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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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看挪威杀人犯重新检讨死刑--兼论刑法
时间Thu Aug 4 14:04:29 2011
文章标题是「重新检讨」 表示应该之前板上有讨论过
我没有爬到这麽前面的文
就从一般废死的说法来讨教一下
认为「没有忽略社会现状而有实效」的意见应该是如何好了
一般来讲 论述废除死刑并不是从道德典范、宗教情怀这些面向来切入的
因为道德典范与宗教情怀都不是国家设立刑罚的基础
就算确实有某种刑罚较为高尚、实践较高的道德典范 这也不见得足以修法改刑
同样的 就算是更切实、准确的宗教解释 同样不见得足以修法改刑
所以从法理上讲、从政治上讲
要修法改刑论述一个道德典范或宗教解释
如果没有回归到法体系的本质 那都是无效的论述
而所谓刑法的目的
一般都会谈到的就是应报、吓阻、隔离、矫治、重整、复归
这是所有刑罚(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都应该考虑的目的
然而当我们考虑自由刑与财产刑的效果时
财产刑原则上没有隔离、或复归的部份
而生命刑则没有矫治、重整、复归的部份
然而无论是哪种 都仍然有应报的目的在
所以问题并不是「死刑属於卑劣的应报刑而不应该存在」
也不是「基於宗教热忱而放弃死刑」
更不是「死刑费用来决定要不要执行死刑」
附带尤其不是「社会为了人权而宁愿放纵罪犯带来危险」
而是「死刑不是一个合理达到刑法目的的刑罚」所以不应该存在
「死刑是个容易被政治滥用的刑罚」所以不应该存在
「死刑是个误判无法弥补的刑罚」所以不应该存在
所以认清废除死刑的真正理由 才不会从错误的方向来反驳
其次
死刑废除与犯罪率的变化其实是很难确立因果关系的
从相关研究来看 台湾的研究显示
http://ppt.cc/1b1K
台湾实施死刑没有吓阻力
猜测废除死刑後会使社会犯罪率增加的论点其实缺乏依据
只不过是空言猜测而已
而且无期徒刑在执行上相当便宜
比起诉讼程序的费用来说可以说是九牛一毛
如果真的要省钱 死刑并不会比较省钱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31087416
认清社会现实 人的司法制度总是有缺憾的
证据会被湮灭 检警会刑求取供 为求破案会找人顶罪
让这样的司法制度有杀人的权力 本来就是对整个社会很危险的事情
※ 引述《ilha (Formosa)》之铭言:
: 去生命刑化(废除死刑)一直是一个非主流的,但是却又占满
: 主流媒体话语权的主张。这个主张从许多面向来进行考察,
: 虽说未必就是个「假性」议题,但也未必就是个若且惟若的
: 「真性」答案。
: 废死主张者一直在强调几个看法,并将之无限上纲为道德典
: 范──然而,无论有意地还是无意地,这种「隐含」的「自
: 我标榜」却通常忽略了社会现状,而显得缺乏实效或所谓的
: 社会存在感。
: 首先,他们认为「应报刑」是一种低阶的道德典范,「教化
: 刑」才是较高阶的道德典范。然而,在面对死刑判定已经有
: 繁复程序的今日罗马法学体系(无论是大陆法系抑英美法系)
: 来说,死刑的判处与执行可说限缩到很小的程度,其应报刑
: 特徵早就不是很明显。死刑犯所侵害的生命法益,与其所受
: 死刑之执行的生命法益,相照之下通常不是等数量的等价应
: 报,而是减数应报;此外,死刑执行方式也很人道,跟犯罪
: 过程中所进行的非法暴力侵害的方式,也非「同态复仇」。
: 所以说,完全不区隔地迳自认定死刑就是「应报刑」,这在
: 现代社会来说,可说全然是蒙着眼睛在说话。
: 第二个盲点就是主张国家不应该拥有执行死刑的能力,而应
: 该改采终生监禁的方式来代替。然而,不准执行死刑的前提
: 为何?这种隐含「纯粹而严格地」基督宗教或者是佛教热诚
: 来运作世俗政权的思想,本来就是个过分乐观的假定,也非
: 为所有的政治哲学所认可。终生监禁的主张完全忽略了後续
: 的「社会总成本」概念,特殊重刑犯的监狱需要极高专业的
: 人员配置与费用(因为他们多半需要单人独立的隔离监禁),
: 这个费用之高,足可以转换为数倍数目的短期自由刑犯人之
: 矫治费用,或者是转用为许多清寒学生的奖学金。为了极少
: 数无法矫治的终生监禁犯(他们本来该是死刑犯)而使得更多
: 的社会其他功能无法施展,或者预算被排挤,只会使社会资
: 源的分配更扭曲,从而制造更多额外的「社会问题」。没有
: 社会总成本概念的去生命刑化主张,在世界景气更趋衰弱的
: 大环境下,非常缺乏说服力与理论基础。
: 第三,刑事政策是一个整体的配套才能显示出整体的力量。
: 就现在法院常轻判、监狱滥减刑的司法环境而言,任意降低
: 最高刑度的措施,只可说是失态。
: 简单的犯罪率模型像是:
: 犯罪率 = 刑度 vs 破案率 vs 定罪率
: 或者是纳入更多因子,诸如:经济景气、警察配置密度
: 还有很多的模型可供参考,但是都无一敢於忽略各项因子之
: 间的交互作用,尤其是死刑的刑度存否。在破案率、定罪率
: 的缺乏公义反馈性的状况下(也许现在有75分,但绝非90分)
: 若贸然废除死刑,则很可以预期的是犯罪率会暴增,掳人杀
: 赎的机会也会大大提高──因为杀赎行为更有利於罪犯隐匿
: 他们的行踪。
: 第四,就是否定了死刑存在其对於社会全体的「保护作用」
: 之价值。更而甚者,是滥用了「保护处分」的概念,亦即将
: 死刑刑度当作了是对於社会其他个人的保护处分。这种法学
: 上的概念偷换,这种对於社会秩序的最终否定,也许在欧洲
: 国家是可为社会文化所接受,但是在我国、在东亚社会的传
