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max ()
看板PttLaw
标题[公告] 不符格式文章删除
时间Sat Sep 20 15:47:44 2008
本法务上任後之本版文章,未能符合格式者已全数删除,请申诉人详实阅读版规与进
板画面後再行发文,而本法务上任前之文章将视情况另行处理。又由於板务系统与法务系
统并不相同,本版目前虽为处理看板违规事务之最後一层审理机构,却不如板务系统一般
拥有实际处分之直接权力,故本版之判决最後执行之时效上由"板务高层系统"负责,申诉
人请勿来信逼迫版主强制执行。板务对於法务之权责区分一向颇有微词,基於相互尊重之
原则,未来本版对於格式要求会趋於严格,期能减轻与板务系统之摩擦。
另外本版由於横跨板务与法务两项功能,但实际上本站规范并不健全,故无法给予申
诉人一个全面性的优良抗辩环境,而这个部份板务系统目前计画拟将"看板违规事务"最终
审理的部份全数归至板务系统处理,未来将不再另由法务系统做最後一级审判。此举将能
确实减少两系统之权责冲突,也期能更有效率处理申诉人之申诉,并给予申诉人一个更完
善、更公正、更有效率的新环境。
最後在新规范正式实施前,本版之缺失须先向各使用者说声抱歉,本法务也虚心接受
各位申诉人之批评指教,若有机会本法务也会向板务将来之新申诉系统提出建议,仅可能
将各位使用者之不满向上表达。但目前之行政窘况仍属无解,希望各位申诉人多多包涵。
批踢踢实业坊一定会秉持公正廉明、法治精神为各位使用者建立一个优良之使用环境
。在新申诉规则正式确立前,请申诉人仍依照旧有之规范申诉。
批踢踢法务 alanmax 2008/9/20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121.25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