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见鬼说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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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反超时拒爆肝 劳团吁修法
时间Mon Aug 8 00:23:02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7/5/2wg1h.html
(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7日电)「工作时间太长,看不见小孩醒着的样子。」今天是
父亲节前夕,数百名劳工上午聚集在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前向劳委会陈情,盼废除劳动基准
法第84条之1,消灭超时工作终结责任制。
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新竹地区保全业产业工会、劳动党等团体,上午动员数
百名劳工聚集在劳委会前。劳工戴着「废除84-1」的面具,高呼「反对超时工作」的口号
。现场也祭悼因过劳失去宝贵生命的劳工,并「焚香献肝」,向劳委会递上陈情书。随後
也发动游行,希望唤起各界重视。
电资工业代表指出,劳动基准法规定8小时工时,但很多公司面试时就表明是责任制,
甚至还在合约上白纸黑字写明,由於劳方往往没有和资方平等协商的实力,只能被迫接受
;而企业为了节省人事成本,常将3个人当5个人用,但企业利润不该是从剥削工时而来。
保全业代表也指出,保全工作常遇到超时工作的问题,12个小时是家常便饭,根据驻
点不同,甚至有到15个小时的状况,每天回家几乎都很难遇到孩子醒着的时候,小朋友也
常抱怨看不到爸爸。
劳团代表表示,劳基法第84条之1是针对某些特殊工作性质,由劳资协商合理的工作量
,但被不少公司拿来滥用「责任制」,变成工时无上限,尤其科技业和保全业特别严重,
过去也传出不少过劳死案例,大家今天站出来就是要反对超时工作,并希望废除劳基法
84条之1。
劳委会表示,已经听到劳工的心声,针对企业不给加班费或让员工超时工作等状况,
除了启动扫A专案,进行大规模的劳动条件专案检查外,也欢迎民众申诉,劳委会一定会优
先处理并进行调查。
至於劳基法84条之1,劳委会表示,已接获外界相当多建议,现在也正在检讨条文的内
容和适用性,未来可能会调整工时规定、限定的工作性质,甚至是废除条文,预计11月会
有初步结果。10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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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劳工权利似乎一直是被剥夺的,是因为年代的不同嘛?
还是因技术与管理方式的改变,造成「世代性的落差」?
耳闻一些人可依靠专业技术创业,
那这些劳工是不是真的「弹性太小」,才会有这些问题呢?
劳动市场有很明显的市场区隔,
低技术劳工市场似乎多是基本工资的问题,高技术劳工市场则是工时问题,
但以高科技产业为主的国家本来就会有「超时」工作啊
社会福利不高加上传统文化精神,导致劳工的弹性不大,
台湾的劳工问题,在日本也一样严重,加班加到爆肝更时有所闻,
日本这些问题早就浮出台面,只因传统思维而少有反省这类议题的
其实,最近我也正在思考这一类的劳工问题,
但很多时候我认为责任在於政府,因为我们实在很难去规范企业在这方面的责任,
那不如就由政府提高福利,使得劳工弹性得以加大,又能保障其基本生活
--
批判而又实证的功能:发现原理以解释和预测经济事体
批判而又规范的功能:藉科学研究所得,应用於经济政策之上
意识型态批判的功能:判别事实与价值,防阻学术为政府所滥用
-----吾将永远谨遵学习人文社会科学的职业道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121.31
1F:推 oodh:这个84-1条真的会是关键吗? 参考欧洲的经验,劳动法规严起来 08/08 01:44
2F:→ oodh:劳雇市场就会衍生出新的交易模式,像是「一人企业承揽业务」 08/08 01:45
3F:→ oodh:以後想进高科技业 会先教你成立工作室,自己接下工作派自己驻 08/08 01:47
4F:→ oodh:厂作业,自己爱加班多久是自己的事,反正业者是按任务给钱 08/08 01:48
5F:推 smartken:法制後怎麽规避是一回事 但法制的问题还是要解决 08/08 01:57
6F:推 oodh:「劳工」一直有着弱势的光环,在对政府、对立法者代议士、对 08/08 02:12
7F:→ oodh:资方代表时都有一种身份立场上的优势。如果修法的结果是把劳 08/08 02:13
8F:→ oodh:雇关系更往「企业之间外包」推进;你不是业者的劳工,你是自 08/08 02:13
9F:→ oodh:己一人企业的劳工,是你这间企业和该业者的商业行为时, 08/08 02:14
10F:→ oodh:就像苹果大砍代工厂毛利一样,法理上再没有「同情」「弱势」 08/08 02:14
11F:→ oodh:或「保障基本成本」的需求,到时候只会对劳工更不利吧 08/08 02:15
12F:推 oodh:如果真的要这麽做,得先想好要怎麽区分、怎麽区分後禁止业者 08/08 02:18
13F:→ oodh:以不必要的外包代替聘雇;否则,企业只是在外包市场中挑便宜 08/08 02:19
14F:→ oodh:耐用的,照理说该劳工的人事福利权益是所属派遗公司(他自己) 08/08 02:20
15F:→ oodh:的责任,该公司亏待劳工(他自己)最严重被吊照再也不能接case_ 08/08 02:21
16F:→ oodh:那怎麽玩输的都是劳工…… 08/08 02:21
17F:推 oodh:失去了「弱势」的额外光环,市场供需决定价格就是这麽残酷 08/08 02:23
18F:→ oodh:在我看劳工们没必要去应和着社运口号,和资方争个鱼死网破 08/08 02:24
19F:→ oodh:有企业信奉「老二哲学」不当领头羊;劳工也习惯了、也该知道 08/08 02:25
