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沉沦)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不服水桶
时间Fri Mar 25 16:24:14 2016
※ 引述《leochiu1987 (leo)》之铭言:
1.申诉人ID:leochiu1987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Depravity
(b)文章编号:
#1MytHK38 (pttlifelaw)
3.欲申诉之判决︰
水桶一个月
4.不服理由︰
原始文章
#1MyiDRA4
我回文说
1.权状在你手上的话基本上没什麽用,已经过户到姑姑名下她只要去办挂失
就可补发 补发之後拿去跟银行贷款即可
版主判我教唆犯罪
我并无教唆原po去犯罪 我提供原po有可能面临到的状况 她姑姑会不会做
跟原po有关联 故不服判决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1MytHK38 下面板友提的也不关原po的事 主动权在她姑姑身上 她要去
做违法挂失 原po也不能怎样 而且我并没有叫原po去挂失 原po也无法去挂失
房子在他姑姑名下她要如何挂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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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学法律的 但是我做过仲介 还可以回答一下
1.权状在你手上的话基本上没什麽用,已经过户到姑姑名下她只要去办挂失
就可补发 补发之後拿去跟银行贷款即可
2.直接法拍
3. 就叫你爸爸把房子要回来过户到你名下或阿骂名下就好
其实听你说下来 你姑丈那间房子还是可以去借款的 已经借过钱 还是可以借二胎
怕的是故意说不能借 硬要拿你那间去借 恶意不还银行钱 导致被法拍
有错的话还请学法律的高手指正
以上为原PO所为原文去除引用收录在本板经华区z-11-1228
以下为其违反之板规在本板置底第一篇"板面相关贴文规定(补充)" 第一段最末
"若有人来问违法方式或有人提供违法方式,皆可提出检举。"
以下为本人水桶公告原文 G
#1MytHK38 (pttlifelaw)
教授非法方式处水桶一个月文章删除再犯任何板规都将处更长时间水桶与并科退文
一.首先本人并没说她教唆(我不知道该使用者怎麽得出的),本人用语为教授意为教导
传授学识、经验、智慧等等乃,该使用者先表明自己房仲之身份,再列出三种解决
办法认定其发表一篇教授原发问者之文并无疑虑,题外话就算是教唆,被教唆者也
有选择权,按照该使用者逻辑这是上其实没有教唆存在,可见其为诡辩。
二.本板规范在於"提供非法方式",不论该使用者总共提出多少方式,只要其中包含有
非法方式即应构成,此乃在保护发问者,盖因发问者本身就是不懂法律,要课其具
自行判断是否合法之识能乃强人所难,而若本板允许此种回答有违本板助人宗旨,
故严格禁止此类回答,若以发问者可以自己选而做免责事由,非但让此规定形同具
文,亦陷发问者於违法之风险实乃不该在本版发生。
三.水桶公告中留下推文者推文,盖因有人替本人解释了该方式为何违法,本人若直接
复制其所言当理由则对其不尊重,重新改写浪费时间精力故直接引用之。
综上,本人认为该水桶判定应属有理由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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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有罪判决参考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100年度易字第2890号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100年度易字第2874号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判决102年度上易字第428号
※ 编辑: depravity (220.135.49.69), 03/25/2016 17:17:00