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见鬼说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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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反超时拒爆肝 劳团吁修法
时间Tue Aug 9 10:40:38 2011
: → reinherd:我有一个想法,政府没必要禁止超时工作,但是因该要求"等价 08/08 21:28
: → reinherd:交换原则",超时可以,但是加班费要高并且累进. 08/08 21:29
: → blc:使用者付费嘛,公司用我的时间,就得付钱。 XD 08/08 22:46
: → smartken:资产阶级经济学 08/08 23:26
: → smartken:各行各业的工时问题应该在法制上订定原则 细部规定由各行 08/08 23:28
: → smartken:业的劳方与资方代表共同协上制定规范才是正轨 08/08 23:28
: → smartken:劳方如果没有强力工会支援 那劳工个体对雇主的协商不会赢 08/08 23:29
: 推 reinherd:我认为"法律禁止"往往会失败,所以法律因该建立的是公平 08/08 23:31
: → reinherd:的平台来做等价交换 08/08 23:31
: 推 smartken:你去看劳委会劳资协调的过程 看看是不是真的叫公平... 08/08 23:32
: → smartken:如果规范是由劳资代表共同协商议定 那其实远比单方约束力 08/08 23:33
: → smartken:来的强 08/08 23:33
资产阶级...当大家在说中产阶级不见时,竟然有人又在谈这些东西,
别忘记,真正的缴税大户永远是那些我们所厌恶的资产阶级,
与其提供基本工资,或者限制工时,不如就课税并建立更高的社会保险吧!
法制面的问题由立法解决,但是实际上,到底法律能够规定怎样的程度呢?
至於纠纷仲裁方面,则是仰赖司法解决,而非上街头,
如果劳工与工会的本事就只是上街头,那麽问题无法解决!
劳工的「武器」到底够不够?
武器不够就要给武器而不是让政府参与战争,
之前大谈特谈国家竞争力或企业竞争力,怎麽现在人都不见了!
我们说,中国劳工市场的优势是-----廉价且广大的劳工
那台湾的优势呢?劳工问题难道就只是减时加薪的问题?
这样劳工问题就能解决?-----别把事情想的这麽简单
: → hil550:原PO的论点和食品业,台塑六轻的问题有异曲同工之妙,一味省 08/08 23:47
: → hil550:成本,最後社会成本让其他人去承受. 08/08 23:48
: → hil550:不要再说"劳工超时工作没有社会成本"之类的话了 08/08 23:54
: → hil550:台湾许多工厂都有潜在的高危险性,且多和省成本省人力有关 08/09 00:13
社会成本何在?
如果你说劳工超时工作有社会成本,
那麽我也可以说劳工不超时也有社会成本,且还有跨时替代效果咧!
企业最大的责任是在司法所允许的范围内赚取利润,并依法缴税,
司法受限於立法,立法则必须遵守宪法相关规定!
因为经济成长的责任在於企业,而非政府!这是古典的教条!
至於政府的责任则是维护市场秩序,并提供司法救济!
当之前一堆人说七八零年代的人是草莓族时,
最好有人会提高这些人的工资,也最好会给他们「正职」的名义,
想想看之前的论点,在想想现在你们的论点,到处充满「矛盾」之处!
好好的让劳工培养自己的能力,只要自己能够够,怕啥少钱没工作?
大二时我和我爸坐计程车,与司机聊到他出身东吴法律,
也到过法律事务所实习,可是现在却沦落到开计程车,
他竟怪学校没有教他如何考上...他自称不过45岁左右,
那时代,东吴可是全国少数几个能够应届考上律师的学校,
最好,这样的人能够有与资方有「平等」的议价地位
企业在劳动市场的议价能力在於他在商品市场的独占性,
劳动力在劳动市场的议价能力在於他本身的能力与社会福利,
中小企业是无法决定市场价格的,但是也是雇用最多边际劳动力的,
大型企业早就以超过基本工资还高的工资雇用高科技人员,
原因在於他们有钱!
台湾劳工在社会福利上,远不及希腊等南欧国家,且他们大多是自然失业率!
再加上台湾劳工无法证明自身能力,以及工会能力本来就很薄弱,
我目前倒是很少看到台湾有大规模罢工的,为什麽?