20F:→ oodh:「弱势」的身份有时候挺好用的 08/08 02:26
21F:→ NoOneThere:因为根本问题是劳资间地位差异太大,因此资方能主动要 08/08 02:26
22F:→ NoOneThere:求劳工采取对资方有利的雇佣方式。不过短时间内劳资权 08/08 02:27
23F:→ NoOneThere:力关系也很难有所改变,因此从法律上遇到问题再来补, 08/08 02:28
24F:→ NoOneThere:算是比较实际的方式吧。 08/08 02:28
25F:推 oodh:地位是被赋与的,交易议价优势是供需态势,请勿混为一谈 08/08 02:29
26F:→ oodh:苹果「地位」也没高到哪 他能砍代工厂的报价,却只能接受鸿海 08/08 02:29
27F:→ oodh:要求调高报价,因为鸿海有议价能力(便宜稳定大量快);也多的 08/08 02:30
28F:→ oodh:是面试时直接开价谈年薪的、尤其是被猎人头的。没人规定资方 08/08 02:31
29F:→ oodh:的「地位」比较高,只是粥少僧多,那施粥人讲话自然大声罢了 08/08 02:31
30F:→ oodh:但事实上大家还是同情劳工,所以我说「善用弱势」远比诉诸法 08/08 02:32
31F:→ oodh:条与商业规避技巧 的对决、最後打回供需平衡的残酷现实 更好 08/08 02:33
32F:→ NoOneThere:我会说是"地位"是因为不只是议价能力,还包含更广泛的 08/08 02:37
33F:→ NoOneThere:舆论推动能力、资讯控管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等等。不 08/08 02:38
34F:→ NoOneThere:过可以请你举例,如何利用弱势让劳工在市场上存有比供 08/08 02:39
35F:→ NoOneThere:需平衡更高的优势吗? 08/08 02:39
36F:→ oodh:抗议、影响立法、影响政令制度,你有看过基本工资往下调过吗 08/08 02:50
37F:推 oodh:几乎所有新闻台和评论者都在讲劳工被剥削的观点,但还是有人 08/08 02:52
38F:→ oodh:觉得资方控制媒体…… 当然,因为我们相信劳方是弱势,既然 08/08 02:53
39F:→ oodh:我们相信劳方是弱势,就预设资方是强势。这不是很有利吗? 08/08 02:54
40F:→ NoOneThere:但你所提的实际上也最多就是影响立法,遇到问题时仍然 08/08 03:06
41F:→ NoOneThere:还是得诉诸法条来处理,似乎并没有比现行的有利太多? 08/08 03:07
42F:→ NoOneThere:另外并没有所有新闻台和评论者都在强调劳工被剥削。就 08/08 03:08
43F:推 oodh:你完全忽视了交易议价的优劣势,法律都在保障劳工、甚少反向 08/08 03:08
44F:→ oodh:约束劳工保障资方的,这就是因为资方在交易时具有庞大优势 08/08 03:09
45F:→ NoOneThere:算纯论新闻,劳资方报导其实也不过五五波,而若包含商 08/08 03:09
46F:→ NoOneThere:周、104等发言,仍然是资方占优势的 08/08 03:09
47F:→ oodh:就像台大vs一年八万考生一样,优势和「地位」是不同的;他本 08/08 03:10
48F:→ oodh:来就有非道德可议性的议价优势让人不得不从;立法应该是避免 08/08 03:10
49F:→ oodh:资方滥用这个优势、产生可议的效应,甚至会希望资方牺牲剩余 08/08 03:11
50F:→ oodh:以让政府达到社福目标ex最低工资; 不过这并不代表要让资方 08/08 03:12
51F:→ oodh:都毫无自然优势、甚至下跪求人来上班才叫「公平」;民众就连 08/08 03:12
52F:→ oodh:买个知名小吃都会大排长龙、甚至出钱请人代排了,为什麽出钱 08/08 03:13
53F:→ oodh:请人来上班的业者、而且也是粥少僧多的粥方 社会评价却不如 08/08 03:13
54F:→ oodh:小吃摊呢? 这就是劳工「弱势」的优势、说起来,其实资方的 08/08 03:14
55F:→ oodh:社会「地位」才莫名的低吧…… 08/08 03:14
56F:推 oodh:商周? 商周和天下都是出了名的爱站在在弱势批判面;你不能 08/08 03:15
57F:→ oodh:把商业新闻,企业家们尔虞我诈 都视为是资方优势吧? 那和劳 08/08 03:16
58F:→ oodh:方没有关系啊! 这世间有「苦劳网」还有左倾的公视,我可没 08/08 03:17
59F:→ oodh:看到哪家会帮着资方怪劳工不认份的... 08/08 03:18
60F:→ oodh:现在是人求事的多,人力银行鼓励求职者「增加竞争力」也算为 08/08 03:20
61F:→ oodh:资方讲话吗? 这还是他的求职会员们希望看到的建议呢 08/08 03:20
62F:→ oodh:更别说,最近还有一家在电视上广告,要企业主「主动勾选承诺 08/08 03:21
63F:→ oodh:一天内看履历」,他们建议业主争取求职者好感、也建议求职者 08/08 03:22
64F:→ oodh:增加业者好感,就事论事罢了 08/08 03:22
65F:推 NoOneThere:是真的有怪劳工不认份的媒体... 例如很多鼓吹大学毕业 08/08 03:33
66F:→ NoOneThere:生是草莓族、毕业生没企图心不当技术员或如吴院长说无 08/08 03:38
67F:→ NoOneThere:薪假应该得诺贝尔奖等等。你可以认为这些是就事论事, 08/08 03:38
68F:→ NoOneThere:,但由媒体广泛宣传後效果就如同在道德舆论面对劳方施 08/08 03:39
69F:→ NoOneThere:压... 而相对的,劳方有能力发表这些言论的平台是非常 08/08 03:40
70F:→ NoOneThere:少的,而且媒体曝光度也相对较低。 08/08 03:40
71F:推 oodh:那些说抗压性低的新闻台难道没报导说资方剥削过劳吗? 08/08 03:42
72F:→ oodh:资方的人事部门曝光度更低吧,不是连台积电谈半导体景气都让 08/08 03:43
73F:→ oodh:劳方感到不公平吧? 不是随便一个谈话性节目来宾讲句「现在 08/08 03:44
74F:→ oodh:的年轻人哦……」 都代表电视台被资方掌握吧…? 08/08 03:45
