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engoodbook (吃葡萄不吐葡萄仔)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对於about_life组务处理就可板失当
时间Fri Jul 22 02:41:23 2005
法务大人您们好
我是开好书,7/14我在组务版递出辞呈
当时smarttb1组长并未看到处理,随後我自行d掉
且在就可版上说明了为何如此做的原因,当时我还是版主。
随後我生病住院,该段时间只有两次跟医院请假回家且只有四小时,那时我还是版主,
然後在7/17我出院後,却突然发现自己版权被拔掉了。
为何当日7/14看到并未处理,无法马上对於此事做出回应,延致7/17才发生效力。
辞呈在受理前撤回,若非受到他人主导,怎会无法循法,产生效力。
且我收回辞职文後,smarttb1组长也并未做回应
在版面上已无完全任何公开的程序
就直接宣判,我合理怀疑站方的处理程序有瑕疵
若smarttb1组长已看到7/14辞职文章,为何当天不受理,反而过了多日才处理,
7/17发生效力。
质疑是否有人施以压力,影响,致使smarttb1组长在毫无法据下做出不正确的判断。
故,质疑smarttb1组长判断受理权力有嫌隙。
引述 about_life板第3741篇spidermann文章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在组务板发表自愿辞职的文章,为意思表示之一种
又"发表文章"的性质应该是属於非对话意思表示
依据民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非对话而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达到相对人时,发生效力。
但撤回之通知,同时或先後到达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在板上发表了辞职的文章之後,就是意思表示发出的时刻,
而相对人(在这里是smarttb1)上板看到了文章就是通知到达相对人。
然而,意思表示是可以撤回的,如果好书在smarttb1看到之前先D掉了文章
那可算是发了撤回的意思表示,并没有所谓的"自愿退位"而言。
拿smarttb1所举的例子
「辞呈一旦交出去,若非受到慰留,怎麽会有自己收回去的道理?」
以上例子举的并不贴切,本案的情况应该是
「辞呈已经交到负责人的桌上,但在负责人看到之前收回辞职信」
一般完全中立的负责人,
不管是嗣後听到风声或从监视录影带看到辞职信,
最多只是再询问当事人是否有辞职的意愿,
不会见猎心喜,直接请他走路。
组务这个行动可能有失中立,有欠周全,难免落人口实。
以上是以smarttb1并未即时看到opengoodbook PO在组务版的文章作基础。
以上。劳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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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是快乐,悲伤是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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