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gum (event realism)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不服hateOnas判决
时间Tue Sep 25 23:08:08 2012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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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lgum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hateOnas
(b)文章编号:21562 (八卦版 已被删文)
3.被申诉之判决︰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政治问卦 )[问卦] 中华民国开国以来有没有使用过罢免权?
---> 说是政问 却以闹版的处理 处罚半年
4.不服理由︰
1. 状况:
问中华民国之罢免权有无使用过.文末附带提到人民现在怎没想到使用罢免权.
就被hateOnas当成闹板,未依比例原则,判罚半年.
2. 判罚原因:
文章重点在问中华民国开国以来罢免权之使用有无,国家法律问卦此问卦合於
版规自无疑义.
是故会被水桶乃是因为文末附带提到之政治人物--hateOnas错引八卦版禁止政
问之条款.提罢免权的使用当然会附带提到政治人物,然而一样是这种情况本人这
篇就被劣退,理由是政治问卦,并以不合比例原则的闹板罚则重罚半年,其它相同
情况者,或劣或留,标准安在?
查hateOnas执法标准,模糊主观,任气傲狭,由来已久,请参见贵版上一篇
申诉hateOnas所列之证据,昭昭然,免劳贵版耳目,兹不赘述.
3. 应该依比例原则判罚:
依八卦版规 第十五条 "犯行轻微、或违规处於模糊地带..
处以警告并水桶两天,警告二次者,处以水桶两周处分。
累犯追溯期为一年。"
而水桶半年,是处理"闹版"者的极刑.发动的理由只要根据板主之"心证"-这就
开了错误执法的坏头.(八卦板规 第九条)
本人主张
第一.依据八挂板规 "第四条 政治八卦规范....[模糊之处...由板主群..裁定..]
以及 "第十五条 警告 水桶...处於[模糊地带]....警告并水桶两天".
hateOnas在此模糊地带发生时,明的以[政问文]之理由判劣退.暗的却以闹板
文之罚则处理.
hateOnas并未依法给予本人警告之空间,并且也非第十五条之水桶两天
而是直接使用闹版(第九条)来处理
即名不符实(删文理由 政问---->罚则却是闹板罚则)
又不符比例原则(警告与两天---->直接以水桶半年处理)
第二.客观事实与主观意愿是本人并不闹板.客观事实如上所列,主观
意愿无法证明,故此本人愿意发毒誓自清,实无所谓闹板情事.
第三.hateOnas执法标准有问题.甚至於在心证是否闹板这件事上,不适任.
第四.衡诸上述,简言之,hateOnas误判本人意图以为闹板,故判劣退及水桶半年.
劣退部份因附提政治人物稍踩模糊地带,不满意但尚可理解.可是以闹板才会使
用之极刑-水桶半年-来处理本无辜之问卦,显然不符比例原则.是故应该为无罪
或者警告或者两天.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第四条:[政治八卦规范
本条规范模糊之处,或游走板规边缘之文章,由板主群讨论裁定之。
第十五条:[警告、水桶]
 ̄ ̄ ̄ ̄ ̄ ̄ ̄ ̄ ̄ ̄ ̄ ̄
板主对於使用者犯行轻微、或违规处於模糊地带或多次挑战板规界限者。处以
警告并水桶两天,警告二次者,处以水桶两周处分。
累犯追溯期为一年。
第九条:[闹板]
 ̄ ̄ ̄ ̄ ̄ ̄ ̄ ̄
‧ 有闹板兹事者,闹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并视状况加给水桶
六个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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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原文:
作者 Lgum (event realism)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中华民国开国以来有没有使用过罢免权?
时间 Tue Sep 25 20:32:0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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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开国以来有没有使用过罢免权?
铁拳无敌不是说人民有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吗?
选举是选出中意的公仆
罢免是当他做不好时赶下台用
创制是民代怠惰不立法时人民自己立
复决是人民弄掉不满意的立法
似乎开国到今天只用了第一个
(公投若=创制 复决 就三个)
都没人想过把废帝罢免掉吗
都快亡国了 再不行使罢免权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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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7.107.1
推 zebra01:689的反对票 09/25 20:32
推 bsbing:门槛高到爆炸 有跟没有一样 09/25 20:32
→ waijr:国民党资金那麽多 选票也多 都罢免不了阿扁了 很难成功 09/25 20:32
推 ketter:为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革命的时候到了 09/25 20:32
→ sagarain:现在国中教材没教吗 09/25 20:33
→ TauchK:少数人还想罢免? 慢慢做梦吧 609不意外 09/25 20:33
推 pttdog: 蒋中正好像下野过三次 09/25 20:33
推 nightwing:门槛太高 只好看台湾继续被搞烂了 09/25 20:33
→ smalltwo:人就是没人多呀.是要罢免啥 ??? 09/25 20:33
→ jackie60728:宪法问题一大堆...偏偏又被它绑死死 09/25 20:34
→ chester71:689的最爱啊 09/25 20:34
推 Yenfu35:真正罢免成功的只有一例:国民大会罢免总统李宗仁。 09/25 20:34
→ smalltwo:扯啥门槛太高...连过半都过不去.. 09/25 20:34
推 a020234043:有啊 小时候有收到忘了是议员还立委的罢免票 09/25 20:34
→ smalltwo:难道罢免是要让少数人罢免多数人的选择吗 09/25 20:34
嘘 Istari:689怎麽可能让你罢免 09/25 20:34
→ klarc:ROC宪法就是一部笑话无误 09/25 20:35
→ a020234043:名字记得很清楚 洪秀柱 09/25 20:35
→ miaooooooooo:不如革命 换个以多党制为主体的政府 09/25 20:35
推 waijr:那个例子没有合法性...台湾的流亡国民大会 罢免流亡总统... 09/25 20:35
→ suzer:别肖想了.乖乖被垃圾党吸光血啦.跟他们当年离开大陆一样 09/25 20:35
推 bsbing:有种用一半阿 利益够大一定会有人跑票 09/25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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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 tchialen:连罪大恶极的阿扁都没事 罢免门槛真高 09/25 20:35
→ shahe:吱吱滚出台湾不就好瞜? 09/25 20:36
推 zong2:楼上你还好吗 阿扁当时是总统受宪法保护 一卸任就被抓了阿 09/25 20:36
→ zong2:楼楼上 09/2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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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政治问卦 )[问卦] 中华民国开国以来有没有使用过罢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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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7.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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