75F:推 oodh:话说回来,金融风暴的08年间 全台无薪假六万多人,但整个竹科 08/08 03:48
76F:→ oodh:只裁了两千人(统计到年底),後来景气回升无薪假员工也都先复 08/08 03:50
77F:→ oodh:工,事实上是因为有无薪假制度,让这六万多人不至於被裁掉 08/08 03:50
78F:→ oodh:不用担心下一份工作、不用降格以待「先求有」;如果没有无薪 08/08 03:51
79F:→ oodh:假,这样的效果是需要劳委会释出更多临时工作、或支付更多失 08/08 03:51
80F:→ oodh:业就济金来达成的;而且也会增加人材和职缺再磨合的困难度 08/08 03:52
81F:推 oodh:虽然或许我们可以假设他们被裁掉後,等景气回来还能再找到工 08/08 03:54
82F:→ oodh:作;但职缺和年资、福利和职场适应,以及过渡期的心理压力一 08/08 03:55
83F:→ oodh:盘算下,真的去问,有几人会选择被裁再找? 08/08 03:56
※oodh 於 08/08/2011 03:56:54 将推荐值归零
84F:推 oodh:不小心被我推高了,消推一下 08/08 03:57
85F:推 NoOneThere:那些贬低或建议毕业生求职不要在乎薪水的言论,几乎都 08/08 03:59
86F:→ NoOneThere:各大媒体对企业主的访问,而劳方同级的发言方式主要也 08/08 04:00
87F:→ NoOneThere:能靠劳团,相对可见度还是差很多的。 08/08 04:01
88F:→ NoOneThere:也并不是说电视台都被资方掌握,只是能发言的难易度和 08/08 04:01
89F:→ NoOneThere:频率差异是非常大的。 08/08 04:02
90F:→ NoOneThere:另外无薪假的问题很复杂,就企业而言当然是有好处的, 08/08 04:02
91F:→ NoOneThere:不过这好处主要是来自於把成本转嫁至员工身上,而你所 08/08 04:04
92F:→ NoOneThere:提到劳委会可能的支出,也是转嫁至员工身上。至少以劳 08/08 04:05
93F:→ NoOneThere:团观点而言,无薪架应该是直接被认定为违法的。 08/08 04:06
94F:推 oodh:「很复杂」「对企业有好处」「员工承担成本」 啊我上面那些 08/08 04:31
95F:→ oodh:都没看到吗? 六万多劳工不用被「合法辞退」竟然还是企业害劳 08/08 04:32
96F:→ oodh:工承担成本? 还是劳工就业是劳工应得的、劳工失业是政府和 08/08 04:33
97F:→ oodh:企业的错,劳工没失业又没上班 也是政府和企业的错,这样 08/08 04:34
98F:→ oodh:「劳工,生下来是一个不会有责任的人,都是在帮企业背责任」 08/08 04:34
99F:→ oodh:请不要忘了劳雇市场劳方的议价弱势,就像小代工厂一样,金融 08/08 04:35
100F:→ oodh:风暴没订单(被fire)是刚好的事,客户愿意承诺景气一回温就再 08/08 04:36
101F:→ oodh:下单到你这,难道是他要谢谢你让他之後要翻电话簿找别家的成 08/08 04:37
102F:→ oodh:本吗? 08/08 04:37
103F:→ oodh: 让他省下之後要…… 08/08 04:39
104F:推 oodh:当然喽,如果你像台积电或日本某些涂料、刀头、研磨液工厂一 08/08 04:44
105F:→ oodh:样手握专利和产能、有议价优势「不差你这个客户」的话当然行 08/08 04:45
106F:→ oodh:也有日式料亭或酒吧生意够好或不求赚得多 会赶客人的;但多数 08/08 04:46
107F:→ oodh:夜市摊贩都是能揽一个客人是一个;「夜市摊贩平权」团体和支 08/08 04:47
108F:→ oodh:持者当然也可以忘了、或忽视摊贩们在交易上的议价弱势(你不干 08/08 04:48
109F:→ oodh:我科学园区还怕没人投履历?)去主张要买主给钞票要用双手奉上 08/08 04:49
110F:→ oodh:吃完要说好吃、拿到找零要讲谢谢、垃圾还要自己带走,以为这 08/08 04:50
111F:→ oodh:样才叫「地位平等」; 但这种观念对摊贩们是一点好处也没有的 08/08 04:51
112F:推 NoOneThere:是的,你说的那些全都是企业营运成本,基本上与劳工是 08/08 04:56
113F:→ NoOneThere:毫无关系的,如果劳工需要付企业营运的责任,那当初领 08/08 04:56
114F:→ NoOneThere:的就该是公司负责人的薪水。以劳委会83年台劳动二字第 08/08 04:58
115F:→ NoOneThere:35290就有明确说明停工原因属雇主经营风险者,停工时薪 08/08 04:59
116F:→ NoOneThere:水需照常支付。劳工自然有自己的责任和该负担的风险, 08/08 05:00
117F:→ NoOneThere:不过通常不被认为包含公司营运本身。 08/08 05:01
118F:→ NoOneThere:企业营运当然有其困难和风险,但相对的也有高报酬和获 08/08 05:03
119F:→ NoOneThere:利,除非你能说服劳工同意,不然任何正常的劳雇契约都 08/08 05:04
120F:→ NoOneThere:不会要求劳工负责企业的经营成效。 08/08 05:04
121F:推 NoOneThere:以你举例的夜市摊贩来讲,难道夜市摊贩请工读生也可以 08/08 05:10
122F:→ NoOneThere:说,今天生意不好你没做到工作,所以工资就免了吗? 08/08 05:10
123F:→ NoOneThere:正常状况的做法不就是工资照发,亏损由老板承担? 08/08 05:11
124F:推 oodh:谁在跟你讲「停工」? 我说的是「资遣」 你该不会想主张员 08/08 09:32
125F:→ oodh:工们宁愿拿资遣费走人、在长达一年的金融风暴、在找到工作以 08/08 09:33
126F:→ oodh:前都不知将委身何处、甚至不得已只好看到苦力服务生就做了; 08/08 09:34
127F:→ oodh:也不愿意接受无薪假吧? 08/08 09:35
128F:→ oodh:金融风暴来的时候随着央行降息,银行们被政府要求要调降贷款 08/08 09:42
