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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更新】刘政鸿灵堂照判无罪 乡民:有法
时间Fri Apr 18 00:12:33 2014
【更新】刘政鸿灵堂照判无罪 乡民:有法官认证!
原文网址:
http://ppt.cc/-C2N
苗栗县长刘政鸿去年7月因强拆大埔4拆迁户,引起公民记者傅东森不满,愤而用电脑合成
kuso「苗栗县长刘政鸿灵堂照」,挽联还标注「鱼肉乡民豺狼治国,因果报应遗臭万年」
,po上脸书脸书立即吸引苑里反疯车自救会成员叶天鸿等网友疯传,让刘政鸿忍无可忍,
怒告两人公然污辱。
今天上午苗栗地方法院判决无罪,傅东森的义务律师曾威凯也在脸书贴出讯息,还说:「
想到刘政鸿今天得知灵堂照案判无罪的那个吹胡子瞪眼的表情,我就爽!!!!」被网友
转载到PTT上,乡民们大赞:「爽啦,法院认证的灵堂照」、「天赐遗照」,还有人说「
法院认证了唷,在苗栗三布一岗五步一哨摆设灵堂」。
傅东森接受《苹果》电访时表示:「很爽!」当初是看到刘政鸿拆人家房子,还说是:「
天赐良机」,他坐在电脑前,感觉这根本不是一个人性的正常态度,当下只能用这种方式
来表达心中的愤怒,并没有想到太多。至於被判无罪,傅东森认为这个案子不是他或叶天
鸿个人的官司胜负,而是执政者滥用司法诉讼,箝制人民发表批判言论的权力,他将要继
续追究,要求刘政鸿出庭解释为何要对特定人士滥权兴讼。 傅东森说,宪法赋予人民的
言论自由在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显现,台湾人民胜利了!尤其在网路社群时代,透过网路
平台对於执政者作为任何形式的批判,都应该获得保障,某种程度也是乡民正义的彰显。
义务律师邱显智说,并不清楚法官的背景,为了这案第一次到苗栗地方法院,第一次碰到
这位年轻法官,不过在审理的过程中,律师有针对刘政鸿要告人,却完全不出庭的做法,
质疑告诉状的证据力不足,法官听完後立即要求记录,因此当时就推测对被告有利。邱显
智表示,律师团陈诉被告所贴的照片及文字是针对大埔事件,是说明大埔事件曾逼死两人
,一般人都会很愤怒,并非是私人之间的互骂及侮辱,而是针对拆屋的事件作出评论。
另名义务律师刘继蔚表示,针对判决结果,他们认为判得非常好,特别是针对公共事务的
讨论,如果不是这样,言论市场将会少了很多不同的声音,因此这是一个非常进步的判决
。至於对法官本身的背景,他们并不了解,过去虽然在其他案子有遇到过,但并没有特别
的看法或印象。
法官认为被告贴照内容是可受公评之事,并以保障言论自由为由,因此宣判傅、叶两人无
罪。苗县府行政处长何文德表示,事发後被告并无道歉及表达悔悟之意,将等收到判决书
後,再与律师研议上诉的理由。(蔡智铭、吴杰沐/连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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