我还是认为,政府应该设定一个「基本生活水准所得」,
高於该所得的则累进课税,低於该所得的则进行补贴,
并取消或降低个人或企业基於慈善行为与设立基金会而有的免税额,
设置各种专业学校,提供更多在职进修的机会,并给予劳工司法救济的机会,
这样比提高工资,限制工时等措施,还要更有利於劳工,
且也是「成本最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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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而又实证的功能:发现原理以解释和预测经济事体
批判而又规范的功能:藉科学研究所得,应用於经济政策之上
意识型态批判的功能:判别事实与价值,防阻学术为政府所滥用
-----吾将永远谨遵学习人文社会科学的职业道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0.218.35.171
1F:→ hil550:社会成本=外部成本+私人成本,关键在外部成本的高低 08/09 10:58
2F:→ hil550:会有外部性,就会有市场失灵. 08/09 11:06
→ hil550:还有累进所得课税未必课得到资方的税,如果真的可以早
→ hil550:如果能做到就不会调降遗赠税或采用最低税负制
外部性的解决方法有哪些呢?很多吧
那为何要用最糟糕的方法去处理呢?---政府干涉价格
讨论外部性的时候「不会」只讨论外部成本,
一般而言,解决外部性最常用的方法是「制造诱因」,
要知道,发生市场失灵时,
其目标是在调整到「能够恢复市场机制下的结果」,
而非「二度扭曲」
因此,我反对提高基本工资,而使得劳工反而无法更进步,
所谓「给他鱼吃,不如教他捕鱼」,甚至教他如何改良捕鱼道具等,
都比目前的「工资讨论」来的更好!
大家不要把企业与政府的责任搞混了,否则就只是制造「阶级对立」的假想而已,
想想看,之前是如何批评我们这些七八零年代的大学毕业生,
再来想想为何资方「严重反对」提高基本工资
凡事出必有因,别一厢情愿的套用对自己有利的理论...
※ 编辑: stevegreat08 来自: 180.218.35.171 (08/09 11:33)
3F:推 smartken:? 我的意思是要有强力工会和资方议价 这比施舍式的的提高 08/09 11:40
只是不喜欢别人一直用用「资产阶级」等争议性名词来论述而已
4F:→ smartken:基本工资好太多 台湾的问题是工会太弱 只能靠政府以统合 08/09 11:40
5F:→ smartken:式的方式争取劳动福利 所以争取到的权益也常是半调子 08/09 11:42
6F:→ smartken:台湾因为处在长期KMT统治和共产主义敌对的关系 所以工会 08/09 11:43
7F:→ smartken:运动和社会主义思想等相当贫弱幼稚 不像欧洲国家那麽发达 08/09 11:44
8F:→ smartken:欧洲的劳动阶级的政治影响力是有实力入主政府 至少可以和 08/09 11:45
9F:→ smartken:资方一同议价 也可以和资方共同议定劳工的能力 训练和标 08/09 11:45
10F:→ smartken:准 是处於竞争又合作的 台湾距离这里还早得很 08/09 11:46
11F:→ smartken:要朝这一步走的方式某种程度上不自立自强让资方承认劳方 08/09 11:47
12F:→ smartken:的政治实力是不可能的 08/09 11:47
其实,台湾劳工问题与传统习惯有关系,
再者台湾人不习惯罢工、上法院与组织抗争等,
社会主义的强调不会比较好,因为社会主义过度强调干涉市场,
但只要市场无法完全消灭,
任何人为干涉或市场内部扭曲都是造成景气循环主因,
如此一来,政府就必须「约束」自己的手脚
然而,这并非我反对劳工权益,
而是必须给予劳工真正能「自主」使用的权益,
譬如,快点通过「人权法与各项基本法」,设立劳动法院等,
也不代表我支持资方权益应该被限制,因为「有钱绝不是罪」
或许在国会成立一个「经济与社会参议会」会比较有用吧!
在各国凡是标榜「社会国」或「福利国」的宪法都有这样组织,
按照文义,所谓参议会就是具有部分参议院(或第二院)的权限,
只是,目前台湾就法制面或现实面上无法接受这样的设置,
既然如此,可以先设置「谘议会」性质的机构,来整理相关意见与举办公听会,
做为该机关的「先行试验」,在未来修宪时或许可以「正式化」
※ 编辑: stevegreat08 来自: 180.218.35.171 (08/09 12:27)
13F:推 smartken:................. 08/09 14:41
14F:→ stevegreat08:怎麽无言了...学学大法官来个额外解释不行吗,呵呵 08/09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