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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募兵制在即、女生为何不用当替代役?民
时间Tue Mar 27 19:47:02 2012
募兵制在即、女生为何不用当替代役?民众:根本违宪
「欠国家的,迟早还是要还。」扣除掉身体有缺陷等特殊原因,每位台湾男子都有服兵役
的义务;但是募兵制在即,当兵的「传统」眼看就要被打破。既然2013年募兵制开始推行
,1994後生的男子只剩下「4个月军事训练」,有网友质疑:都不用当兵了,为何女性不用
服替代役?
▲张书毓是宪兵机车连一大「娇」点。(图/国防部)
台湾的「募兵制实施计画」,已於2011年底生效;1994年以後出生的男子,免服兵役、改
为接受4个月的常备兵军事训练,大专生甚至可在暑假期间分两次受训;而2013年起,尚
未服兵役、又未达免役条件的男子,依旧要服兵役,若有多余兵力则安排改服替代役。台
湾当兵的制度大改变,已经引起正反两面数不清的争执;有人认为「男生当过兵,才算男
人!」也有人坚持「当兵只是学扫地,根本浪费时间。」
而批踢踢实业坊现在却兴起第三
个说法:「既然都不必当兵了,为何女生连替代役也不用当?」
为什麽会出现这项争议呢?原来是「宪法」与「兵役法」的说法有所不同,所造成的认知
差异。兵役法第一条:「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但是宪法第二十条却写
着:「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到底是男子该当兵,还是全部人民都要当兵呢?兵
役法难道跟宪法抵触,违宪了吗?
事实上,大法官释宪第490号早就有所解释:
立法者鉴於男女生理上之差异及因此种差异所生之社会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
一条规定: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系为实践国家目的及宪法上人民之基本
义务而为之规定,原属立法政策之考量,非为助长、促进或限制宗教而设,且无助长、促
进或限制宗教之效果。复次,服兵役之义务,并无违反人性尊严亦未动摇宪法价值体系之
基础,且为大多数国家之法律所明定,更为保护人民,防卫国家之安全所必需,与宪法第
七条平等原则及第十三条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并无抵触。
▲巾帼不让须眉,宪兵副总士官长刘毕莉。(图/国防部)
从大法官释宪我们不难发觉,服兵役与否是基於「男女生理差异、与社会生活功能角色不
同」而决定的。但是这个大法官释宪,是在「替代役实施」以前的事了。2013年募兵制开
始推行,1994後才生的男子只剩下「4个月军事训练」,难道女生连最基本的「替代役」
都不行吗?有网友认为:「男生又不用生小孩,当然要回馈国家一下。」但是也有反对立
场表示:「现在少子化,越来越多女生也不生小孩了;为什麽不必回馈国家?」
这个议题不可能有一致的答案,当兵也不全然是坏事,当过兵的男子会有许多「当时痛苦
、过後珍贵」的回忆。但此事确实值得好好思考:越来越多的女孩子选择投身军旅,做一
个志愿役女兵、女官,巾帼不让须眉。替代役难道还成问题吗?报效国家,为何只是男性
的专利?
原文网址: 募兵制在即、女生为何不用当替代役?民众:根本违宪 | ETtoday政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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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22/33521.htm#ixzz1qJhaLL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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