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bacolulala (我不是公关)
看板PttLaw
标题[问题]未经原作同意,经RSS服务系统转录到它地衍生出来的法律问题
时间Sat Oct 2 14:30:30 2010
由於我在去年10~11月在PTT二手书版等刊登的贩售广告可能有法律问题。
故我在9/21(二)接获对方通知,当日便全数删除,并刊登个人声明。
我却在9/29(三)接获对方律师的存证信函,指责我在优仕网站上另有刊登广告。
根据我的了解,这篇广告内容是在我不知情且未授权的情况下,
以我个人的帐号由PTT二手书版转载上去的,并非我个人刊登在优仕网站上。
我并非优仕网站的会员,无法内阅。
非我所刊登在优仕网的广告,我也无法删除。
10/1(五)下午2:05我已经向优仕网客服中心反应这个问题,
当日下午2:10我收到对方回覆,内容如下:
优仕网线上阅读器的内容并非广告。优仕网线上阅读器(YW RSS Online Reader)为网
站版之RSS阅读器。RSS是一种消息来源格式规范,用以发布经常更新资料的网站,例
如部落格文章、新闻、BBS、视讯等。由於网友订阅,因此暂时在优仕网出现,与搜寻
引擎暂存档的意义是一样的。
您所举出的内容,已经彻底由优仕网线上阅读器暂存档中删除了。
[售书] 成寒英语教材 cobacolulala 04-09 20:31
建议您应该请PTT开立证明。
请问:
我该如何请PTT版务人员开立证明,说明并非我刊登在优仕网,而是PTT转载的刊登行为?
又这个未经原作(cobacolulala)同意,经RSS服务系统转录到它地时所衍生出来的法律
问题,当事人是否须承受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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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6.13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