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pReNCeDo (justNeo)
看板PttLaw
标题[证据] 裁量滥权(PttLaw判例参照)
时间Mon Jun 4 01:51:21 2007
针对法院5/11以"版主裁量权"驳回上诉,其理由与事实显有矛盾。
按「版主权利义务规范权限部分第13项的看板推文设定权:版主得以设定该看版之
推文状态」;若版主开启该看版之推文状态包含加注,即允许使用者以加注方式发
表推文。
与前述相较,版主并无设定回覆文章之状态含括回文及签名档与否,迥异於推文。
另版规已例示外之部份,唯其性质与例举事项相接近,在版主可裁量范围内,违者
即以裁量滥权论且立即失效。(Pttlaw判例参照)
视推文为文章一部份,这是历经三年的演变,非一人可判定,法官所言 "推文不能
认其为文章之一部份" ,显非事实。
法院能否於PttLaw解释以上矛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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