129F:→ oodh:利率,但并不是强制干预,事实上只要有一家降了其他家也会降 08/08 09:42
130F:→ oodh:按法律和契约,银行可以不要降,签约贷款了之後的景气波动都 08/08 09:43
131F:→ oodh:是贷款前该想好的(不然也不会有指数型房贷);但事实上是,法 08/08 09:44
132F:→ oodh:律也允许民众在支付一点手续费後「解约改办别家的」。金融风 08/08 09:46
133F:→ oodh:暴来袭後国内外机构都评估至少一年以上的不景气,企业原可以 08/08 09:47
134F:→ oodh:把多的员工全炒了,是有无薪假才看起来像停工的;就算天灾, 08/08 09:51
135F:→ oodh:补习班老师也会叫学生要写作业,但这是学生还肯来上的前提; 08/08 09:51
136F:→ oodh:发生像八八风灾、九二一 这种大天灾後,有学生打来「等我家清 08/08 09:52
137F:→ oodh:理好才会去上课,不过功课就没办法写了」 有补习班会说「不行 08/08 09:53
138F:→ oodh:! 我们讲好不管是不是有天灾放假功课都一定要写!」的吗? 08/08 09:53
139F:→ oodh:那我就不来补好啦,不是吗? 08/08 09:54
140F:→ oodh:那这样,学生说他一定会回来上,只是功课不能写,是减少学生 08/08 09:55
141F:→ oodh:的成本呢? 还是其实减少了补习班的成本和风险呢? 08/08 09:55
142F:推 oodh:企业资遣、房贷解约、学生不上了,这并不是转嫁他们的成本 08/08 10:03
143F:→ oodh:这是他们本来就有的交易议价优势;就像我去买一颗梨,这梨不 08/08 10:04
144F:→ oodh:甜,吃了一口我就丢回老板手上不付钱了,这样才叫不负担风险 08/08 10:05
145F:→ oodh:但如果是 这梨不甜,其他梨我就不买了、再也不来这家买了,这 08/08 10:06
146F:→ oodh:不叫风险转嫁,高兴就换一家买、最近缺钱就不买,是我的交易 08/08 10:07
147F:→ oodh:优势让我可以这麽做的,那老板剩下的利卖谁自始都非我责任 08/08 10:07
148F:→ NoOneThere:无薪假不就是因为订单减少的停工? 08/08 14:00
149F:→ NoOneThere:你所描述的就是企业方最惯用的说法。反正台湾目前几乎 08/08 14:01
150F:→ NoOneThere:没有可以联合罢工抗争的工会,因此就连几乎是违法的行 08/08 14:02
151F:→ NoOneThere:为,企业也可以资遣来胁迫,强迫劳方同意来合理化。就 08/08 14:03
152F:→ NoOneThere:如你说的,比起资遣,无薪假比较好吧? 同理也可以套用 08/08 14:03
153F:→ NoOneThere:在所有劳资关系中,超时工作总比资遣好吧? 不领加班费 08/08 14:04
154F:→ NoOneThere:总比资遣好吧? 责任制总比资遣好吧? 事实上不管有没有 08/08 14:05
155F:→ NoOneThere:金融风暴,资方总是可以拿资遣作为威胁对劳工施压,用 08/08 14:06
156F:→ NoOneThere:劳方也同意为由合理化违法事项,反正劳工如果抗争,所 08/08 14:06
157F:→ NoOneThere:承担的风险是失业甚至在业界黑掉,资方不过就再补个员 08/08 14:07
158F:→ NoOneThere:工罢了,这种情况不就该是法律该保障的底限吗? 08/08 14:08
159F:→ NoOneThere:我家巷口的牛排馆在倒掉前没什麽生意,所以服务生整天 08/08 14:09
160F:→ NoOneThere:都闲着,因为这样雇主就可以不用付他们工资? 现在那家 08/08 14:10
161F:→ NoOneThere:店倒掉了,你就要说这是那些员工的责任? 说失业是他们 08/08 14:11
162F:→ NoOneThere:自找的? 同样的情况套用在大企业上,那些公司发言人就 08/08 14:13
163F:→ NoOneThere:会不断宣传说什麽共体时艰、媒体大量报导哪间企业因为 08/08 14:14
164F:→ NoOneThere:无薪假存活了,把一个简单的违法行为合理化,这点也就 08/08 14:15
165F:→ NoOneThere:是大企业在媒体舆论上优势的一种展现。 08/08 14:16
166F:→ NoOneThere:另外你举的例子是错的,劳委会的规定中明定如果停工原 08/08 14:18
167F:→ NoOneThere:因是不可归责於雇主或员工的,如天灾台风,雇主的确可 08/08 14:18
168F:→ NoOneThere:以不给薪,但金融风暴时企业经营困难,这点完全是雇主 08/08 14:19
169F:→ NoOneThere:自身的经营责任,基本上是和劳工毫无关系的,劳工的责 08/08 14:20
170F:→ NoOneThere:任本来就仅限於所负责的工作而已。如果以经营困难为由 08/08 14:20
171F:→ NoOneThere:,就可以用资遣为条件要求劳工违法不领薪,那劳基法整 08/08 14:21
172F:→ NoOneThere:个就可废了,倒闭的公司也不用付资遣费了、经营困难的 08/08 14:21
173F:→ NoOneThere:中小企业也可以无视基本工资了,反正照你所说的不都比 08/08 14:22
174F:→ NoOneThere:资遣好? 如果失业还可以都推说是劳工自找的。 08/08 14:22
175F:→ NoOneThere:劳动法规保障的不只是劳工权益,同时也保障劳动价值。 08/08 14:49
176F:→ NoOneThere:规避劳动法规的作法,等同於让劳工在劳雇市场中贬值, 08/08 14:50
177F:→ NoOneThere:长期来讲只会让劳工越来越缺少议价能力。 08/08 14:51
178F:推 oodh:上面这段说穿了就是企业不资遣员工而选择无薪假是企业的错 08/08 15:34
179F:→ oodh:企业没资格因为不资遣员工就要员工在仍是受雇的状态下不支薪 08/08 15:35
180F:推 oodh:劳工要是被资遣一定更惨,但企业不资遣却不给薪照样可以抗议 08/08 15:36
181F:→ oodh:所谓占人便宜(不被资遣)还吃人豆腐(抱怨无新假),就像盼到 08/08 15:38
