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choon (蜗牛角上争何事)
看板PttLaw
标题Re: [建议] 关於着作权的问题
时间Fri May 23 15:15:43 2003
如果是一般文章,原作者如果有特别要求不想被保留或收录
可以要求板主取消mark或从删除
原则上,一般文章做没有特殊声明,都视同授权板主可以收录
如果板主认为是争议性文章,可以采用收录作为存证之用
如果是单纯的存证,只给板主看的,建议可以锁目录
如果是要给板友当作不良发文范例做警惕的
原作者不想曝光的话,可以情商板主把作者和签名档改掉
或是请板主只保留争议文字部分就好
(但这些是无法强迫板主一定要照做的)
如果对於板主的争议文章认定有疑义的,可以先请小组长裁决
rockefeller於NBA板的发言,我们认为是属於争议性文章
若是板主有相关配套的规定,如请引发争议或发表不当文字者道歉
之後也许就可以请板主取消存证用途的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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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99.147
※ 编辑: Junchoon 来自: 140.112.99.147 (05/23 15:47)
※ MohLih: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05/05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