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yilung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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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 politics版主不当删文
时间Sun Aug 16 01:24:09 2009
※ [本文转录自 AboutBoards 看板]
作者: leeyilung (自由)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申诉] politics版主不当删文
时间: Thu Jun 11 16:17:53 2009
申诉人:leeyilung
申诉对象:政治版主Iamaidiot,及政治群组组务版Iamaidiot
事实及原因:
本人依据相关规定,即便版主与小组长为同一人,
仍应逐级申诉,先跟小组长讨论过,再行申诉。
而我已在政治群组组务版跟Imaidiot讨论过,
但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答案。
附带提一点,Imaidiot还叫我要"搞清楚",他说,由於他身兼版主与组长,
所以跟他有关的就不能在组务版申诉,叫我"不要在那边浪费版面"。
但是逐级申诉,即便版主与小组长为同一人也应先与对方讨论,
这是我在相关规定及其他申诉文章里看到的。
希望站方对这一点能说明清楚。
并且,Imaidiot拒绝讨论。我多次语气平和的希望他能说明删文的理由,
但他一直不予回应。我怎样语气平和呢?文章里只有这一句:
「请版主给个说法,谢谢。] 他这次回呛我之後,又马上将文章设为禁止回文。
虽然说版主对於删文的权限很大,但是这样不理不睬,接着又强势回呛的作风,
并且禁止他人回文,是不是太过於人治,太过於傲慢?
经我多次询问删文理由,他却完全不予回应的情况下,
最近这一次,我猜想了个理由,问他是不是那样。
他回呛我,说我是在扣帽子,他懒得向我这种人说明,也不想让这种言论污染板面。
文章位置:PoliticLaw
6099 ! 6/11 Iamaidiot R: [申诉] 双重标准的删文
个人以为,这种回应方式,非常不恰当。
底下列出我被删除的第一篇文章,政治版删文区,编号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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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谈这些其实都是多余的,在这次集会游行法的修法过程里,「人权」只是一个藉口
人权对政客来讲是个作秀的藉口 对我来讲是天赋人权
想当初红杉军围城我也跟着去凑了一下热闹。
: 而已。如果真的要谈,那两党的目的很简单,对国民党来说:修法的目的是为了让自
: 己方便执政、可以控制集会游行事件的规模,对民进党而言,修法就是要让自己可以
: 随心所欲地举办各种集会游行,并且在这个修法过程中想办法扣国民党威权的帽子。
前面讲的很好,执政党在野党对於集会游行总是有不同的想法。
不管哪个党执政,执政了就不会希望你随心所欲地游行。
不管哪个党在野,在野了就希望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行。
结果你这段话拉低了格调,只见党性。
: 只有把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狗屁藉口通通移到一旁,那麽修法的争议的内容才能看得
: 清楚。
人权对政客来讲是个作秀的藉口,仁义道德是晃子。
人权对我来讲是天赋人权,仁义道德是实质。
移开了实质,你还有什麽东西好看清?
: 在进一步讨论前,必须要先澄清一件事情,就是一般的陈情请愿并不属於集会游行
: 法的规范,警方不能根据集会游行法来处理人民的陈情请愿事件。至於两者的差别在
: 哪里,可以先参考现在集会游行法的规定。拿陈情请愿的事例来说集会游行法多恶质
: 的人,若不是自己头脑不清,那就是刻意要造成混淆。
谁在跟你讲陈情请愿,那是你自紮的稻草人吧。
: 第二件必须搞清楚的事情,是不管哪个版本的集会游行法,都建筑在必须申请路权
: 的前提下。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路权绝对是「申请」而不是「报备」,但是包括连野
: 草莓搞的游行,都没有去申请路权。没有申请路权而被警方扫除的集会游行,也没有
: 资格说这是集会游行法的问题。
路权申请了又如何?问题就在於即便有了路权许可
集会游行就可顺利不受政府黑手的干扰吗?结果问题还是回到集游法本身。
绕了两圈,说了等於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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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idiot说我其中两句:
「你这段话拉低了格调,只见党性」「那是你自紮的稻草人吧」是在人身攻击。
请问,他这样的说法会不会太夸张了?
