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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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台印关系展新页
时间Sun Sep 11 00:41:26 2011
台印关系展新页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5859
台湾与印度关系持续升温,行政院全球招商专案小组今年2月赴印度招商,除为双方企业
搭起合作桥梁外,同时也拜会印度高阶政府官员,开拓两国经贸交流契机。而近日台印租
税与关务协定相继生效,年底前可望签署「货品暂准通关证协定」,台印关系将再进一城
。
台印租税协定释利多
台印租税协定8月12日生效,这是继与法国後,我国签订的第21个全面性所得税协定,其
范围涵盖减免多项租税、免除双重课税,将有助提升台商竞争力,促进台印双边投资往来
。
因应两国课税年度不同,印度企业或个人於我国的所得,将自2012年元旦起适用新税率;
而我国企业或个人於印度的所得,则自2012年4月1日起适用。
台印签订租税协定後,对企业影响较大的利多,包括减轻营业利润、海空运输利润、股利
所得、利息所得、权利金及技术服务费税赋、消除双重课税等。
比较两国的税率,我国现行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为17%,而印度的公司税税率,国内公司
为30%,外国公司及分公司则高达40%。台印租税协定生效後,除常设机构外,企业的营业
利润由母国课税,另一方则免税。
在股利所得方面,我国对国外企业及个人的股利扣缴率为20%,依租税协定规定,双方股
利课税将不超过股利总额的12.5%,对於印度投资人而言,我国的扣缴率降低,更具投资
诱因。
而我国对非居住之个人及无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国企业的利息扣缴率,以及权利金所得与技
术服务费之课税税率,原皆为20%;台印租税协定生效後,税率改以利息总额、权利金或
技术服务费收入的10%为上限,税率大幅降低,有助活络双方资金往来,并促进科技与及
技术交流。至於国际海空运输业务利润则互免所得税,将更有利於两国间的贸易运输往来
。
此外,我与印度将采用「国外已纳税额扣抵法」,双方居住者在另一国所缴纳的税赋,可
在母国扣抵,解决双重课税问题。
财政部表示,印度为我拓展南亚经贸之重要据点,台印租税协定生效,可协助企业延伸生
产、服务之触角及实力,灵活进行全球布局。
台印关务合作协定生效
今年8月1日,台湾和印度的「关务互助协定」(mutual assistance in customs matters
)也正式生效,印度成为继美国、菲律宾和以色列後,第4个与我签署关务互助协定的国
家。
台印关务互助协定的范围,涵盖共同公正执行关务法规、打击违法犯纪,并於对方请求提
供协助时,依各自国内法规尽可能配合办理,有利彼此进行资讯交换、技术交流,关员互
访等事宜。
台印关务互助协定的签署,有助双边货物及人员往来的通关便捷与安全,并为双方未来洽
谈优质企业(AEO)相互认证奠定基础。台印关系可望更为紧密,并有利促成双方进一步
洽签自由贸易协定(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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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目前贸易与外交的规范和进展
给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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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贫 既无嗜好 不学无术 亦无专长 唯打翻茶杯 或饮料罐 或新鲜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面 铝铁生熟不锈钢 大小利乐锡箔包
有色无色玻璃 软壳硬壳塑胶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无一免湿
初时心喜 触翻热汤而後败兴 久之或忧 撞倒汽水反得释然
本为一时之误 积久成习 偶一为之 还傲世中无双
故以为好 便作所长 因姓黄,自号
「掐倒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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