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zkgb (快点跳针Google!快)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居住是基本人权
时间Fri Sep 2 10:44:40 2011
非常好的回文,我的回文主要是建立在
他原本的三项论点
内线交易这些不过是引申说明
以後我会重申我东西的主题,不任由它开花诡辩
※ 引述《oodh (oodh)》之铭言:
: 觉得好像有在讨论什麽,又好像没有;这样常态性的锁文也不是办法,
: 所以小弟我翻了一下这串文前面几篇,
: 以下是我的两点小结:
: 一、所讨论的三个小主题,我的看法如下:
: 1. 关於「投机 / 投资」
这谢谢你的说明,
不过这比较偏向个体经济的投资选择
就是因为这个东西永远有争论
故政策上,资讯透明化相当重要
证券交易法上,董监、大股东们持股变动,及设质都有相当的通报义务
不通报罚单就是24万元以上
不过主题是在房市,都会区房市的确有不合理的涨幅
不合理的空屋率,需要进一步做管制,如何做管制,
粗浅的做法就是交易价格资讯透明化等大方向,
也有细致的做法例如禁止约定税金由房客负担
若有兴趣,有空提出来,我再为各位做进一步剖析
: 2. 关於内线交易;
: a大的说法应该调整到「内线是难以界定」的上面,就会比较贴实
内线现在已有共识是什麽
他的标准相当灵活,台湾法律也有明文
但在美国法上面是交由法院判断居多
只是内线消息的刑罚、范围朝重罪化趋势是显而易见的
详见证交法171条立法理由
: -- 也许实务个案上是有共识的,但要讨论起来,
: 就因为讲到「社会」的定义而分歧了。
: 所以说「经济学家是否认同内线交易」的意义不大
: 内线交易,这件事来自「资讯的不对称」
: 那麽,怎样的资讯才叫「对称」呢?
申报义务、揭露义务、使资讯透明化是目前的共识
重大事项法条有列举,若董事会有这些事项讨论
必须登录至股市观测站才能被认定被公开
这是目前的作法
: 如果算,那这样的资讯不对称引发的投资判断落差就该被法理视为该抹除
: 那如果说,我是某大企业的零件供应商员工
: 发现这企业未来两个的订单大幅增加
: 所以预测这企业也接了大单,或销售理想消了库存,就买进的股票
: 我这样算内线吗?
详见证交法157条之1,内线交易其实也就这麽一条
: 3. 关於分期付款,我觉得这个牵涉太广了
: 或许分期付款让人买了本来买不起的东西,但这些钱也流入了生产和工作的市场
: 如果说生产的量没变,而价格上扬,那这个获利就会被各项要素(包括工资)瓜分
: 更何况房产也不是不会增产,
其实只要去看当初分期付款如何扩张消费的历史,即可得知
紧缩贷款会打垮房市的
所以很多人说奢侈税後又放宽购屋贷款,事倍功半
: 更何况「本来买不起」和「本来不需要」是有很大差距的
: so... 分期付款对消费者的意义和影响我就不展开讨论了
: 二、 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的基准和讨论的习惯
: 丢书名给人家 还是 叫别人讲解给自己听 都不是很好的讨论进展模式
: 基本上讨论是互动的,你就知道这样讲对方不会如你所愿
他提的问题,可能也是很多人心中的问题
他可以丢球给我杀,我有空就来杀杀
但依据大家的意见我会尽量杀的明确一点
不过很高兴很多人因为我的推荐开始翻书、了解些东西
--
工党党主席
希望大家异中求同
放弃统独、蓝绿二分法
讨论劳方重要权益的的议题
po文希望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共识
挺资方的也欢迎来战,最喜欢战资方了,以前我做资方打手,感觉真的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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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94.34
1F:→ hil550:我认同以空屋率,非自用住宅比率,房价所得比等较客观的指标, 09/02 11:49
2F:→ hil550:以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做为论点 09/02 11:49
3F:→ hil550:其他如城市住宅数量与就业机会,就业类型的对应,也是值得讨 09/02 11:57
4F:→ hil550:论的,这方面我较没有研究,无法提供太多意见,请包涵 09/02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