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0Star (阮孙丢系竹本王^_*)
看板Policy
标题Re: 个人所得税可扣抵支出
时间Wed Nov 30 18:06:10 2011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politics 看板 #1ErP1RdV ]
: 其实逼有钱人消费很简单
: 就是比照公司,所得可扣抵支出之後再来缴税
: 实行上也不难,就是消费前扫一下身份证
: 发票上就会有身份证号码了,这样国税局资料库
: 就会有这笔支出,电脑算一下就解决了
: 也不用蒐集发票算半天。
: (当然不信任国税局电脑的人,可以保留发票自己验证)
: 这样有钱人花钱会比较不手软,因为感觉可以从所得税上省一点
: 更大的效益是,商家漏开发票的机率大减,营业税应该可以补不少回来
: 而且统一发票兑奖奖金也可以取消,虽然那些靠发票中奖维持的团体
: 可能会有损失,但是以国家整体利益来说,还是值得的。
(举手发问)
这个消费前过身份证的拟案对一般人、所有有POS的都适用吗?
为了避免差别待遇争议大家通通适用,那麽会不会将来滋生个
人隐私外泄疑虑?因为就算外泄恐怕很难追踪究责吧?又会不
会产生老大哥就在你身边疑虑?先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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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32.53
1F:→ blc:用身份证争议过大,授权信用卡银行提供应该比较能接受。 11/30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