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项:
一、本校学生修习暑期课程之限制:
(一)当学年度第二学期已达退学标准之学生,不得修习暑期课程。
(二)学生暑期所选学分数,最多不得超过16学分。
二、本校学生登记暑期课程,请於5月10日上午9时至5月16日上午9时止
至
http://www.science.ntu.edu.tw/summer/之「公布栏」办理登记。
三、本校各单位提出95学年度暑期课程表请参考暑期班课程网。
四、本校学生若欲修习之课程未列於课表内,且情况特殊,拟申请专案开课者,
请至前开网址之「暑期班公布栏」填妥「申请专案开设暑期课程报告书」,
并列印核章後,於5月22日前将该签准报告书,送交暑期办公室(理学院办公
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因程序问题,请各位同学务必在5/21前送系办核章,不然会赶不上送暑期
班办公室的期限,谢谢合作!)
五、本校将於6月5日公告95学年度暑期核定开设课程暨学生选课缴费事宜。
六、网路选课日期:6月14、15日。上课期间:7月2日至9月15日。
※ 编辑: Jessieoo 来自: 140.112.200.40 (05/10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