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ing0724 (*Mrs.洋芋*)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1EULwH3q判决不服之申诉
时间Wed Sep 28 23:18:23 2011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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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kissing0724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ppr
(b)文章编号:
#1EULwH3q
3.被申诉之判决︰
kissing0724因Cross-post行为,
违反本站站规,处以罚单处份,特此公告
4.不服理由︰
在发此文章时,均以阅读相关版规,并非胡乱发文。
而且版上本来就允许发与版区相关的优惠讯息,在活动结束後删除即可。
因此对此判决相当不服,如果真的是胡乱发文的话,我大可不只发五篇。
而我所发的文就是在北海岸的活动文,也算是提供资讯给要来北海岸玩的优惠讯息。
就算是广告文,也是提供优惠不是吗?而且,我本身在发文前都会阅读版规
所以在内容的部分,绝对是符合版规的资讯及要求,因此被认定为CP,我实在
是无法认同。同时我也不是免洗帐号,尚请法官查明。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以新北市北海岸版为例,其版规就有规定:
关於发文文章类别规定
1.万里:讨论万里乡内各项事情。
2.金山:讨论金山乡内各项事情。
3.石门:讨论石门乡内各项事情。
4.三芝:讨论三芝乡内各项事情。
5.自介:不用我解释了吧。
6.问题:问题询问。
7.打屁:随兴聊天。
8.情报:板块内的资讯。
关於禁止之事项
违反Ptt 站方规定事项或上一级长官之命令。
洗版、闹版、一行文、注音文、空白文之情事。
无关该四乡镇之广告文。如有关,亦请发文後3日内自行删除。
而我所发的文就是在北海岸的活动文,也算是提供资讯给要来北海岸玩的优惠讯息。
就算是广告文,也是提供优惠不是吗?补充一下,至今发文的版均没有将我的文章删除
,而我也不是影响版秩序者,请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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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123.113
※ 编辑: kissing0724 来自: 220.132.123.113 (09/29 00:41)
※ 编辑: kissing0724 来自: 220.132.123.113 (09/30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