182F:→ oodh:来协助重建的阿兵哥还要抱怨他们不好使唤;你看!这不就是 08/08 15:39
※oodh 於 08/08/2011 15:39:19 将推荐值归零
183F:推 oodh:「弱势」的特权吗? 08/08 15:39
184F:推 oodh:anyway 我想我要说的已经说了而你也应该知道,最後你仍然要觉 08/08 15:40
185F:→ oodh:得和企业对抗,打一场「合法低待遇」的仗由你;阶级斗争这种 08/08 15:41
186F:→ oodh:事历史上多了,共产党批小资,结果人人都是劳工、连领导也是 08/08 15:42
187F:→ oodh:劳工;现在限缩企业弹性,最後人人都是企业,还原市场供需最 08/08 15:43
188F:→ oodh:无情的一面,那倒也公平。 08/08 15:43
189F:推 oodh:以後金融风暴来了就像底特律一样「合法资遣」人事成本高不如 08/08 15:50
190F:→ oodh:就「合法外包给一人公司」失业率和员工生计这种事合法来说是 08/08 15:51
191F:→ oodh:他自己的事、了不起是政府的事,政府来游说别裁员都合法不理 08/08 15:52
192F:→ oodh:如果这样劳工会自然而然变强势的话,那我也很期待啊 08/08 15:53
193F:→ blc:问一下,无薪假中能不离职做别的工作吗? 08/08 19:18
194F:→ blc:另外,被资遣和无薪假两择,劳方可以选吗? 08/08 19:21
195F:推 oodh:可以自己去找工作,找得到的话就可以离职,契约在签定的时候 08/08 19:53
196F:→ oodh:就会因交易议价的优劣势而有不同违约成本,当初如果是竹科大 08/08 19:54
197F:→ oodh:厂求你去上班,你大可要求加注「我可以主动要求被资遣」条款 08/08 19:55
198F:→ oodh:在离职之余还A他一笔资遣费;如果业者不愿意要嘛就再加高薪水 08/08 19:55
199F:→ oodh:待遇、要嘛就拉倒找别人。交易时的议价强弱决定了契约、等到 08/08 19:57
200F:→ oodh:两情不相悦的时候才怪契约对他方较有利,这是不合理 不公平的 08/08 19:58
201F:推 oodh:更何况,年後转职槽大家是想跳就跳,比起来,企业主动资遣还 08/08 20:15
202F:→ oodh:得给资遣费,员工主动跳槽除了理论上得前一个月通知外不用给 08/08 20:15
203F:→ oodh:违约金,其实是较有利;不能等到不景气没地方跳,根本不想走 08/08 20:17
204F:→ oodh:才来抱怨整个可主动离职、资遣 的制度 08/08 20:18
205F:→ blc:话说劳动契约里也没有无薪假这回事…。 08/08 22:33
206F:→ blc:台湾劳工如果有本事加条款,无薪假也不会是问题了。 08/08 22:35
207F:→ blc:会提不离职工作是为了劳工的机会成本。提选择是为了你说的, 08/08 22:38
208F:→ blc:「无薪假比资遣好」的判断。 08/08 22:38
209F:推 smartken:oodh你在说笑吗 劳动市场劳工比企业有优势? 说出来笑死人 08/08 23:25
210F:推 oodh:一个合约里本来就会有几项是我争取的优势、有几项是你的优势 08/09 00:15
211F:→ oodh:单从「主动解约成本」分析起来就是这样,当然个案要另外看 08/09 00:17
212F:推 NoOneThere:你可能忽略了企业实施无薪价主要的目的是维持产能、省 08/09 05:37
213F:→ NoOneThere:下资遣费和人事费,不是为了爱护员工。直接的证据就是 08/09 05:37
214F:→ NoOneThere:劳委会抽查结果有近半的厂商是未与员工协商就片面决定 08/09 05:38
215F:→ NoOneThere:实施无薪假的... 08/09 05:39
216F:→ NoOneThere:不过重点是,当你期望劳资双方能互信合作沟通时,必须 08/09 05:40
217F:→ NoOneThere:先考虑劳资的实际关系,劳资关系良好的国家如丹麦等等 08/09 05:40
218F:→ NoOneThere:,主要的劳资问题是在於福利、工作环境;而台湾讨论的 08/09 05:41
219F:→ NoOneThere:焦点却是在企业有无违法。若连最基本的法律底线都还需 08/09 05:43
220F:→ NoOneThere:要劳团争取,显然根本不会有任何互信的基础。 08/09 05:43
221F:→ NoOneThere:历史告诉我们的是,要抑止阶级斗争的方式,唯有站在优 08/09 05:44
222F:→ NoOneThere:势的资方主动释出善意,建立劳资信任的基础,也因此不 08/09 05:47
223F:→ NoOneThere:会有人责怪说十六世纪黑人奴工为什麽不好好坐下来和奴 08/09 05:48
224F:→ NoOneThere:隶主协商,而是要选择暴动。当劳资互信的关系无法建立 08/09 05:54
225F:→ NoOneThere:时,阶级斗争就是劳工所能运用的最後一项工具。以实际 08/09 05:54
226F:→ NoOneThere:例子来看,即便是全球劳资关系最好的国家之一芬兰,在 08/09 05:56
227F:→ NoOneThere:2007年时,仍然因为鸿海意图走後门规避同业公会的协约 08/09 05:58
228F:→ NoOneThere:,因此发动长达两个多礼拜的罢工。由此例也可以看出, 08/09 06:01
229F:→ NoOneThere:其实主导劳资关系的,最主要还是资方的态度。 08/09 06:02
230F:→ stevegreat08:不要动不动扯到阶级斗争... 08/09 10:10
232F:→ oodh:还在向往北欧的传说吗? 他们的确不用讨论是否违法,因为都 08/09 10:16
233F:→ oodh:「合法低待遇」地规避掉了,我这篇推文的源头就是要讲这个 08/09 10:16
234F:→ oodh:点进去看,你把法律订得更严点、把更多「福利」变成「法条」 08/09 10:17
235F:→ oodh:结果只是让外国人误以为你们的劳工很幸福,实际上业者一样不 08/09 10:17
236F:→ oodh:会给这些福利、也用不着违法,瑞典有65%以上的中小企业是一人 08/09 10:18
