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mahero (咪芸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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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试] 邮政法修成这样 考试怎麽办??
时间Wed Feb 13 18:57:38 2019
请问一下 各位大大
邮政法有一些条文被修改
但又还未施行..
万一考试考出来的话 到底要以何为依归??
例如 邮政法第46条
已在107年 11月三读通过删除..
但是施行日未定...
假如考题选项出现: "邮政法所处罚锾 届期不缴 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那请问考生要如何面对之???
感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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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4.24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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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ongmahero (220.134.242.107), 02/13/2019 18:58:41
1F:推 breathe1990: 报名网址公告上有注明以最新法规为主 02/13 19:23
2F:→ nari900916: 但最新法规还没生效 不等於最新有效法规 02/13 19:33
3F:推 jerry61284: 以最新法规为主 02/13 20:12
4F:→ AngelKAZAMI: 通常遇到这种情形,一定会有人提释疑,最後很多都会 02/13 21:06
5F:→ AngelKAZAMI: 有对的答案就给分 02/13 21:06
7F:→ green0: 只是我也想知道,移除46条後,不用强制执行了吗...! 02/14 10:11
8F:→ minibiscuit: 可参立法院修法理由:罚锾未依限缴纳,移送强制执行 02/14 13:06
9F:→ minibiscuit: 之规定,现行行政执行法已有相关规范,第二项规定爰 02/14 13:07
10F:→ minibiscuit: 予删除。 02/14 13:07
11F:→ ziso: 所以结论是 不管有没有修 结果都是要移送? 02/14 23:08
12F:推 hun410705: 删除,不考,以新法为准 02/16 15:30
13F:→ micky0121: 都念熟就好了还能怎麽办 加油 02/24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