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toryss (↙煞气a♂中间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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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 不服 l_TalkandCha小组长 GeminiMan之判决
时间Wed Mar 31 01:41:09 2010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作者: victoryss (↙煞气a♂中间选民↗)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申诉] 不服 l_TalkandCha小组长 GeminiMan之判决
时间: Thu Mar 25 01:43:45 2010
申诉人:victoryss
被申诉人:Geminiman/l_talkandcna
事由:
本人在3/14 八卦板一篇文章中推文:
1F:嘘 victoryss:有科大跟台科一样? 甲赛03/14 23:39
遭到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水桶
理由是:
第七条:[挑衅、谩骂]
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
骂、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与板主沟通无效後
上诉至组务
小组长Geminiman判决:
使用者 victoryss 之推文,有明显对特定族群 (台科大以外之学校及其
学生) 进行言语侮辱、挑衅、引战之行为,已违反八卦板之板规第七条。
故此案维持板主 diefishfish 之原判。
不服理由:
我被水桶的那篇文章内容一部分是这样的:
我记得是台北某科大的案子(和台科大名声差不多威名)
本人认为我推文是想否定有科大与台科大能够不相上下
前面的
" 有科大跟台科一样? "
这句话相应文中的台北某科大
根本就不能够证明我针对哪一间科大
本人认为不能够引用板规七的特定族群来作判决
最後一个 "甲赛"
我认为只能判定是我口气不好 语气不当
不能够接受这样就被判为引战、侮辱
本人不认为这样构成挑衅
因此不能够接受这样的推文构成对"特定族群" 且 "引战" 之说法与判决
有请群组长看完文章後再看附件作定夺
辛苦了!
附件:
1. L_TalkandCha 板之申诉文
2. 水桶公告文
3. 与八卦板主沟通之信件
4. L_TalkandCha板 小组长 GeminiMan 之判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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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victoryss:补充一个附件: 该判决形成之原文 03/25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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