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p965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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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监院谘委:献金法仅限於竞选活动
时间Sun May 11 19:58:51 2014
监院谘委:献金法仅限於竞选活动
原文网址:
http://ppt.cc/D0Se
新头壳newtalk2014.05.06 林朝亿、萧维杰/台北报导
虽然监察院跟着内政部认定「割阑尾」募款涉嫌违法,但根据监察院的官网,监院於2011
年2月15日举行谘询会议,探讨政治献金概念及适用对象;内文提及国内政治献金是否限
定於竞选活动相关捐献?适用对象是否也仅限於政党、政治团体、拟参选人?并由院长王
建煊主持。
当年的与会谘询委员一致认为,政治献金法应从立法目的及背景来了解,将政治献金的范
围,限於竞选活动,否则民众或专业性团体利用政治手段参与的公共议题,皆以政治献金
法加以规范的话,将剥夺一般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及参与权利,也非政治献金法之立法
目的。
谘询委员胡佛表示,政治献金法第2条第1款规定,政治献金指对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
相关活动提供的经济利益,其中「其他政治相关活动」定义及范围,法律规定不够明确,
观诸政治献金法立法意旨及背景,应仅限於对竞选活动的规范。
而施能杰、柴松林皆指出,应了解政治献金法的立法背景,显然与竞选活动相关。黄肇松
认为,民众参加公共事务活动为基本人权,不限於以政治献金法规范,可用税法或其他相
关法令。
该次与会的谘询委员计有胡佛、赵永茂、沈方枰、施能杰、高希均、黄肇松及柴松林等7
人。监察委员李复甸、葛永光及周阳山也出席讨论。
而「割阑尾计画」今天也在脸书引用这份谘询会议结论,来回应监察院昨日的发言。发文
在PTT上被网友推爆,有网友表示「感谢监察院如此体恤民心」、「监察院复活啦!」还
有网友指出:「穿越时空无限期支持2011年2月15日的监察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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