237F:→ oodh:企业;这可不是我、不是台湾的奸商们发明出来的模式。说穿了 08/09 10:18
238F:→ oodh:只要我俩不是「劳雇关系」,只是「业务承揽关系」法条根本没 08/09 10:19
239F:→ oodh:用,这都是欧洲人发明出来的,传说中社福制度很好的欧洲人 08/09 10:20
240F:推 oodh:你去看台湾人力需求非常大的保险业就知道了,保险业务员有分 08/09 10:30
241F:→ oodh:很多种,就算是有所属公司的,也会分有底薪和无底薪的;有底 08/09 10:31
242F:→ oodh:薪的才是员工,但就有业绩压力、待遇也不诱人(有保障低风险就 08/09 10:31
243F:→ oodh:低获利,这是投资的铁则)相对之下无底薪的就无业绩待遇可能较 08/09 10:32
244F:→ oodh:好,但就是「业务承揽」而非「员工」,这时候劳健保就是「福 08/09 10:34
245F:→ oodh:利」是业务处从营利提拨出来的福利,而非「法律规定」的义务 08/09 10:34
246F:推 LORDJACK:台湾没办法比北欧, 最重要的理由--> 物产差太多 08/09 12:56
247F:推 LORDJACK:简单来说反超时工作是一种劳动方联合减产的行为 08/09 12:59
248F:→ LORDJACK:在适当弹性下是可以增加劳工收入, 不过不能做的太过 08/09 12:59
249F:→ stevegreat08:但何谓太过?不同产业性质能够定义的超时也都不同 08/09 13:04
250F:→ stevegreat08:要如何区分呢? 08/09 13:04
251F:推 NoOneThere:事实上你引用的那篇失业率数据有问题,你可以翻翻欧盟 08/09 15:10
252F:→ NoOneThere:的统计,近十年来瑞典失业率从没超过10%,北欧诸国失业 08/09 15:10
253F:→ NoOneThere:率甚至还比西欧诸国低... 而会提起芬兰丹麦,是因为这 08/09 15:11
254F:→ NoOneThere:些国家的劳资协商关系是世界上前几好的,并不像台湾需 08/09 15:13
255F:→ NoOneThere:要时常上街头、诉诸法律,但遇到不愿意进行协商的厂商 08/09 15:14
256F:→ NoOneThere:最终手段仍然是使用罢工抗议。 08/09 15:15
257F:推 NoOneThere:如果你不喜欢鸿海的例子,其他还有今年丹麦的集体罢工 08/09 15:32
258F:→ NoOneThere:或是去年芬兰码头罢工等等 08/09 15:32
259F:推 NoOneThere:而你提及的一人公司问题,起源是将传统公司法中的社团 08/09 15:57
260F:→ NoOneThere:性、股东集体责任制解除,允许单人直接为公司负责。主 08/09 15:58
261F:→ NoOneThere:要会利用此制度的,是原本设计师类的自由业、零售业、 08/09 16:01
262F:→ NoOneThere:或服务业,几乎从没有人把这制度拿来套用在劳工身上... 08/09 16:02
263F:→ NoOneThere:此制度也不是只有北欧的产物,台中韩也早已立法一人公 08/09 16:03
264F:→ NoOneThere:司制多年,也未曾取代过一般劳工,你的担心似乎是多余 08/09 16:07
265F:→ NoOneThere:的,毕竟一般制造业不太可能愿意承担产能不稳定的风险 08/09 16:08
266F:推 NoOneThere:一人公司主要的问题反而是有人会利用其有限责任制来回 08/09 16:12
267F:→ NoOneThere:避契约、债务问题,这些事情也是立法阶段都有考虑过的 08/09 16:13
268F:推 Scro:那篇说瑞典失业率15%的研究 我一年半以前就讲过问题了 08/09 21:32
269F:→ Scro:现在板上搜寻都还在 还拿这篇出来做什麽 08/09 21:33
270F:→ Scro:国际期刊有peer review的文章不看 08/09 21:33
271F:→ Scro:不懂为什麽偏偏就是要拿这些乱七八糟的文章出来讨论 08/09 21:33
272F:推 oodh:我拿那篇出来又没在讲15%,我的重点是一人公司;目前没广泛使 08/09 21:38
273F:→ oodh:用就是因为大多数的劳工在议价上是弱势,企业方不需要这样做 08/09 21:39
274F:→ oodh:你说的风险问题都可以在合约上写明赔偿、甚至也可以要求打卡 08/09 21:40
275F:→ oodh:反正是合约风险可以压低,只要最後这麽做剩下来的风险+行政成 08/09 21:41
276F:→ oodh:本大於所规避的繁重法条,就会越来越多企业这麽做 08/09 21:42
277F:推 oodh:劳资双方需要银性互动,资方才会更重视所谓「社会观感」 08/09 21:43
278F:→ oodh:好像快离题了,我的意思就是 一昧的把法律订严对劳工无益 08/09 21:45
279F:→ oodh:因为劳工本来就有议价弱势 -- 而这才是根本要解决的而非修法 08/09 21:55
280F:→ oodh: 银-> 良 性互动 08/09 21:56
281F:推 oodh:在电影「曼德拉」里面主角曼德拉在狱中对狱卒说了和上面某句 08/09 22:00
282F:→ oodh:推文类似的话,大意是以争取代替抗争的前提是双方地位平等 08/09 22:01
283F:→ oodh:我在上面推文里不断强调「议价弱势」,因为肤色是与生俱来不 08/09 22:01
284F:→ oodh:该被歧视的; 但在劳动合约签定前、签定时,所有的劳工都是自 08/09 22:02
285F:→ oodh:由的、你可以别进这家公司; 我一直强调既然签约时是「人求事 08/09 22:02
286F:→ oodh:」不是「事求人」,那签约後才突然讲起地位平等岂非不重视契 08/09 22:03
287F:→ oodh:约精神? 现在是因为「劳工」「企业」被公认是两种不同的个 08/09 22:03
288F:→ oodh:体,像种族肤色一样;但事实上未必,就像以前出资的就是企业 08/09 22:04
289F:→ oodh:管理人,现在出钱的叫股东,管理的是经理人,还会有「股东权 08/09 22:05