我是在就事论事,评论文章内容。
我既没有问候他或他家人,
也没有质疑他的学经历(例如国文程度不好…之类酸人的话)。
那两句话可以算是人身攻击吗?
评论某人的文章内容离题了,说他那段话是他"自紮的稻草人",
居然叫做人身攻击??
我实在无法接受。
我被删的第二篇文章,政治版删文区,编号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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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这种论调重贴文章就能回答了。
: 老话一句,皇帝不会卖国,只有想当皇帝又当不成的人会。石敬塘想当皇帝想疯了
: ,但是又打不赢前朝,所以他才会跑去向契丹借兵,甚至愿意自称为「儿皇帝」。
: 我从来不相信马英九会卖台,因为他在台湾当皇帝当得稳稳的,国民党内一堆人盘
: 算着排队当皇帝,谁会想把台湾卖了让自己当不成皇帝、还要让祖国指派统治台湾的
: 人?
以皇帝为比喻不恰当。因为皇帝尊号为天下至尊。
集权力与国家民族象徵於一身,既得皇帝宝座,的确没什麽好卖。
或者说好听点,没什麽好向上奉献的。按照中国政制,皇帝是地球之王。
地球之王要把国土卖给谁?难不成卖给外星人?
所以你应该这样说:一方之霸不会想卖国。
因为既然是一方之霸了,好好当他的头,谁会想卖掉自己的地盘当个小的?
ㄟ~~~
会喔~
不然德国诸邦的统一会更难,
你们红杉军的加里波底不也献上了自己手里的两西西里王国,
尊 萨丁尼亚国王维托里奥·伊曼纽二世 为 义大利国王。
要不要卖自己手里的地盘,有时还得看他政治思想上那个想像的共同体是怎麽想的。
所以号称有九思之德、九如之身的马英九,会不会效法先贤诸辈,卖/让出手里的台湾?
你无法跟我说不可能。
: 只有那种在台湾选不上总统、当不上皇帝的人才会在那边穷靠北,然後还想要把台
: 湾给卖了好过一下皇帝瘾。你要说当年连爷爷跑去中国卖台我还勉强有可能相信,现
民进党拿台湾卖给中国人家会嫌你居心不良带有毒药。
卖给美帝我倒是很乐意。
: 在?会卖台只会是民进党、而不是国民党。历史上叛臣贼子在出卖别人前,哪个不是
: 掏心掏肺、声嘶力竭地嚷着自己是多麽地「忠心」、「爱国」?
你就先想想马英九是多麽地爱他伟大的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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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删文的理由
1.注音文。
我的申诉:通篇文章,就只有那一个 ㄟ 是注音,
而且只是用来表达一个讲话时的语气,并不是我打错字没有选字、不会写、乱写。
这样可以构成删文的理由吗?这样是不是太过文字狱?
2.打嘴炮。
我的申诉:我这篇文章只能算是在打嘴炮,然後删除之?
对方文章里都可以说"穷靠北"了,我这样论理,还有举历史典故的文章,
算是在打嘴炮,应该被删除???这样会不会太过文字狱了啊?
然後对方的"穷靠北"却一点事都没有??
我被删的第三篇,位置:政治版删文区,编号3155
(这篇因为我的文章集中写在一起,并未分散,所以就列我自己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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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台湾人来说,ROC是国家。我也都跟外国人说台湾(ROC)是个国家。
不过发行货币、该货币还可以换美金日元,就可以战倒对方的ROC是幻想吗?
看看人家日本驻台官员怎麽说,看看美国怎麽看待你这个"国家"??
国际政治就像法律条文一样,是写来看的,
至於有没有罪怎麽罚怎麽认定,根本是靠嘴皮。
台湾的地位?可能XX议未定,XX军已渡海来攻,或YY为了民族大义将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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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就这六行,请问一下,是又怎麽了?
而且大家立场或有不同,但总统是可以评论的吧?
删文理由经多次询问,Iamaidiot完全不予回应,最後出言讽刺:
「就当我辞穷吧,就当我在迫害你吧(如果可以让你再自嗨一点,我无所谓)」
然後又将文章设为禁止回覆,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太过份了。
※ 编辑: leeyilung 来自: 114.44.179.57 (09/06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