容忽视这个问题
台湾立法的倾向十分可怕,有时候甚至有「过度保护」之嫌,
过去我常认为某些法条已经太过老旧了,只能靠学说去解释而已,
但现在,有种到「恐怖」的境界了
对於「性观念」,我们的心态应该是积极、开放,并且给予弱势保护或救济,
因此就这方面而言,如果是属於行为上的性骚扰是可以受到保护的,
但是如果到了语言的话,应该要有所限缩才是!
有些时候,实话反而更伤人,你在一个普遍都厌恶gay的班上被人揭发身分,
那反而比你平常被人骂死gay当作笑话的、幼稚的语言来的更具杀伤力,
也因此,我们的立法应该是朝向「对性教育持开放的态度」,
并且辅以一些辅导资源来辅导受创的孩子们!
这法案是管理学校与学生的,那麽就应该要以更谨慎的方法解决,
处罚的对象应该是学校或老师,至於学生应该由校规去处置,
「霸凌」的产生就如网友们说的无可避免,也随处可见,
但是却无法,也不能用法律处罚的方式详加规范,只能靠辅导或校规!
总而言之,短期而言就这个尚在酝酿的「性霸凌」概念下,
如果不能够「具体而详」且能「客观化」的解释的话,
就适用法条与实际执行上,会发生很多障碍、黑数与浪费司法资源等,
长期来看,除非能有「更开放与互相尊重的性教育」配合,
否则将会导致这一类的法案越定越多,使得言论自由受到极大的限制!
甚至很担心,到时候会不会又来个为了「预防」造成不良影响,
以後必须要把海贼王的「伊娃」都要打马赛克了....
与其如此,我真心希望对於性议题,要以开放与积极态度面对,
当既有法条足以保障,或只要稍加修改就能继续适用之下,
实在无须再增订更多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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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四书荒症候群吗~~
不想读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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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2.162
1F:推 uka123ily:言语就是行为的一种阿XD 06/09 16:36
2F:→ kuca:认同这篇的思考方向 06/09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