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废健保救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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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医师法院上班 律师医院上班?
时间Mon Nov 28 17:27:43 2011
※ [本文转录自 medache 看板 #1EqrBVrK ]
作者: monyan (废健保救台湾) 看板: medache
标题: 医师法院上班 律师医院上班?
时间: Mon Nov 28 17:22:35 2011
医师法院上班 律师医院上班?
【联合报╱古鸣洲/医师(彰化市)】
来源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745677.shtml
2011.11.28 02:41 am
又有纱布放伤口的医疗事件上新闻版面,听来这是几十年前的旧闻了,怎麽又变新闻?想
来这事件如果是负面的发展,又是医疗纠纷,医师可能要忙着上法院;也难怪重症科医师
渐渐消失,吴揆也叹这是国家的危机。
如果我们能将医疗纠纷建立登录制度(在北欧称为病人伤害中心),经委员会审查,如现
行的药害救济审查制度,只要不是故意的伤害或有道德问题,给予受到伤害的病患合理的
补偿,除有社会救助的功能外,兼可改善医病关系,医师时间多用来救人,而非上法院,
这不是双赢吗?
台湾医师犯罪率世界第一,过去七年半,三百名医师被告,八十位医师被判有罪,而这只
是冰山一角。美国医疗诉讼最盛行,百年来也只有一例医疗刑事案件,但台湾医师随时可
能由病人口中的「活菩萨」,变人人喊告的「杀人犯」,情何以堪。
现行法规不分过失轻重,一律以刑法上纲,请求检察官以公权力介入,无须缴纳诉讼费用
,造成医师极大心理压力。这种以刑逼民的模式,已成医界灾难,与救命五大科(内外妇
儿与急诊)找不到医师的国家危机祸首。
人体生理差异极大,天生之缺陷比率相当高。医疗过程中的不可预测性高,尤其在有先天
之心血管疾病、代谢异常或神经病变的老年病人身上。如果在做所有的治疗前,都要检查
清楚,可能延误病情,并造成不需要的医疗浪费。医院管理上此称为防卫性医疗,在美国
的研究中估计约占医疗支出的百分之二点四,在台湾换算约在百亿之谱。
近年来台湾医界人士读法律系变成一种风气,为求自保,不可言非,但绝不是正常的社会
现象。「医师到法院上班,律师到医院上班」,是一个让人笑不出来的医界笑话,但这是
多少台湾医师的噩梦。
北欧、日本都已建立了无过失医疗伤害救济制度,让医疗伤害透明化,全国资料可以统计
分析,做为改善、预防的参考,减少再犯机会,也才有机会作制度性检讨,提供国家健保
政策改进依据。这要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化危机为转机。
【2011/11/28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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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为去民刑事去才是符合人权的作法
可见台湾一点都不开化
人权严重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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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5.161.238
※ 编辑: monyan 来自: 163.15.161.238 (11/2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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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monyan (163.15.161.238), 时间: 11/28/2011 17:27:43
1F:→ stevegreat08:哪里双赢??受害的是人民... 11/29 00:36
2F:推 hahawow:只要是人都会犯错,只是多还是少,有没造成严重後果 12/02 22:28
3F:→ hahawow:当法律风险成本大到一个程度,大家自然都会用脚走路 12/02 22:30
4F:→ hahawow:最後人民受害更大...... 12/02 22:31
5F:推 hahawow:别以为用增加医师数量方式就能解决 12/02 22:33
6F:→ hahawow:就像流动性陷阱发生的时候,利率调再低也不会有人投资的 12/02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