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我是事件的受害人 站务警察反而判决我违规
时间Wed Sep 8 02:12:13 2010
你解释上下文的意思,
我看了。就是你解释的方向,
也就是上一句是讲人难说话,
紧接着的恶劣讲的是事件。
恶劣专形容事件?这也是您的解释(恶劣不能指人恶劣喔?)。
ok 啊! 您可以这样解释。我没话说。
许多现实的法院实务,
也都有类似的抗辩,
这是您基本的权限。
不过提到我署名的 violation longbow2 这个例子,
这个不太能比,
那只是文章的署名。
恶劣是信件的署名?谁是恶劣?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点: 内容有毁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
因此我引了"侮辱"的法律解释,
给您的判决书,
理由写的是"辱骂",
其实讲的就是侮辱谩骂。
站规不是没有侮辱罪,
侮辱这件事本身已经符合了处罚的规定。
至於填写罚单理由,
只是因为我们开罚单要开很多,
原则上会简写一些理由,统一开而已,
主要要看的是判决理由。
看您的判决书。
我们会着手讨论讨论的是,
关於这个标准,
他的放宽再放宽,
或是处罚的强度。
pttlaw 法官有权限判决您解除罚单,
等待法官判决就会解除。
至於我的补偿您解除後就会收到。
※ 引述《rahtiger (小雪)》之铭言:
: ※ 引述《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之铭言:
: : 那就请来检举吧~
: : 他如果是说自己是素顔白痴,
: : 很清楚的是指的是自己,而不是模模糊糊的,
: : 那就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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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7.225.237
※ 编辑: longbow2 来自: 125.227.225.237 (09/08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