290F:→ oodh:益受损」的事; 如果变成外包承揽、变成「都是企业」,失去了 08/09 22:06
291F:→ oodh:「弱势劳工」的光环,法律要额外保护「议价弱势」也无从下手 08/09 22:07
292F:→ oodh:从根本上降低劳工的议价弱势才会是长远的解决之道 08/09 22:10
293F:→ blc:o大说得好像劳动契约是卖身契一样,签了地位就不平等了。 08/09 22:11
294F:推 oodh:错了,签了还是平等的,你用一些条件换到高薪 08/09 22:16
295F:→ oodh:你也随时可以违约;再者,法律有规范契约的机制,像暴利罪 08/09 22:17
296F:→ oodh:不过,有暴利罪一样有地下借贷,且暴利无法规避,但劳雇关系 08/09 22:18
297F:→ oodh:却可以; 所以说真的要把劳动法规趋严也不是不行,就想办法 08/09 22:18
298F:→ oodh:也把「一人企业」给堵了,但,怎麽堵 (三人企业堵不堵? 经理 08/09 22:19
299F:→ oodh:人和顾问、公关怎麽办?) 这一定是远麻烦的事 -- 远比上街抗 08/09 22:20
300F:→ oodh:议麻烦 08/09 22:20
301F:→ blc:问一下,一人企业的问题是什麽? 08/09 22:22
302F:→ blc:(小声)说约後讲地位平等岂非不重视契约精神的又不是我… 08/09 22:24
303F:推 Scro:瑞典的一人公司比例特别高吗? 你有比较过别的国家的资料吗? 08/09 22:25
305F:→ Scro:美国福利比瑞典好吗? 08/09 22:26
306F:推 oodh:代表美国企业不更不受「社会观感」影响,及如你所说的他们更 08/09 23:22
307F:→ oodh:爱逃税。 就像「暴利罪」会去禁止20%以上的年息,却不会禁 08/09 23:24
308F:→ oodh:止收利息、或禁止收高於银行放款平均利率 的利息;因为会借高 08/09 23:25
309F:→ oodh:利贷的人就是在筹资市场上有相当的劣势,是他要用高利换借款 08/09 23:25
310F:→ oodh:这并非不平等,法律不会连这种落差都要抹平 08/09 23:27
311F:→ oodh:除非有人能保证企业就是不会把劳雇关系变成外包承揽;或去证 08/09 23:29
312F:→ oodh:明「责任制就像暴利一样,我一点也不想签,但不签我完全找不 08/09 23:30
313F:→ oodh:到工作,所以责任制是企业滥用了议价优势而且有害社会」 08/09 23:32
314F:→ oodh:事实上呢? 非责任制的工作到处都有啊…… 台湾很多求职者一 08/09 23:32
315F:→ oodh:毕业就急着先签下第一份面试通过的工作;是劳工用责任制换取 08/09 23:33
316F:→ oodh:求职时间的压力的。 真说起来的话,政府干脆在缴学费时收取 08/09 23:34
317F:→ oodh:求职基金,毕业後六个月内给你1~2万供吃穿,让大家不急着找到 08/09 23:35
318F:→ oodh:工作,求职时态势转强一点,普遍待遇自然就会变高 08/09 23:36
319F:→ oodh:六个月内每月一万 从国小到大学一学期多1700左右,和学费分开 08/09 23:42
320F:→ oodh:由劳委会收,像劳退金金一样,设计成由父母帮孩子出、再让企 08/09 23:43
321F:→ oodh:业帮忙出这笔(可以设计成强制的,反正算起来一个月才三百 08/09 23:44
322F:→ oodh:就下次要调基本工资的时候扣掉、全面上路 (两万的话一个月要 08/09 23:44
323F:→ oodh:六百,但也应该还可以吧…?) 这样比修法禁责任制有道理多了 08/09 23:45
324F:→ NoOneThere:劳动法规不只是为了保障劳工权益,也是为了保障劳动价 08/09 23:51
325F:→ NoOneThere:值。有限工时和非责任制就好比限制一个人能提供的劳动 08/09 23:52
326F:→ NoOneThere:供给量,类似於OPEC利用限制石油供给量来保持油价行情 08/09 23:52
327F:→ NoOneThere:当然总是会有人愿意破坏行情求职,所以才会用有强制力 08/09 23:53
328F:→ NoOneThere:的方式立法执行。 08/09 23:53
329F:→ NoOneThere:而一人公司跟这议题真的没什麽关系,一人公司制度是为 08/09 23:54
330F:→ NoOneThere:了鼓励小型企业发展,雇主真要套用承揽契约也不避透过 08/09 23:55
331F:→ NoOneThere:一人公司。而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347号判决其实也讲明, 08/09 23:55
332F:→ NoOneThere:劳动关系的成立不是取决於契约形式,而是决定於事实关 08/09 23:56
333F:→ NoOneThere:系,亦即不论契约上是着名承揽或雇佣,只要企业实际上 08/09 23:57
334F:→ NoOneThere:对契约人有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或有与同僚间分工等 08/09 23:58
335F:→ NoOneThere:情形,均可从宽认定为劳动契约,须遵守劳动法规。 08/09 23:59
336F:→ NoOneThere:问题在於不管法律、罢工等,都是争取底线。如果企业有 08/10 00:12
337F:→ NoOneThere:诚意提出条件与劳工协商,自然也用不到这些工具,而台 08/10 00:13
338F:→ NoOneThere:湾当然也是有这样的公司。而事实上公司让利来稳定和谐 08/10 00:13
339F:→ NoOneThere:的劳资关系,长程来看对企业反而更有好处。 08/10 00:14
340F:推 oodh:法条上讲的承揽是指像业务员那样的个人承揽业务,和soho族这 08/10 00:26
341F:→ oodh:种一人公司接案不同,如果以後企业都要员工去登记立案才发包 08/10 00:27
342F:→ oodh:给他,那这条也未必能适用 (soho和发包者的地位还有很多争论) 08/10 00:28
343F:推 oodh:另外,n大这种说法就犯了上面推文的大忌了,这也是一种矛盾 08/10 00:30
