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l550 (布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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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贪渎3法官遭重判 蔡光治处20年
时间Sun Jul 3 22:21:01 2011
2011-07-01 中国时报 【王己由/台北报导】
喧腾一时的司法官贪渎案,台北地院昨日宣判。十三位被告中,十二人有罪,
关键人物何智辉通缉,案发时具司法官身分的陈荣和、蔡光治等五人,分依收贿、
行贿、伪证等罪判刑六年至廿年、并科罚金一百万元至三百五十万元不等,
并没收或追缴没收犯罪所得卅万至二百万元不等。
本案是最高检察署列管侦办司法官风纪「正己专案」下的具体肃贪成果。宣判的十二人中
,具有或曾有法官、检察官身分者多达八人,创历来司法官风纪案一次判决最多人纪录。
八人包括承审「何智辉铜锣案」、「前法官张炳龙收贿案」,从中行贿、受贿的前高院法官蔡光治
、陈荣和、房阿生、李春地、张炳龙、前板检检察官邱茂荣,及涉及伪证的邱创舜和
前检察官张权。蔡光治被判刑廿年,是所有被告中判决刑度最重者。
八人的律师或本人昨日得知判决结果後,表示要提出上诉。被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
的李春地律师说,会判何智辉无罪,是依最高法院发回更审的意旨,不该成立违背职务收贿;
侦审期间他自白坦承犯行,仍获判重刑,觉得遗憾。
本案是去年七月十三日爆发,突破案情的关键是何智辉的密友谢燕贞转为污点证人,
她是宣判有罪十二人中,唯一获宣告缓刑。
判决理由指出,陈荣和、房阿生、蔡光治、李春地行为时都是高院法官,食国家俸禄,
司平亭曲直之职,本应清廉公正自持,以维护司法清誉。却透过审理案件机会,收受当事人贿赂,
戕害民众对司法的信赖。
张炳龙曾任高院法官,为求自己的官司能获有利判决,竟和段美月、黄赖瑞珍共同金钱行贿承审法官。
邱茂荣身为资深检察官,却和何智辉共同以金钱诱惑承审法官,换取有利何的认定,危害司法公信程度
甚为深远。
前立委何智辉因「铜锣科学园区基地徵收弊案」涉嫌贪污,一审判刑十九年,去年一月
发回高院更一审时,分别透过他的好友蔡光治、邱茂荣,对高院更一审审判长陈荣和、受命法官
李春地行贿一五○万、二百万元,换取无罪判决。
前高院法官张炳龙,因收贿案在高院更四审时,拿出三五○万元摆平官司,除中间人律师邱创舜
、段美月夫妻拿取五十万元佣金,审判长房阿生被诉收贿二百万元、陪席法官蔡光治被诉收贿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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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监於台湾司法与媒体之间的各种竞合关系,
以至於各种司法案件责任归属不清,
本人认为应对法律记者及媒体举办考试检定法学知识,
并对司法官应定期举办考试检定道德操守,
通过者才能执行其工作.
以减少类似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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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76.148
1F:→ hil550:对所有媒体举办考试检验道德操守我没有意见 07/03 22:23
2F:推 weller:枪毙吧 07/03 22:30
3F:推 stevegreat08:有用吗...还考试...考过一样不会啦 07/04 01:10
4F:→ stevegreat08:竞合适这样用吗?? 07/04 01:10
5F:→ hil550:考过一样不会?不要自大了 07/04 21:57
6F:→ hil550:你还不见得考得上,你就比他们会? 07/04 22:01
7F:→ hil550:不要以为新闻界就没有法律系毕业的 07/04 22:05
8F:→ stevegreat08:我说的不会,新闻的卖点就是腥搧色,管你什麽东西 07/04 23:29
9F:→ stevegreat08:一切先报了再说 07/04 23:29
10F:推 dans:hil550的意思是考一般民众吧 没有一定水准的阅听水平不能接触 07/05 11:52
11F:→ dans:媒体 这样媒体就不会为了竞逐低等水平的市场而放弃职业操守 07/05 11:53
12F:推 stevegreat08:媒体太多了,或许可以试着先去考试再来上网... 07/05 17:02
13F:→ stevegreat08:不是每件事都能当成「理所当然」或「只要如此就好」 07/05 17:02
14F:→ stevegreat08:考试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对社会大众....媒体太多了 07/05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