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ler (w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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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Re: [申诉]两岸版版主mafa及momoTT无视版规
时间Tue Jun 1 20:51:23 2010
※ [本文转录自 AboutBoards 看板 #1C1CzNb1 ]
作者: Majestic (PTT超难登入)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Re: [申诉]两岸版版主mafa及momoTT无视版规
时间: Tue Jun 1 17:13:56 2010
简单来讲,你被人检举违反板规。 虽然申诉人并不是发文之使用者,但你被抓
到小辫子了...论法,我只能说有违反板规交由板主处理。 三位板主您是其中一位,
板规执行小组长及板主们均采"板主多数决判定",是的,你违反板规就可能被水桶,
由於判决是板主们以投票决所定的,所以两票对一票您被水桶了。 不过由於您是板主
之一,板规也是您要去执行跟遵守的,所以你被自己订下的板规给水桶,除了您并无
其他人违反规定。
小组长依小组组规及参考Cross-Strait板板规,判定momoTT及mafa并无违反任何
规定,查小组长Iamaidiot对於前项所述也无任何违法之事。
如果对我的判决有不服,上诉你可以到PTT Law去。
Majestic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铭言:
: 请问群组长还需要在下提供哪方面证据或说明?
: 谢谢
: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铭言:
: : 投诉1的内容:
: : 参见政治组组务版的 #1Byg-_8D 一文及后面的讨论串
: : 简单的说就是:
: : 之前在下作为两岸版的版主之一,
: : 于两岸版讨论时使用了"台湾国"一词用语,(两岸版搞了个称呼白名单)
: : 但当时不是在[称呼]对方,并且当事人也没有计较。
: : 但因为在下之前不知道哪里得罪了另一个版主momoTT的闺蜜好友,
: : 被她去政治组务版投诉了。
: : 依据版规我认为我没有违反两岸版的版规,原因见我列举的说明。
: : 但momoTT及mafa却无视版规,在本人避嫌的情况下判罚本人水桶。
: : 因此在下辞职后前来投诉。
: : 在下认为,在法律面前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
: : 在法律没有改变前,不能因为多数人的看法就违法,
: : 而必须修改该法律后,才能生效。
: : 版规就是这种情况。
: : 而投诉2.
: : 见两岸版(CrossStrait)z-3,从118-129部分的三人讨论
: : 简单说:
: : 本人转录一则新闻,标题有"我国"字样(其实为prc),
: : 版规规定不得修改转录新闻的标题。
: : 但momoTT及mafa却再次违反版规,在未公告及修改版规的情况下
: : 要求本人修改标题,并要判罚本人。
: : 2件事,都显示出两人毫无法治意义,故此在下认为无法与之共事而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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