: 统来说,则显得格格不入,过分武断。而且,在举例上直接
: 回避美国执行死刑的重大案例,只能说是更具有「争端」的
: 做法,而缺乏举例上、国际比较上的客观性。亦即,随意否
: 认国家公权领域、社会秩序的基本保护,这种做法是非常不
: 可取的;在国际法学领域的比较上,也缺乏统计客观性,因
: 为他们直接跳过了「不讨喜」的美国的执行方式,从而无法
: 拥有统计上、伦理上、国际比较上与公共政策上的有利论述
: 基础。
: 还有很多的面向,比如利用「民主」概念,将之无限上纲,
: 认为应该完全民主完全尊重死刑犯的生命法益,却完全强制
: 忽略了受害者、受害家属、社会全体的「法律上的各种法益」
: ,考虑问题时只考虑「单一改革项目」而不考虑「多项综合
: 变因」,这样子的做法只能带来公共政策上的混乱与社会整
: 体被迫无奈承受实验期的痛苦。难道废除死刑就一定会带来
: 好的结果吗?废除死刑之後,在一个充满应报刑、悲愤恐龙
: 司法的我国社会,难道不会大大增加动用私刑的歪风?如果
: 不能够审慎地作全面思考,而强行灌输「单一的、单极的、
: 孤立的」有限价值作为道德典范,那麽,总有一天,就会遇
: 到副作用的反扑,之前主张废死的部长被迅速轰下台,那才
: 是一个正常而健康的民主国家的好现象。
: 以上,浅见。
: PS: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时,建议不要任意引入古代的
: 「法家」理论,因为在战国、秦、汉时期,还有
: 「族刑」的问题存在,那绝对不会是什麽好的、
: 可供引用的、有说服力的例子。引用宗教理念,
: 也最好搞清楚一些基本的宗教哲学论点,并且看
: 看不同的思想(如印度教)到底在说些什麽。
: 更重要的是,非常建议优先阅读「公共政策」教
: 科书之後,再来谈论「政策合法化」的问题。看
: 事情的角度要越充分、越多元、越专业,才越有
: 实益,此自是不待言而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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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2.31.149.209
※ 编辑: Oikeiosis 来自: 62.31.149.209 (08/04 14:09)
1F:推 RIFF:google後发现 外国很多楼主这种立场 08/05 01:46
2F:→ RIFF:但是 我比较认同kuca:这议题是被更高层次的'宪法/人权'所决定 08/05 01:49
3F:→ RIFF:民主人权是新时代的新人伦、是人与人之间的的道理.是基本原则 08/05 01:50
4F:→ RIFF:有人从经济效率来看、从治安效能来看、从文化看...这都是枝节 08/05 01:51
5F:→ RIFF:你从以上这些枝节看.每人观点不同.答案会很复杂 08/05 01:52
6F:→ RIFF:但若从民主人权来看 答案就只有一个 08/05 01:53
7F:推 stevegreat08:由宪法与民主来看,答案绝对不只一个...而是进展, 08/05 06:30
8F:→ stevegreat08:所处社会是否能够接受这些概念,才是答案 08/05 06:32
9F:推 RIFF:民主人权始於普世价值,也就是良知。 08/05 07:18
10F:→ RIFF:当问到死刑立场时,明天的良知与今天的良知不会不同。 08/05 07:19
11F:→ RIFF: 很多人自称民主,百年前美国糟蹋黑人也自称民主,但这些离 08/05 07:21
12F:→ RIFF: 民主都还很远;现在的美国与我国距离民主同样很远,因为不 08/05 07:22
13F:→ RIFF: 辨良知。 08/05 07:22
14F:推 stevegreat08:意思是死刑就是灭绝良知?这种说法欠妥! 08/05 22:08
15F:推 RIFF:昨天的美国踩黑人有良知 还是今天的美国选黑总统有良知? 08/06 03:31
16F:→ RIFF:总有一个对错的 08/06 03:31
17F:推 stevegreat08:是有期徒刑有良知,还是无期徒刑有良知? 08/06 03:34
18F:→ stevegreat08:良知随着时代不同,自然都有所不同,人们接受程度 08/06 03:35
19F:→ stevegreat08:能到哪边?无法有效的建立刑事政策体系,又有良知? 08/06 03:35
20F:→ stevegreat08:我认为检讨死刑的讨论,不是良知而是有效性! 08/06 03:36
21F:推 RIFF:每个时代的同理心不会不同,罪有力的劝服是以身作则也相同。 08/06 03:43
22F:→ RIFF: 最 08/06 03:43
23F:推 stevegreat08:有听过同理心是社会安定最大杀手的说法吗? 08/06 04:03
24F:推 RIFF:不清楚 08/06 04:04
25F:→ RIFF:补充一点:无论有期无期纳税兵役..所有的事情不违背一个道理 08/06 04:05
26F:→ RIFF::人对自己作比对别人作 更有正当性,这也是普世价值;合於 08/06 04:06
27F:→ RIFF:价值才算民主了 08/06 04:06
28F:推 RIFF:你想听有效性:也相同,对自己有效比对别人有效 更符合价值 08/06 04:08
29F:推 stevegreat08:你把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混为一谈... 08/06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