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va (宁宁)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BoyMeetsGirl群组小组长badbadboy判决不公
时间Fri Sep 30 17:50:04 2005
本人Ulva,feminine_sex版版主,
9/28於About_Life版,提出新增版主之申请。
随後,同日BoyMeetsGirl群组小组长badbadboy於About_Life版
发表通过罢免案连署之公告,并回文表示因罢免申请较新增版主
案先提出并经过半数以上小组长投票同意通过因此根据规定,被
连署罢免中之板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板主之申请。并发表通过罢
免案连署之公告。
原文如下:
作者 badbadboy (及时行乐)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公告] feminine_sex板主罢免案 开始连署
时间 Wed Sep 28 23:02:3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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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文:
#4143 m 6 9/14 Elitestanley □ [申请][罢免板主] feminine_sex
经过小组长们的投票表决
有参加投票的4人
smarttb1, doze, badbadboy以及MingZhong
皆对本案表示同意
因此通过罢免案
Elitestanley可於LifeNewboard提出罢免连署
男女大不同小组长 badbadboy
作者 badbadboy (及时行乐)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Re: [新增] feminine_sex版版主
时间 Wed Sep 28 23:14:1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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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va (宁宁)》之铭言:
: 申请新增板主
: 英文板名: feminine_sex
: 中文板名: 女性性版
: 看板类别: 男女
: 看板群组: BoyMeetsGirl Σ男女大不同
: 板主名单: Ulva/dale
: 新增板主名单: A1Yoshi
: 板主是否交接: 否
因为罢免申请较本案先提出
且经过半数以上小组长投票同意通过
因此根据规定
被连署罢免中之板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板主之申请
男女大不同小组长 badbad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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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生活娱乐馆组规第二条第三项,
3.罢免程序如下所述
1>罢免版主连署前须先至组务版提出申请
经半数以上组内小组长认为可以提出之後方得提出
2>经同意开始连署罢免後
被连署罢免中之版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版主之申请
但经版友投票当选之版主不在此限
罢免案之申请,是9/14於About_Life版提出。
( 4143 m
6 9/14 Elitestanley
□ [申请][罢免板主] feminine_sex)
小组长的同意认可该罢免案之公告,是於本人提出新增版主後才发表。
又,LifeNewboard版的罢免连署投票,也是在本人提出新增版主後隔天才提出。
根据组规,是在经"同意"开始连署罢免後,版主才不得提出新增版主的申请。
无论如何,都是在本人提出新增版主申请之後才发生的。
(除该篇申请罢免连署案但尚未经小组长批准同意之文章)
又,LifeNewboard版的罢免连署的罢免原因也更改了(和原申请案相比),
,小组长badbadboy居然也认可,并张贴於feminine_sex板上。
故,申诉BoyMeetsGirl群组小组长badbadboy判决不公。
U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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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人要死,一个人的死去,是为了让其他人获得启示。
Virginia Wo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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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Ulva 来自: 71.138.99.122 (09/30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