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777300 (su3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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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构想] 全台警务相关人员应该要配置电击枪
时间Thu Jul 4 23:18:38 2019
台湾警察人员通常只配有警棍与警枪,前者威力太小,後者威力太大,常常导致员警对於
某些紧急状况时无法马上判断该如何处理。
近身搏斗=有生命危险
开枪射击=有人生危险
例如本次0703嘉义铁路警察被杀事件,就是选择近身搏斗,结果因犯人突然拿出刀械袭击
,导致员警身亡,实在不幸。
106年0831新竹凤冈追缉外劳事件,该员警则是选择开枪射击,结果因犯人失血过多死亡
,结果赔偿200多万到现在还在打官司。
如果配置泰瑟枪(电击枪),就可以在最低伤害(直接把犯人电到失能倒地)中完成状况处理
。
国外很多警务人员早就配置电击枪,一个拿电击枪,一个拿真枪,先言语劝告无效後使用
电击枪,在无效才会使用真枪。
至於警务防卫装备,也应该要有轻量化防弹衣、盾牌(防御小口径子弹)与重型防弹衣、盾
牌(防御大口径子弹与爆裂物),在透过勤务需求来做搭配。
甚至可以配置手掷闪光弹或震撼弹,在必要时使用(需要经过训练)。
这样才能确保警务人员执行勤务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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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3.113.22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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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777300 (42.73.113.220 台湾), 07/04/2019 23:20:32
※ 编辑: b777300 (42.73.113.220 台湾), 07/04/2019 23:21:40
1F:→ saram: 在车上用枪是不智的.何况对方没带枪只. 07/26 02:09
2F:→ saram: 打人结果打到无辜的乘客. 07/26 02:09
3F:→ saram: 不过是没买票,这并非重大犯罪. 07/26 02:10
4F:→ bdong: 问题不在配备,而在於行政单位是否会扞卫一线人员使用的权 08/01 23:23
5F:→ bdong: 利,还是给配备但家属投诉就退缩 08/01 23:23
6F:→ saram: 铁路警察的传统是不带武器上车.从来没有这必要,台湾还有 08/02 17:39
7F:→ saram: 强盗抢火车吗? 08/0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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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saram: 在停车时一拥而上,坏人怎麽跑? 08/02 17:41
10F:→ saram: 这种精神病患是少之又少,没必要跟他硬碰硬. 08/02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