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zkgb (加油)
看板Policy
标题Re: [新闻] 反超时拒爆肝 劳团吁修法
时间Wed Aug 17 10:00:11 2011
如果你是资方,我就能理解你的发言立场
因为你的立场很多本质上就会跟政府跟社会相冲突
※ 引述《houkoferng (GHOTBI监督,我要冠军~)》之铭言:
: 重点在84-1的认定问题,这部分有认定的问题,需要不断的厘清。
法条本身模糊,怎麽认定??就是主管机关认定出了一大堆问题
才会被喊着要废
: 你说要废除?那很难啊,因为里面有一个是医务人员,是不是医务人员在长达12小时
: 的手术中为了遵守劳基法,就放着病人下班去?
主张说要废除不能另立配套新法??主张废除就不能有配套??
立法的主张本来就该简单扼要,配套再详为规范
不可以用争论配套当藉口,不断延宕大方向的修正
本末倒置,这就是立法院很多法案躺着不过的原因
: 其实工时制的问题就很清楚,要规范清楚范围。
: 保全业的部分,需要规范一下所谓的劳动轻重,大厦管理员一天坐在那边12小时
: 请问是重劳动还是轻劳动?
为何区分?? 劳工都要生活,都付出时间,都有家庭
轻劳动的人,不该生小孩、不该有家庭、不该有房子吗?
重劳动的人就让企业加强福利让劳工去选,才是先进国家的做法
况且资方根本不管轻重劳动,
护士算不算重劳动重压力??还不是一样高工时??
这样区分不但不符合社会期待、不符合就业现状、更不符合世界潮流
: 很多问题都是定义规范的问题,这部分要定义清楚,然後才有办法严格执行。
: 为了节省人力成本?讲真的劳团讲这种话叫做放话而已,因为没有办法定义甚麽叫做
: 刚好的人力成本。剥削这种东西更不存在世界上,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怠工,
: 比罢工更可怕,劳团最喜欢忘记的就是这两个字。
剥削存在在世界各地,每一个时代的抗争声音,正是世界人权进步的关键
妄称怠工,行剥削之实,又疯狂河蟹的想法
正是亚洲国家经济怎麽都比不上欧美,人权福利比不上欧美的关键
台湾人最会吃苦了
欧美人士最草莓了,工时这麽短,薪水高我们三倍,来台吃西餐妹
吃香喝辣,
重申一遍
一直强调定义规范的问题,立法不就是在解决定义规范问题吗
一个模糊不清的法条怎麽做好定义规范??废除是个简洁有力的主张
大方向确定了,配套一定会跟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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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党党主席
希望大家异中求同
放弃统独、蓝绿二分法
讨论劳方重要权益的的议题
po文希望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共识
挺资方的也欢迎来战,最喜欢战资方了,以前我做资方打手,感觉真的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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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08.16
1F:→ oodh:那废除後的新法和配套是什麽? 都特地回一篇了就说说吧… 08/17 10:18
政策就是政党协商出来的东西,我讨论政策会不用一党专政的框架下来讨论
不会一切都会照我所说的做,脱离现实有点多
既然是一党推动修法,甚至是劳动团体推动的零星修法
我所做的主张就是现在缺乏什麽,就做什麽,也就是废掉84条之1
至於配套措施,另外一个政党一定会有人出来争配套
极力想要限缩这样的主张
配套最後会变成什麽样子,都是靠媒体与政党协商出来的
资方支持的政党越强,责任制范围越大
媒体新闻闹越凶,劳方政党越强,
责任制范围越小,罚则越重,构成要件越容易构成,资方举证责任越重
如果认为存在一个没有配套的修法,就是罔顾多党制国家的现实
2F:推 stevegreat08:反正又是一个先说废了,然後把问题推回那些不想废的 08/17 14:59
你变版主啦?以前讨论过法律记得吗?好像是刑法
我说的东西都不是我的创见,法制考试有个立法技术与程序,
上面的文就是书里面的内容,讲得比我清楚很多
我会回八卦版,欢迎来八卦版跟我讨论社会现象,这样好像对版主不好意思
※ 编辑: atzkgb 来自: 61.31.108.16 (08/17 23:06)
3F:推 stevegreat08:书的内容...我说的也是书上的... 08/18 01:48
4F:→ stevegreat08:社会期待...劳工利益...不要感情用事.... 08/18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