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plant77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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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试] 洗钱防制法冲突疑问
时间Thu Sep 3 16:44:31 2020
不好意思,因为考科修正後要考洗钱防制法,所以正在
研读金融机构防制洗钱法,看到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
第10条第一项说到:
「如为现任或曾任国内外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重要政治性
职务人士属高风险者,采取强化确认客户身分+每年重新
审视。」
但是第10条第二项语意又感觉相反:
「我国政府机关、我国公营事业、外国政府机关及我国
政府机关管理之基金,为重要政治性职务人士时,不适
用前项规定。」
所以请教各位前辈,法条为何如此相反呢?谢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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