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t2010 (好心情)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不同的使用者
时间Thu Apr 5 14:37:17 2012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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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part2010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ViolateLaw
(b)文章编号:1692
3.被申诉之判决︰
一样的帐号part2010 但是不同使用者
4.不服理由︰
我2011年注册到现在没有被水桶过 也没有Cross-Post
但是前一个使用者在2010年曾被判Cross-Post
导致我最近在O2板新贴一篇文 我只有贴一篇而已 就被删文 因为Cross-Post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ViolateLaw
● 1692 7/12 [Ptt法院] □ [报告] part2010:Cross-post 判决
主选单 > (U)ser > (I)nfo 里 我的注册日期是: 08/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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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5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