344F:→ oodh:劳运人士就是不喜欢企业「让利」说,他们喜欢「这是我应得的 08/10 00:31
345F:→ NoOneThere:这判例并没有限定是哪种形式的承揽,反而直接讲明了是 08/10 00:40
346F:→ NoOneThere:依照事实关系,判定标准为(1)人格从属,即受雇人有接受 08/10 00:42
347F:→ NoOneThere:雇主惩戒或制裁之义务 (2)职务须亲自履行 (3)经济从属 08/10 00:42
348F:→ NoOneThere:,即受雇人不是为自己营业劳动而是从属他人目的 (4) 从 08/10 00:43
349F:→ NoOneThere:属对方组织系统,如受雇主指挥命令、与雇主经营体系有 08/10 00:44
350F:→ NoOneThere:分工合作状态。以上四个条件只要满足任一就属於劳动关 08/10 00:45
351F:→ NoOneThere:系,与契约形式无关。 08/10 00:45
353F:→ oodh:从」都是既有劳雇观系的发想,改从契约角度,你当然有权不做 08/10 00:46
354F:→ oodh:也可以找别人做,只是品质、量、时间不对就按约罚钱;也可以 08/10 00:46
355F:→ oodh:不来,但机台只有工厂有,这样算「有权」还是「服从」? 08/10 00:47
356F:→ NoOneThere:除非雇主愿意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宣称不是劳动契约,不过 08/10 00:47
357F:→ NoOneThere:光是不用遵从雇主命令、不能与雇主企业分工合作影响就 08/10 00:48
358F:→ oodh:而且法条里讲的都是以个人为例或讲「受雇人」,一但你成立了 08/10 00:48
359F:→ NoOneThere:非常大了。 08/10 00:48
360F:→ oodh:立案企业,立约方并非业者和个人,而是两个公司,你这间公司 08/10 00:49
361F:→ oodh:怎麽虐待你是你这间公司的不对,从之前胜华电子的抗议事件就 08/10 00:50
362F:→ oodh:可以知道其实法律是无法叫「企业的客户 为企业的劳动违规负责 08/10 00:51
363F:→ oodh:」的,除非能修这条法,但也是很难 08/10 00:51
364F:推 NoOneThere:其实光是使用公司机台,你就很难主张没有组织的从属性 08/10 00:53
365F:→ NoOneThere:而这问题其实也不用修法,仍可以用法律的解释权来解决 08/10 00:54
366F:→ NoOneThere:当然目前还没有类似的例子所以没有判例,但从以上判例 08/10 00:54
367F:→ NoOneThere:可看出,认定是否为劳动关系,主要是取决在於实质工作 08/10 00:54
368F:→ NoOneThere:形式,而非契约内容。不过怎麽判还是看到时候的法官, 08/10 00:55
369F:→ NoOneThere:但就算不适用,总还是可以推动修法解决,毕竟法律问题 08/10 00:56
370F:→ NoOneThere:本来就是会随着社会状况调整的。 08/10 00:56
371F:推 oodh:其实你可以使用别家的机台,或租这台回去自己家做啊,合约上 08/10 00:57
372F:→ oodh:还可以设选项让你选; 你这边过度解释了这个判例,要照判例文 08/10 00:57
373F:→ oodh:字看,法官只是说不局限於「契约形式」也就是我在契约上头就 08/10 00:58
374F:→ oodh:算写明了是承揽,只要实际上符合要件就是雇用;但并没有说不 08/10 00:58
375F:→ oodh:理契约「内容」因为如果业者让你选、你真选了「租一台回家做 08/10 00:59
376F:→ oodh:」业者不准,这可以直接从违约的角度判罚;业者开出合约就要 08/10 00:59
377F:→ oodh:遵守、而业者也确实遵守,只是劳工总是选择到工厂、自己做、 08/10 01:00
378F:→ oodh:按约不被罚钱而已。 当然日後会不会再有解释或判例是未定的 08/10 01:01
379F:→ NoOneThere:其实你提的是简单的法学问题,判例不能只照文字看,而 08/10 01:08
380F:→ NoOneThere:是要看背後法理,以此例来看,即劳动契约的判断标准以 08/10 01:10
381F:→ NoOneThere:实质说为主。而法律本来就一定会有漏洞,所以在认定为 08/10 01:10
382F:→ NoOneThere:漏洞後,可以斟酌法理解释法条,以类推适用来补洞。因 08/10 01:11
383F:→ NoOneThere:此实质上若认可两企业属劳动关系,也可类推要求雇主对 08/10 01:12
384F:→ NoOneThere:劳方企业付劳动责任。当然法界可能会为企业如何作为劳 08/10 01:14
385F:→ NoOneThere:方主体争执一段时间,不过就法理上此判例也讲明了为保 08/10 01:15
386F:→ NoOneThere:护劳工立场,故采从宽认定,所以结论不会有太大不同。 08/10 01:16
387F:→ oodh:只是争执一段时间? 如果考量纸上公司和境外公司…… 08/10 01:19
388F:推 NoOneThere:如果没有新法条出来,那就是用现有法条类推适用,所以 08/10 01:28
389F:→ NoOneThere:就更没有问题了。而你所说若是纸上公司或境外公司,反 08/10 01:31
390F:→ NoOneThere:正负责人就是劳工本人,如果他打算打官司,势必会出席 08/10 01:32
391F:→ NoOneThere:吧? 不过总归来讲,其实这些都是法律实务问题。钻法律 08/10 01:33
392F:→ NoOneThere:漏洞的用法律解释权解决是还好,劳基法比较大的问题是 08/10 01:34
393F:→ NoOneThere:在细部的规定和罚则不够完善,这些当然都有待解决。 08/10 01:35
394F:→ NoOneThere:不过劳动法规不够完善,与劳资关系问题反而不大吧? 尤 08/10 01:37
395F:→ NoOneThere:其如果你主张劳工在立法上较有优势的话更不会有问题。 08/10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