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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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贫富差距略降 6.19倍史上第三大
时间Fri Aug 19 08:05:12 2011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EJQOvHG ]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Gossiping
贫富差距略降 6.19倍史上第三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8/1/2x4dg.html
行政院主计处公布九十九年家庭收支调查结果,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为88.9万元,中位
数为77.1万元,贫富差距6.19倍,比九十八年的6.34倍略降,是史上第三高。最大贫富差
距出现在九十年是6.39倍,其次是九十八年的6.34倍。(黄悦娇报导)
行政院主计处指出,九十九年国内景气复苏,就业市场改善,台湾地区全体家庭所得总额
共有8兆8千亿元,比九十八年增加1.6%;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为88.9万元,比九十八年
略增0.2%,若以中位数来看,每户可支配所得为77.1万元,比九十八年增加0.2个百分点
。
而在贫富差距部份,依每户可支配所得高低将户数分为5组,去年最高的20%家庭为178.7
万元,最低20%家庭每户28.9万元,差距6.19倍,也较98年的6.34倍缩减0.15倍。
主计处表示,九十九年国内经济成长由九十八年的的
负1.93%转为大幅成长10.88%,带动
就业与薪资增加,低收入组受益较大,受雇报酬增加幅度达
5.8%,明显大於高所得组的
0.5%,让九十九年的所得分配状况比九十八年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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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ey88.net/article23720.html
回头看一下一年前的新闻:
去年家户所得减少 贫富差距飙高
全文网址: 去年家户所得减少 贫富差距飙高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797499.shtml
行政院主计处昨(19)日公布去(98)年家庭收支调查,在不景气下,家户所得如预期下
降,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为88.8万元,较97年减少2.9%。贫富差距扩大到6.34倍。
不景气的去年,家户消费支出并没有减少。平均消费支出70.6万元,还较前年微增0.04%
。医疗保健支出比重续增为14.5%,这项支出一直随着人口老化而成长。
所得下降,消费又没减,那减的当然是储蓄。去年每户储蓄18.2万元,这是18年来最低水
准,较前年
下跌12.7%。
但所得集中、贫富差距扩大趋势不变。占家户20%的最高所得组掌握40.3%的所得,平均每
户可支配所得179万元;最低所得组只分配到6.3%,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28.2万元,跌到
30万元以下。
最高所得组家户所得是最低所得组的6.34倍,这是历年次高水准。97年为6.05倍。
各所得组的所得都受到不景气冲击,五等分位组全都缩水,但低所得组缩减的幅度大,
下
跌7.0%,高所得组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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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两年的变化可以看出来,经济成长攀升并没有充份带动薪资所得成长
资本利得税是长期的事,但看来也远水救不了近火
股票资本利得要课税,要先有想办法和避税天堂签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
http://www.seftb.org/mhypage.exe?HYPAGE=/03/03_content_01.asp&weekid=151&idx=14
否则你一课,大家就跑。
中国就有做到,跟维京和巴哈马都有签。
政府要有心做这个,在和对岸交流的时候把这个当谈判条件,请对岸帮我们带路
税税上的协议不见得涉及主权,
这对台湾真有益处,我想国内可以先压下争议,
让中国带我们去谈、这样他们可以介入协议采用的名称之类的,
用台澎金马关贸区也行
至於房产,大家仔细看现在立院躺着的、林全提出来的,都只是「实价登记」
不是「实价课税」
从 赖士葆的提案 可以看出两者的差别,
他主张在法条里规定「实价登记不得作其他用途」 -- 也就是不能拿来查税
为什麽呢? 一样,你不课税,它就会「实」,
政府要拿这个登记来课税,就会「不实」
昨天的新闻 (在工商时报上)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1081800177.html
曾巨威说「登记了就是要查税,不抽税登记干嘛」
这并没有解决相关的问题,学者只是
1. 理论上寄希望於「虚报就有公文书胆写不实的罪」上
2. 曾有提到「学术界有研究出方法」「有循序渐进的方法」
报导没有深入去问,不过从「循序渐进」,
不难想像也是「先求实价登记」、「再求实价课税」一类的
不课税的「实价登记」也是有用,就是避免房仲、地主 一直放消息炒高房价
不过也一样有缺陷,就是也可以假交昜、真登记去炒高
-- 如果登记了会课税,那反而可以免除这个问题。
所以说真的做起来都可能是八年、十年之後的事了。
财政部之前常拿「股票资本利得税,课起来没有证交税」的多
他说的也没错,不过这有两个前提,一是证所证交两税不重复课徵--这我同意
二是税率大致不变
这我就不以为然了,如果真的证交税比证所税好课这麽多
那就调高证交税的税率好啦。
所以说也不是没有「不敢」的因素啦
上面的新闻里,李桐豪问在座学者「如果你们当财政部长会怎麽做」
曾巨威说他不会去当财政部长,
因为「(当了财政部长) 比较会顾及不能实施资本利得的阻碍」
其实我觉得这种话以学者的角度来说都太偷懒不负责任了
如果推行上真有阻碍,代表学术的概念不符现况,那就要再研究新方法
如果阻碍都是自己吓自己,那曾又妨去当一次、戳破它一回呢?
well,不过所以,我觉得这些财政手法对於贫富差距治本,但缓不济急
-- 在急什麽呢?
急在两岸ecfa正在谈、政府正在大规模的促参和奖励文创
之前朱敬一说政府不该拿减税当政绩,我觉得是对的
应该说,减税对政府来说是「成本」,是一种资源的消耗
所有的法规放宽、所有的税率下降「减完就没得减了,放宽就没能再放了」
我认为政府应该改变现有「补助奖励放宽」 然後再低声下气「希望企业加薪」的作法
把正在谈的两岸协议,把才上路的文创奖励 拿出来修正,和企业界作一部份的条件交换
例如:
ecfa受惠产业,应该要承诺负起职训、新聘受波及产业员工的部份责任
这种想法,或是
把文创产业的奖励计算,纳入该企业受雇本国员工数、平均与最低薪资 等参数
当然还是会希望企业能够有高附加价值,但至少能在给奖励、开放 之余
把经济、产业的优势诱导到就业与薪资上
这对缩小贫富差距上可能会比较有帮助
当然招商也是很实际的做法,
过去一年招商成长较往年好很多,也许这些投资案落实以後会带改善就业和薪资吧
不过这部份的资讯看得到「招商」的新闻,却看不到「减资」或「外移」的部份
实际上对就业和家户所得的影响,
还是得等这些投资落实後、再看就业统计数据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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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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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oodh 来自: 111.80.83.86 (08/19 08:15)
※ oodh:转录至看板 politics 08/19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