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PttLaw
标题[问题] 请问小组长 ..关於公告劣文 与 无断转载
时间Sun Dec 9 12:25:08 2007
※ [本文转录自 PoliticLaw 看板]
我想请问小组长
对於一件 本来不属於板务的事
经过公告禁止後 可以因为板友再违这项公告 而给与处份吗?
以下列这个公告为例
-------------------------------------------------------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ticLaw
标题: [公告] chasemasami 请进
时间: Sat Dec 8 15:22:06 2007
※ [本文转录自 DPP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DPP
标题: [公告] chasemasami 请进
时间: Sat Dec 8 15:11:49 2007
这篇公告会记给你、收於
详见 [公告] 贵板板主请进 - chasemasami无断转载案
你未经同意 於本板转出 pash77之文章
由於本板非转入板 无法处份你的文章 (禁言也对转出文章无效)
原则上 这不是本板的案件
但,身为板主 我不希望板友发言的自由 要承受无断转载的风险
所以
在此警告你, 下次再有无断转出情事 将由板主任挑一篇你的文章劣退 以兹处罚
本文将成判例 未来有无断转出情事 俱警告一次後 每再犯一次送一篇劣文
------------------------------------------------
我可以依「我公告警告过 而板友再犯」给与劣文吗?
因为 禁言并无法阻止板友转出文章
虽然说 转入板对该被转文章 的喜好 是转入板的权责
但,这会造成这个板的板友发文的压力
(比如说 政黑、八挂 两板转出到对方板 也会造成 转出板 板友的不悦)
而
唯一能应对转出文章的 就是 劣文
虽然说 「无断转载」本身不是转出方的案件
但 转出板 也不该就这麽束手就擒吧?
不是针对「无断转载 的"文章"」
而是以 「板友再犯 公告警告过的 "行为" 」来给与劣文
於 小组规范 或 站规 有不合吗?
在此请教小组长 望给予答覆 (或告诉我该向哪边询问)
--
自幼家贫 既无嗜好 不学无术 亦无专长 唯打翻茶杯 或饮料罐 或新鲜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面 铝铁生熟不锈钢 大小利乐锡箔包
有色无色玻璃 软壳硬壳塑胶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无一免湿
初时心喜 触翻热汤而後败兴 久之或忧 撞倒汽水反得释然
本为一时之误 积久成习 偶一为之 还傲世中无双
故以为好 便作所长 因姓黄,自号
「掐倒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32.156.224
※ 编辑: oodh 来自: 202.132.156.224 (12/08 15:29)
--
《双瞳》 导演陈国富说:
「李安说他终於可以 "只为自己拍电影",但他的"自私",成就的却是华语电影的新标准。
「李安明白,一个民族的苦难,或说全人类的苦难,其实就是创作者自身内在的苦难。
「
他在触动这根集体神经的同时,能既不张狂也不自怜自艾」
「他的置之死地而後生,我是既感动也羡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32.15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