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qsam (山)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国考版版主直接认定我的文是劣文
时间Wed Aug 31 22:06:31 2011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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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samqsam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Hu1din
(b)文章编号:17990
3.被申诉之判决︰
按「广告」系宣传手段之一种,BBS文章凡具传达讯息之用意者似应皆属「广告」;
惟按BBS之习惯皆将「广告」限缩於「商业广告」。所谓「商业广告」,系透过广告
传达商业讯息,亦即有关商品、劳务、观念等方面讯息之通告。
又按「文章之性质依其形式文义决之」,板主无需亦无法探求发文者真意。
君所发表文章按社会一般智识,一望即知系徵求劳务之广告,其内容、对价皆已明白
表示。本板为国家考试板,所讨论者以考试为主,本站尚有适当之他板供君发表此类
文章。又本板板规已明定禁止徵求文、广告文,发表广告文当然依板规处理。
4.不服理由︰
(1)PO文的背景与动机
a.同学在找工作会遇到不敢说自己在准备国考的状况
b.同学希望能兼顾念书时间与生活基本开销生活费
(2)基於动机我提出的解决方案
a.每天工作2小时,故能有其他时间看书
b.每个月所得约七~八千,可维持基本生活费
(3)我不满,是因为一来我真的就没要打广告意思,但却被板主直接认定为"广告文",
二来,板主直接给我劣文一枚,完全没有任何警告
(4)板主认定该文为广告文,原因是我在信中提到价格,然而我写出价格的目的是为了
让同学好计算我提的解决方案是否能达成其赚取基本生活费之需求
(5)就所谓"广告"之定义,系指「为促进商品或劳务的销售,而传达具说服力的情报」,
试问:我提供了什麽商品或劳务?板主思考的逻辑反向(颠倒)!
(6)在板主判决中提到,"本站尚有适当之他板供君发表此类文章",所以板主大可直接
发个信提醒我并直接删除该文,但有必要给我一篇劣文?一个污点吗?
(7)有种想在这一个冷漠世界付出真心却受到误会及伤害的感觉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a.国考版版规对"广告文"并未定义。
b.国考版版规是近期板主新上任甫制定,许多制度及作法尚在商议中,因此,新制度施
行应建立缓冲时期,否则此种宁可错杀一百的作事心态,只会扼杀了国考版原本的可看
性、多元性、资讯交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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