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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免职郭冠英 网友邀一人一信塞爆铨叙部
时间Thu Apr 24 22:59:32 2014
免职郭冠英 网友邀一人一信塞爆铨叙部
原文网址:
http://ppt.cc/5VE6
〔本报讯〕前新闻局驻外官员郭冠英曾因辱台言论,遭到免职;上月初回任南投中兴新村
的省政府,担任外事秘书,且今年7月退休後,每月可领6万月退俸,引发争议。
有网友今
於台大批踢踢(PTT)发起「一人一信塞爆铨叙部」活动,号召民众寄信至铨叙部,请部
长张哲琛免职郭冠英。
因发表辱台言论遭革职的郭冠英,2个月前已回复公务员身分,退休後可月领6万。(资料
照,记者刘志原摄)
笔名「范兰钦」的郭冠英,2009年担任新闻局派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新闻组长时
,由於撰文发表辱台言论,遭到免职。上月初,郭冠英回任外事秘书,且退休後仍可月领
6万月退俸,掀起风波。
有网友不满郭冠英回任,今发起活动,要求网民一人寄一信,要铨叙部长张哲琛免职郭冠
英。发起者质疑,铨叙部说郭冠英回任依法有据,「是依据哪一条公务人员任用法」?发
起者更说,郭冠英已至届退年龄的65岁,任何机关都不得进用;且2009年郭冠英违法,再
任用也违反政治伦理,因此希望铨叙部给予免职。
「一人一信塞爆铨叙部」全文:
亲爱的张部长哲琛你好:
请求您免职郭冠英。您说郭冠英回任依法有据,试问,是依据哪一条公务人员任用法?
违法任用郭冠英:郭冠英1949年出生,已至届退年龄65岁,因此依据以上公务人员任用法
第27条之法规,任何机关都不得进用。依据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六款情事,2009年郭
冠英因旷职、渎职以及发表辱台言论因予免职,因此任用郭冠英已经违法。
任用已违反政治伦理:基於政治伦理,郭冠英之任用违反了在特定地区与特定时间内,所
曾公开倡导的政治与行政上的道德(法令规定或守则),或违反了「公众」的裁判及「法
律」所能接受的正当行为。
郭冠英曾因2009年在职期间旷职、渎职及撰文发表辱台言论、蓄意欺瞒等行为被中华民国
政府以「蓄意欺瞒、言行不检、严重损害政府及公务人员声誉」为由免职。任用辱台人士
,已违反政治伦理。而郭冠英也曾提到与黑道白狼是为好友,於此已造成社会观感不佳因
此,希望部长您能依照公务人员适用法免职郭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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