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Long (寻梦者)
看板PttLaw
标题[转录]Re: [检举] YonLang icancancans SnowOfJune 等注ꔠ…
时间Thu Oct 7 12:12:25 2010
※ [本文转录自某隐形看板]
作者: 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 (某隐形看板)
标题: Re: [检举] YonLang icancancans SnowOfJune 等注ꔠ…
时间: Wed Oct 6 16:30:15 2010
判决主文:
使用者 YonLang 已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三点
『故意或过失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
利者』,故判决罚单 一 张之处分,并更改被检举人帐号为 YONLANG,
以资区别。
判决理由:
1. 本案为本法务请辞前即已受理,仍应将其结案,合先叙明。
2. 本判决考量因素如下:
(1)本案未审酌 YonLang icancancans SnowOfJune LogicQuickJP 是否
为同一人,多重帐号违规非属本板管辖。
(2)按『故意或过失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
响其权利者,为其他违规行为』,此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
条第二款第三点定有明文。查 YonLang 与 YanLong 确有相似难辨之处,
且检举人因此帐号难以区分已於 About_Life 多所争执,并扬言提告。
若於此际新注册 YonLang,显对检举人之权益有所影响。
本案被检举人有阅读 About_Life 板之经验(观
SYSOP 看板 #1Cgf57Sm
文可知),且此帐号注册时间约与检举人在 About_Life 板与 SnowOfJune
发生纷争前後,有相当理由认定注册此帐号有故意或过失。综上所述,
应可认定为违反本站站规之行为。
(3)此帐号未通过认证,即使由本板砍除帐号,使用者之权利亦难维护。
他人亦可继续注册本帐号,则检举人之权益亦续受损害。
故由本板判决更改帐号之大小写,或可避免将来检举人被误认之损害
扩大。故判决更改大小写,并开处罚单处分。
罚单缴交:
主选单 =>(P)lay【娱乐与休闲】=>(P)ay【Ptt量贩店】=>(1)ViolateLaw缴罚单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发文申诉。
法务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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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ongbow2 来自: 125.227.191.104 (10/0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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