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Long (寻梦者)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请求处理分身乱板的问题
时间Thu Oct 7 12:11:49 2010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1.申诉人ID:YanLong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longbow2
(b)文章编号:
#1Ch2Uya0
3.被申诉之判决︰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4.不服理由︰
仅对於无法『本案未审酌 YonLang icancancans SnowOfJune LogicQuickJP 是否
为同一人,多重帐号违规非属本板管辖。』乙事请求处理
据悉,该使用者使用浮动IP位置,并且在众多看板上滋事
About_Life为群组板,但此一看板无板主可供申诉或提报多重ID查询
此为同一使用者之四帐号,在明确事由的情况下,希望站方能有所处理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ID昵称》icancancans (v^^v) 《经济状况》普通
《上次上站》08/16/2010 19:07:13 Mon 《上次故乡》
123.204.100.217
《ID昵称》LogicQuickJP (太阳的影子) 《经济状况》清寒
《上次上站》09/30/2010 07:05:14 Thu 《上次故乡》
123.204.100.217
《ID昵称》LogicQuickJP (太阳的影子) 《经济状况》清寒
《登入次数》95 次 《有效文章》13 篇 (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上次上站》08/27/2010 03:21:00 Fri 《上次故乡》
123.204.6.123
《ID昵称》SnowOfJune (六月雪)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54 次 《有效文章》55 篇 (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上次上站》09/26/2010 22:22:24 Sun 《上次故乡》
123.204.6.123
《ID昵称》LogicQuickJP (太阳的影子) 《经济状况》清寒
《登入次数》95 次 《有效文章》13 篇 (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上次上站》08/27/2010 03:21:00 Fri 《上次故乡》
123.204.6.123
《ID昵称》SnowOfJune (六月雪)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54 次 《有效文章》55 篇 (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上次上站》09/26/2010 22:22:24 Sun 《上次故乡》
123.204.6.123
《ID昵称》LogicQuickJP (太阳的影子) 《经济状况》清寒
《登入次数》86 次 《有效文章》13 篇 (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上次上站》09/15/2010 03:31:42 Wed 《上次故乡》
123.204.7.242
《ID昵称》SnowOfJune (六月雪) 《经济状况》清寒
《登入次数》45 次 《有效文章》43 篇 (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上次上站》09/16/2010 02:50:33 Thu 《上次故乡》
123.204.7.242
另外,判决书上亦有言之
『 (2)按『故意或过失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
响其权利者,为其他违规行为』,此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
条第二款第三点定有明文。查 YonLang 与 YanLong 确有相似难辨之处,
且检举人因此帐号难以区分已於 About_Life 多所争执,并扬言提告。
若於此际新注册 YonLang,显对检举人之权益有所影响。
本案被检举人有阅读 About_Life 板之经验(观
SYSOP 看板 #1Cgf57Sm
文可知),且此帐号注册时间约与检举人在 About_Life 板与 SnowOfJune
发生纷争前後,有相当理由认定注册此帐号有故意或过失。综上所述,
应可认定为违反本站站规之行为。』
故可得证此四帐号为同一持有人
并且此人先前为PTT不受欢迎使用者
作者 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 看板 ID_Multi
标题 [公告] isoxxxx 设为本站不受欢迎使用者
时间 Wed Jun 18 23:17:5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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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18LfBC36 (ID_Multi) 公告,
使用者isoxxxx列为本站不受欢迎使用者,
依照「不受欢迎使用者规范」,
予以下列处分:1.只能拥有本尊一个id,不得有其他分身
2.ban其注册mail
3.不允许其以认证码注册
4.褫夺公权
5.不得发表文章
6.赋予通缉之印记
另依照站规规定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二、其他违规行为:
(三)故意或过失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利者。
(四)重复於本站注册帐号,且过度占用资源或不当者。
第九条(无管理者时之认定权人)
关於前项之认定,无人担任板主之看板,由小组长认定之。无人担任小组长之群组,
由本站认定之。
请求站方对於YonLang icancancans SnowOfJune LogicQuickJP其多重帐号
以及扰乱看板秩序给予应有的处置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3.248.43
※ 编辑: YanLong 来自: 61.57.136.22 (10/08 17:39)
※ YanLong:转录至看板 About_Life 10/17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