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不服Violation版之判决
时间Sat Jul 7 01:36:13 2012
判决主文:
维持法务原判。
判决理由:
"又没这麽多手机卖,也不像你靠这过活。" 依一般社会通念而言,
难以认定其为谩骂侮辱他人之语句。
法务longbow2原判决并无不妥,故维持原判。
法务站长 brainfighter
※ 引述《arl (某笨书蛋苇我找你)》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arl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longbow2
: (b)文章编号:
: 文章代码(AID): #1FuP-X4M (Violation) [ptt.cc] Re: [检举] iamcube 站内信?
: 3.被申诉之判决︰
: 证据不足,不予处分。
: 4.不服理由︰
: 本案中iamcube站内信之言词""我又没这麽多手机卖,也不像你靠这过活"
: 有辱骂本人之意
: 即如法务 longbow2 所言
: 指摘"板主靠卖手机过活",若非属实,因有暗喻板主藉本站为商业营利
: 本人对於法务所说深感认同
: 但本人的感受是
: iamcube於与本人沟通其於mobilesales版触犯板规站内信时应就
: 其触犯板规之部分讨论之,不该莫名的写出
: "我又没这麽多手机卖,也不像你靠这过活" 一语
: 此语与板务毫无相干且令本人感受到极大的污蔑感
: 本人过去虽曾在通讯行上班过但早已离开通讯行
: 且本人从未在ptt张贴贩售手机
: 对於iamcube之言"我又没这麽多手机卖,也不像你靠这过活"已让本人深感不悦
: 虽为站内信件但对本人而言已经是一种莫大的精神羞辱
: 至於本人对於手机行情之成本了解方式乃为过去所知之盘商报价网站
: 如站方需要该网站 本人亦可私信转达该网址给予站务了解
: 且iamcube於Violation公开站内信之内容也属於公开予第三者观之
: 也等同是公然污辱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作者 iamcube (方块)
: 标题 Re: 您好,想请问版规事宜
: 时间 Tue Jun 19 20:03:44 2012
: ───────────────────────────────────────
: ※ 引述《arl (某笨书蛋苇我找你)》之铭言:
: : ※ 引述《iamcube (方块)》之铭言:
: : : 您好
: : : 转让应该不算买卖吧
: : : 我又不是卖空机
: : : 另外RAY我从一月就开始卖了,只是卖不出去
: : : 假如这样算一个月之内的话
: : : 可以把版规修的清楚一点
: : : 如每个月1号~30或31号为一个月的基准吗?
: : : 不然很让人无所适从
: : : 谢谢
: : 一个月内是指30天内
: : 并不是指月份的一个月内
: 我在意的是板规的不建全
: 不然被水桶又没差,我又没这麽多手机卖,也不像你靠这过活
: 当版主想省麻烦这可以理解
: 所以放心也不会对你有什麽期望啦
: 谢谢你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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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21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